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是犯罪的发动机。张铁林范伟王刚三人因代言三网站的虚假广告被央视曝光。驱动这三位大腕去干这事的理由只有一个字:贪。有句古话:有钱能使鬼推磨。王刚在演和珅的时候,应该更有体会,但想不到电视剧变成了现实。 明星代言的产品的虚假广告并不罕见,之前倪萍、邓婕等人因为代言的产品质量有问题被告上法庭。也许这三大腕觉得这不涉及到产品害人,但没有想到现在是“骗钱”,网站利用三人的影响力发布假信息,诱惑人民上当。 80地盘论坛网友继续提供线索,成龙代言的某技术学校是一所垃圾学校,专门拿来蒙人的,不少人因为成龙的代言而相信该学校,结果交了前才知道被骗。而成龙还声称自己已经考察了该学校。 这些行为也看出明星没有责任心,一心想着“钱”,似乎为了钱就六亲不认。而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样的广告还被电视台播出呢?之前央视网还挂着这些网站的广告。 不难看出:贪,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一条生产线。从商家、明星、媒体一条龙服务。最可恨的还是媒体,只要给钱,什么都能播,出事了,受害者投诉无门,无人受理。媒体在责骂别人的同时,为什么不问问自己有没有参与,否则,那就是做贼抓贼。 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是解决问题的时候。据报道,三位大腕开始玩“躲猫猫”,不接受采访,也许他们正为自己的行为圆谎,他们更担心的是,自己“不小心”说错了话,而把事情变得更糟糕。但实际上已经很糟糕了,“代言门”已经严重损害了的是社会信用和人民的创业谋生的信心,但这些,很可能如“三鹿奶粉”一样不了了之。 笔者希望《广告法》能完善起来,明确规定商家、代言人、媒体三者的责任,只有以制度去管理,虽然不能完全避免这些虚假广告的扩散,但至少能有效约束和制止。(文/文上兴) 其他话题:
贪婪是人的本性,奉劝各位不要太把名人当回事,其道德水准不比常人高,为了钱干出什么出格的事也不用奇怪。
重罚不怠。取消一切广告。广告只能加重消费者的负担。酒香不拍巷子深嘛。
重罚不怠。取消一切广告亦无不可。如需广告,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如质监,药监,医监,卫生等。未经批准的广告可由媒体,商家,厂家等联担责任!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在责备当广告宣传的明星,而不去责备拿工资却不干活的公务员呢。他们被法律赋于了责任,他们拿工资,就是因为他们有责任去管理这些企业和广告宣传。 渐渐地,我明白了,因为明星与公务员相比,还是好欺负。
成龙代言的霸王乌发洗发水我用过。跟本不管用!假货!
成龙代言的霸王乌发洗发水我用过。跟本不管用!假货!
中国的土地适合敷衍骗子
明星打广告,要钱不要脸!
我认为以后要追究虚假广告的责任,一定不能放过电视台,凭什么电视台在帮助宣传虚假信息,损害公众利益之后,却从没有看到电视台受到责任追究?现在大家对电视台无休止的广告已经不再是用“不满”来形容,而是愤怒至极。难道纳税人和观众交的钱就是来看由着电视台强行播放的垃圾广告的吗? “ 珍爱生命请远离毒品”借用这句话,我想说:“珍爱生命,请远离电视”!!!!!!!!
从仨骗子起头抓起,决不放过,电视台誰分红了?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