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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撞衫 才女撞书 思女撞魂

2009-05-03 15: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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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认为还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不过读得不刻苦,常常迷失于灯红酒绿的热闹之中,为自己辩解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以前只读书,已经变成半呆子了,现在需要睁开眼看看世界了”。

其实书读得很少,离万卷差着十万八千里,不过是给自己的浮躁和懒惰找个漂亮的借口罢了。

不过,近段时间,却发下狠来,要好好读读书,五一这三天,足不出户地读,不过从量上看,收获却不大。

以前的读书,是极冲动型的,如果是一本好书,那就爱不释手,一气呵成;如果是本不喜读却又必须读的,那也要硬着头皮在第一时间内看完,不然放下后就再也不会有勇气捡起了。记得在大学时,读到一本好书,简直不能浪费一分一秒在别的事情上,只好在宿舍里躺了一天,饭是同宿舍人打回来的,基本上是馒头就咸菜,因为不用耽误太多时间,到晚上九点钟,终于把书翻完,下床时几乎栽倒在地,当时的感觉就是要呕吐。至于读的是什么书,已是全然忘记,连读的时候的感觉也无法追寻了。

现在还常常记得当年读到某本书时的震撼的感觉,但书里写了什么已是十分地渺然。所以总结下来,发现自己读书的效率并不高,过于贪恋那读时快感和虚荣了。就如吃着阳澄湖的大闸蟹,只求那新鲜,一只接着一只的吞下去,甚至还感叹“好吃!新鲜!”都来不及,结果吃得太多,塞得胃肠不舒服,很可能一下子泄了出去,过后虽然记得那美味,也可能还记得那吃时的快感,但营养却是白白地损失了,十分地可惜。

所以这次读书,我要品。首先是经过了选择,知道读的书都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于是准备了纸和笔,随时随地地做着笔记,划着道道,当然是在书上了,为的是给下一次翻时提个醒。读的速度也极慢,一般读个一章,就放下,或静静地躺在那想一会,或是做点家务,消化一下。晚上再出去疾走,一天下来,过得竟有神仙日子的感觉。只是可惜,明天就要上班了,书,只能留给晚上读了,不过白天正好可以慢慢去体会,也许更有乐趣。

如果不能在生活中体味百态,行万里路,那么读书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个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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