自由的悖论
——我为成龙叫声屈
丁咚 文
影星成龙在博鳌论坛上的一番率真之言引起一片挞伐之声。他直言台湾和香港都太自由了,所以变得很混乱,“中国人还是需要被管的”。众所周知,成龙先生是个知名度颇高的影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有人认为作为一个艺人,不应该谈及政治。我不知道在这些先生心目中,谁有资格谈政治;也许他们认为,只有那些政客才配谈政治,区区一个影星,充其量就是一个有些名气的老百姓,在他们看来,老百姓是应该生活在政治之外的。一个老百姓居然登大雅之堂谈论政治简直有辱政客的斯文!
之所以受到群起而攻还在于,成龙先生明白无误地表明了他对当今台湾、香港社会自由现状的批评。围绕陈水扁贪渎案,台湾社会一再因自由而使民意分裂。在案件已经十分明朗的情况下,依然有“自由”的人们或涌上街头或亲赴监牢或透过舆论,表达对陈水扁的力挺之意;相反秉公办案的司法人员却受到质疑。陈水扁甚至彻底绑架人民,意图成立台独政党,以作垂死挣扎,将台湾社会搅浑,将糊涂的民意搅乱,居然还有人上蹿下跳,为之抬轿子。成先生对台湾社会的批评应该说是基本符合事实的。退一万步说,即使成先生的观点有所偏差,值得商榷,但作为一个民主社会“自由人”,对社会政治现象做出自己的判断和评价,似乎无可厚非,笔者反倒认为这应该是民主的、自由的人士所应该赞赏和鼓励的。因何此一时彼一时,严于律人,宽以待己,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自己可以为了肮脏的目的、丑恶的现象奉献过剩的精力,以致社会出现混乱,人民生活受到池鱼之殃,而不许自由公民成龙先生发表自己的言论?
自由究竟为何物?不可否认,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但,这个社会是由千千万万的人组成的,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更重要的是人具有社会属性。在茹毛饮血的时代,一个自然人尽可以无所顾忌地以自我为中心为所欲为;但在一个公民社会,公民除了保有自己的神圣权利,还要担负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换句话说,自由是以尊重他人自由、尊重社会和谐为前提的,任何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自由都是缺乏道义力量、缺乏法律依据的,也是断断不可容忍的!由此,当我们看到台湾、香港以及新近发生红衫军暴乱的泰国等世界其他社会自由和民主狰狞、丑陋的一面时,理所应当重估自由的价值。
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必定是个人人自由的社会,是个人人自由为人人的社会。任何人在法律和伦理的框架下,通过各种途径自由发表言论,不仅是公民社会的追求目标,也应该是公民社会的显著特征,整个社会也理应为公民自由表达意见提供平台和机制,遵循宽容的法则,即不管言论正确与否,只要不损害他人的自由或者正常的社会环境,都应当奉行不追究原则。
成龙先生身为公民,尤其是作为一个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影星,发挥其社会影响力,对社会上的不正常现象进行评论,以期社会化浊为清,人民弃恶向善,是何等美妙的初衷,更是其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认为其言正确,可以就此改过;认为其说不对,一笑了之即可。自以为奉自由和民主为圭臬的社会,何以暴跳如雷,借题发挥,暴露若干无赖相,窃以为跳梁小丑们真应该回去闭门读读书,先把自由、民主的意思搞清楚再出来丢人显眼。
最后,笔者倒是要对听奥总执行长、台北市政府研考会主委盛治仁先生的民主风度深表赞赏。他虽然也不认同成龙的言论,但认为体育、政治是两回事,若只因为成龙讲一句话,就撤除他听奥形象大使身分,实际上将有损台湾民主的国际形象,若能让政治归政治、体育归体育,透过听奥超越政治活动,包容不同的意见,更能显示台湾民主包容、多元的价值。
我们自由吗?
我们需要的是民主
博主的文章水平太差!正应那句话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出来恶心人就是你的错!
最近中国的s13越来越多了呢,来看个博客就碰见3个。。。。。。 自不自由来自于心境。 有与无都无所谓的自由,无所谓的权利,要来干嘛?下崽? 知道欧美自由民主来自于什么吗?好好看看欧美的历史,再好好看看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英美双方舆论攻击 是怎样的。 欧美的民主自由根植于香港黑社会电影中的兄弟之情。
一段泯灭了良知后而写下的话语!不要把个人利益伪装成民族大义,很恶心!
我们自由吗?
tmde ,中国人的自由到底有哪些?你说清楚了吗?
你到底想说啥
看了几篇博主的文章,感觉有些文章有点那个那个味道,像什么“跳梁小丑”之类的词还是少用为好。有些明显有鸡蛋里挑骨头的样子,还是要客观些,因为有些文字能感觉到博主很多是泛泛而谈,随大流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