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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22:30:44 编辑 删除

浏览 1659 次 | 评论 2 条

言語與肢體暴力皆應唾棄

日前,台灣的立法院爆發一位民進黨女立委(邱議瑩)因不忍被咒罵「沒家教、是潑婦」而以手「怒摑」國民黨男立委(李慶華)面頰的暴力事件。經由新聞報導,電視畫面一再播放,到底雙方為何引起衝突?也搞不太清楚,好像與男立委的發言提及兩岸政策有關。事後雙方陣營各開記者會指責對方的暴力行為,國民黨一方指責女立委有「肢體暴力」,民進黨一方指責男立委有「言語暴力」。

 綠營女立委掌摑藍營男立委

筆者觀看電視新聞,得知立法院內的衝突事件一結束,國民黨男立委在黨團同志的力挺(聲援)下,立即控告民進黨女立委「傷害」,是「肢體暴力」,指責民進黨是「暴力政黨」;同一時間,民進黨女立委也在黨團同志的力挺(聲援)下,認定國民黨男立委辱罵父母,她的動手有理,反過來譴責該名男立委濫用「言語暴力」。

看來,暴力分為兩類,一為「肢體暴力」,另一為「言語暴力」。針對此一衝突事件,雙方均有使用暴力,不僅互不認錯,並且認為,「千錯萬錯,都是對方的錯。」此時,筆者想到日前曾寫過一篇有關影星成龍談「自由」及「社會很亂」的評論,成龍口中的台灣,到底亂不亂?對照立法院的「暴力」亂象?或許讀者們已有了答案!可嘆的是,當大部分人都認為此一衝突事件的當事人都有錯時,當事人仍堅持不認錯,均指責對方使用暴力,但並未究責自己。

筆者認為,一個巴掌拍不響,罵人「沒家教、是潑婦」是使用「言語暴力」,此與以手「怒摑」面頰的「肢體暴力」,均屬同樣的惡質,前者傷人心,後者傷人身,前者是無形中恆久的陰影,後者是具體看得到的戕害。只要是使用暴力,且均出現惡質,不管以任何形式,都是需要加以檢討及加強約束的不良行為。

面對衝突事件的對與錯?如何檢討?如何約束?其實,對與錯,在某種程度上有明顯的界線,所謂「清官難斷爭吵事」,在某種層面只是推諉卸責的藉口。眾人皆知,「肢體暴力」是錯的,但喋喋不休的「言語暴力」難道不是錯?談及檢討與約束,首先要認錯,然後向對方道歉,這是現代社會建立的一種悔過制度,然而,在台灣,尤其是那些政治人物,我們常看到的道歉,總是經由媒體報導、或透過中間人,附加某些「但書」規定,例如「我願意道歉,但是...,如果...,我還是要咒罵、還是見一次打一次。」這不但誤解認錯的真意,更是浪費社會資源,並且做出更為惡劣的教育示範。

道歉重在內省而非求原諒

筆者認為,當身處於文明社會之中,人們需要遵守法律規範,並知道如何「防患於未然」。過去的舊社會,高壓之下,大眾噤若寒蟬,似乎相安無事,卻只是無處發揮而已,現今的所謂「民主」社會,變成人人均可肆無忌憚的極大化其個人的「自由」空間,如沒有尊重、沒有約束、沒有法律規範,這種只顧自己的「自由」心態,永遠只是忽略他人「自由」而侵犯別人私領域的惡劣行為。

總言之,「肢體暴力」及「言語暴力」均屬惡劣行為,皆應被社會唾棄,甚至於需要法律制裁。如何檢討?如何約束?筆者認為,雙方均應先道歉,道歉就是尊重,道歉之所以重要,是在於內省,而不是他人的原諒,反躬自省,這才是所謂「文明」社會的基本價值觀。

  作者:陳自創‧兩岸時事評論員 (文見 新報 評論天下版 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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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泰 [2009-05-06 10:02:05 AM]

    其实这样做也有好处,搞政治权力斗争的就应该在光天化日下明刀明枪的打,不应暗箭伤人,不过这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教坏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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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ingmigong [2009-07-05 08:28:52 PM]

    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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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chen

陳自創 / 香港台灣工商協會董事 / 鳳凰衛視時事辯論會特約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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