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刁女
远离警察,珍惜生命

高莺莺,千古迷团

发表于 2009-05-02 15:28:30

    高莺莺生前也许不会想到,自己死后会给这个不缺少新闻的社会带来如此大的震动。用家破人亡来描述她家的悲惨结局是最为贴切不过的了。

    这个世界每分每秒都有意外发生,每天都有人死去,只是一个叫高莺莺的18岁宾馆服务员在死后的第四年在中国大地引发了国人无限的猜想。当然了,只能是猜想,因为高莺莺这个名字已经成了个代号,她本人则已经是尸骨无存了。高父四年历尽千辛万苦,最后盼来的结果让天下人大跌眼镜。襄樊市有关方面就高莺莺案结果公布内裤上的精斑系其父诬告所留,此言一出,天下哗然。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高家父女都脑壳不正常。女儿精神出现异常,“唰”地一下就跳楼自杀了。父亲也精神不正常,怀揣涂了自己精斑的内裤到处上告。很显然,官方已经给这案子盖棺定论了。但是,围绕事件所发生的种种让人预想不到的现象,也许将永远成为迷团。

    首先,最让人不解的就是出动武警抢尸体。这可能是中华之最吧,一个普通女孩的死,竟然如此大动干戈。官方的解释是为了尽快平息这场有组织的违法群体性闹事。真是不能小看中国人的智慧,一个精神异常的农民都有能力组织群体性事件。依照这个逻辑推理,高父的维权属于违法的群体性事件,而无故丧命的女孩则不足为道。那姜岩死了好多天,由于丈夫没有签字,尸体迟迟不能火化,也没有见上面这么关心。

      其次就是为何报警电话110无法打通,警察一个小时后才姗姗来迟。接下来的事情更让人不得不怀疑,外地电话一律无法打出去。一个普通女孩的死,居然市领导都出动了,这级别可是普通老百姓享受不到的。

    还有就关于赔偿问题,有关人员说赔偿金中宾馆只出了6300多元,其他大部分都是民政部门从慈善基款中提出来的。自杀也可以获赔?那政府要赔死了!

    其次就是死者身上的伤,这些可是有照片为证的。当时高家人在旁人的提醒下拍下了照片。

    高父亲如今被关押,外界无法听到他的声音。那条沾有精斑的内裤看来已经不会再重现天日。所有的疑窦将永远无法解开了。面对公众的质疑,官方未能提供一个具体的、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有说服力的、符合逻辑的、经得住情理推敲的解释与证据。

    高莺莺案件成为2006年十大迷案之一,也有可能成为千古之迷。也许百年后,或者千年之后(如果那时候人类还存在的话)将会成为后人影视作品的最佳选材,名字就叫《千古奇案之高莺莺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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