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近日发出一道禁播令,严禁各类综艺、娱乐、访谈节目炒作名人绯闻秘史、劣迹丑闻,以净化荧屏声频,避免“有丑闻劣迹的名人”误导观众听众。
该通知还明确指出,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访谈等各类节目,严格禁止谈论名人绯闻秘史、艺人隐私恋情等花边新闻、八卦新闻,凡再有播出此类节目的电台、电视台,一经发现,要从策划选题者开始,层层追究责任。节目不得邀请有丑闻、劣迹和有犯罪纪录者担任嘉宾或评委,更不得将丑闻、绯闻、犯罪等作为卖点,美丑不分。就是因为有了这个禁播令,汤唯出席今年香港金像奖在央视电影频道转播过程中,汤唯镜头全部“消失”。广电总局给出的理由是:这种一脱成名的事情也是不值得鼓励的。
早在去年,大红大紫的汤唯代言的几个产品广告,一夜之间被多家电视台撤下,汤唯遭到封杀一事立即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现在,让汤唯在金像奖上也“无脸见人”,也许说明封杀还将持续。对广电总局封杀汤唯的英明决策,我只能举双手双脚表示坚决的“拥护”。封杀她,就是“弘扬正气”;封杀她,就是捍卫我们舆论的“主旋律”!

细读广电总局的这则禁播令,让汤唯从此在电视屏幕上“无脸见人”,雪花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跳出一个人人皆知的女歌唱家的名字——董文华。
去年底,在央视新闻频道《晚间新闻》和《朝闻天下》栏目中,一则关于“春天的旋律———名家名曲演唱会”的新闻,将董文华的名字再度引入到大众的视线。在这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系列演出中,董文华作为开场亮相,并演唱了《春天的故事》。虽然新闻中董文华的镜头只有六七秒钟,却还是引起网友一片沸腾。这是董文华10年来首次在央视亮相。
就是那次一次央视偶然的高调亮相,竟然不经意提升了董文华的商演价码,据称,去年底一连串的媒体热炒,董文华今年的商演出场费飙升,超出了到了十万。董文华本人也透露,她即将推出自己的新专辑。等待了十年,董文华这一剑“磨出热光”。
董文华现在不是一名歌者,似乎就是一个“人物”,去年底,董文华去长沙演出,湖南卫视派出数名保安对董文华的保护,其规格大大超出一名歌手所享受的待遇,湖南方面还一再“下令”严禁记者靠近董文华。4月28日,董文华到武汉商业演出,也是戒备森严,武汉方面也动用了不少“警力”保护着董文华,不允许媒体和她近距离的接触。
对于董文华,坊间有很多版本的传闻,其中大多的传闻都是跟“远华案”的主角赖昌星有关,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家权威单位包括总政歌舞团承认其有过错。既然没有过错,为什么她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了10年?既然没有过错,为什么在她“躲猫猫”式复出后,还出动“警力”保护她呢?是不是害怕媒体记者触及她历史的伤疤?就像一位网友所说:董文华到底怎么了?谁可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我们是爱憎分明的普通老百姓,宣传要我们去爱一个人,我们也就爱了,要我们去恨一个人,我们也恨了,可是,不要到最后却有人告诉我,你恨错了人,也爱错了人。
董文华到底是“有劣迹”的演员,还是“有贡献”的歌唱家,作为草根的网友们,当然没有资格评价。可是,有关单位对董文华的“是否有过错”总是遮遮掩掩,最有发言权的总政歌舞团为什么要和网友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剥夺人的知情权才是最大的腐败。
从彻底封杀汤唯,到董文华继续歌唱《春天的故事》,央视的禁播令难道是“对人不对事”?如果不是,又让人怎么来理解禁播令?如果是,为什么要对董文华网开一面?难道网友拥有一个知情权就那么困难?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5-05 09:24:28 这种人的复出,是对正义的亵渎,是对一切坚持正义的人们一记响亮耳光。=====一声叹息!
董文华就是个苍蝇,这样的垃圾还能继续穿军装商演,不知道封杀汤唯的那些人那里去了,国家把有限的军饷不投入到部队去保卫海疆,却用来豢养这么恶心的人,真让我们纳税人心痛
董文华,军队派到赖昌星那里卧底的吧?不然早就被军队开除了
如果不是有劣迹,怎么会遮遮掩掩十余年呢,当然是不清白的,我们坚决“封杀”董文华,不看他的演出和歌曲
宽容。没见谁骂杜十娘
原以为董已离开军队,感到处理得不错。现发现她仍留在军队,真感到惊讶。这类人军队还养着,太令人费解!
反正都不认识
只要没有做违法的事 任何人都无权封杀
汤唯能跟董文华比吗?她哪里比她后面有人,关键是她上床睡的是大人物,汤唯可是脱给全世界人民看了,她要是只跟某个关键任务睡,能给逼成这样吗?
广电总局也就这水平,柿子专拣软的捏;如今的银屏上庸俗节目,低俗广告,3至5岁年龄段的所谓智力题,都是大肆敛财和欺骗电视观众的伎俩,广电总局不知在做什么,是否有利可图,还是合作伙伴,为什么不制止呢,怪怪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