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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17:37:38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茶余饭后 | 浏览 2502 次 | 评论 2 条

 

                      论“山寨”也是“文化”

1.本文缘起(代前言)

为前些日子,传说某及某某名人在某某重大会议上提案“封杀山寨文化”一说,曾引得网络和天下大议。当彼之时,小可原想以《论山寨文化也是中国文化》为题发一篇博文。但因想到,一个“论”字太过严肃,小可的游戏文章根本不能承受这“论” 文之重;二是也不想赶那个热闹,于是作罢。事过境迁,已是昨日黄花,此时才在网上发此篇谬“论”,不过是聊聊,本不足以吸引网友眼球,当然我也没有像名人们那样有“炒作”的必要,更不是为了博友们的点击率,纯粹为的是了却小可的一点发表欲。还是聊聊吧。

2.“山寨”的定义

小可作文,兼收并蓄,是一个“初级阶段”大箩筐,网上、电视及平面媒体上所有有关“山寨”的界定,本文都一概认同,毫无例外、绝不排除,包括正在看本文的博友,大家的问题我全装在本文的大箩筐中。也就是说,“山寨”一词,你可以从正面把它说成是“平民化的”、“草根阶层的”、“下里巴人的”、“大众的”、“喜闻乐见的”,小可就是这样持肯定意见的;你也可以把它说成是“模仿化的”、“快餐式的”、“翻版的”或“盗版的”、“地下工厂式的”、“粗劣的”,我基本上也是赞同这种说法的。甚至于,你可以把它提高到“反传统的”高度;当然也同样可以把它拔高到“传统”的高度。因为,在小可看来,这只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对硬币本身来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3.“文化”的定义

带着一个“文”字的,人们说它是“文化”的,如文艺、文学等,勿需赘述。带了“武”字的,人们仍然把它看成是“文化”,如中国功夫就是响当当的中国文化,且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就是那些个“文”不“文”、“武”不“武”的的,渗透在人类生存、生活的方方面面的,都是“文化”:饮食文化,茶文化,旅游文化,官场文化,城市文化,乡土文化……古士大夫就有青楼文化,当今官场也有不少这样的文化……扯远了,就此打住。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有了“山寨”,就一定有“山寨文化”。

4.我最早熟悉的“山寨”及“文化”

小可从小爱看演义小说、武侠小说,在记忆中最先接触的不是《水浒传》中的梁山泊,虽然它是国人甚至全球妇幼皆知的山寨,《水浒传》最初来自于民间粗陋的话本,自然是“山寨文化”。也不是《说唐》中瓦岗寨,虽然一部《说唐》也是闻名遐迩,但它也是来自于酒楼茶肆的说书人,更是“下里巴人”,写的也是“山寨”,说的都是造反一类,“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一类粗俗的东西,“山寨”得很啦!但它们都不是小可最先知道的“山寨”,小可听说书的儿时,更不知道那也是“文化”。同事们说小可,女孩子气太重,此言不爽,此“不爽”不是彼“不爽”,不是“不爽快”,是此话不“假”、不虚(笑)——小可最早熟悉的“山寨”及“文化”是:穆桂英当姑娘时的穆柯寨,以及杨家将为了大破辽兵天门阵,到穆柯寨借降龙木,与杨宗保阵前联姻之类的“文化”。水泊梁山、瓦岗寨、穆柯寨这样的“山寨”,一定是风高气爽,绿岭接天,一定是当今的旅游圣地。像穆桂英这样的阵前招亲,听起来的确让人感到浪漫。古时的“山寨文化”在现代人看确实有点理想化和幼稚可笑,但是最初的作者以及后来的加工者、传颂者,却都是以一种欣赏的态度在进行着文化传承。所以小可认为,一句话,这样的“山寨文化”有什么不好呢?

4.我认为的“山寨机”

进入现代社会的这两年,突然一夜之间,又冒出“山寨”一词,大家都知道说的是一种手机叫“山寨机”,是一种被那些使用外国名牌手机的人,不屑一顾的体型粗犷、音量特大而音质较差、“粗制滥造”的一种手机。据前些时候小可在网上搜索,山寨机的实质不是上面的这些特点,而是:国内一些有实力的厂商,利用了自己是外商的“代理”身份,采用了国外的核心技术制造出了一批功能全面的国产机型。严格说来,这不是仿制,也跟“地下工厂”有本质的区别,只是打了一个知识产权的“擦边球”,也就是钻了《专利法》的空子。我也曾经是一名科技工作者,尊重知识产权,严格按《专利法》办事是全球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但话又说转来,在日趋紧张的商战中,钻了洋鬼子的空子,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评说。在小可看来,只要没有违背法律,就不用苛责这些山寨厂家,把别人(国外)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叫“拿来主义”,只要没有触碰共同的游戏规则,我们又何必惺惺作态?商战本身是残酷的,手段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商业间谍也是正常的,何况这只是“擦边球”而已。到了某一天,手机的核心技术被我们的厂家掌握了并且提高了,看看还有谁去嘲笑“山寨机”了?过去的VCD、DVD不也是这样?现在有谁还记得国外曾大肆指责过我们?至于“山寨机”的质量问题,万事起头难,迟早是会改观的。国内CH公司生产的AA甲、BB甲,现在不已经成为成功人士的选择之一了吗?使用山寨机的人越来越多了,不是吗?

5.我所遭遇的“山寨机”

此“山寨机”不是彼“山寨机”。我说的是电脑组装机,它是计算机的真正“山寨机”。我过去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工作20多年,按品牌机的概念,一部计算机应该是,在硬件、软件方面都有“自主知识产权”。我们有吗?没有。20年前,可以说是一片空白。早年的CC,后来的LX,近来的SZ,主板、CPU、内存,有哪样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以海尔的老总过去曾经说过:“国门之内无品牌。”此言不虚也(这次不说不“爽”了)。购买国外的品牌机动辄上万元,我们在全民普及电脑的过程中只能用组装机,国内组装商预装的操作系统也只能是盗版的,甚至包括ZF机关使用的软件也是这样。前面提到的这些厂商,在国内都是赫赫有名的大企业,它们尚且如此,全国遍布各大、中、小城市的电脑组装商,又作何评价!软件方面,早年一盘正版的WINDOWS 95或98操作系统中文版,在大陆要价1998元人民币,相当于日本、台湾、香港的3倍,有人要卡你呀!我们在硬件方面不组装不行,在软件方面不用盗版也不好过日子。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其实当年我就是这样说过),没有当年的这种作为,我国的计算机普及不会达到今天这样的高度。MS(微软)公司、美国总统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少指责我们。过去,我们“技不如人”,受人诟病是必然的。现在我们终于挺过来了,在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方面也大大“改观”了。美国人的话也少起来了。

今天的手机“山寨机”,就是当年计算机组装机的状况。我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手机是不是文化,计算机是不是文化,小可不敢断言。不过在现代社会重新说到“山寨”二字,首先发端于手机,而前驱却是计算机。这第一部分就聊到这儿,后面有时间再来聊聊、“论论”有“文化含量”的“山寨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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