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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增长不体现在实际收入上?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了2009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数据显示,平均工资为7399元,与2008年同期的6524元相比,增加了875元,同比增长13.4%。数据公布后,引起广泛议论。民众认为“平均工资在上涨,但我们并没感受到自己的工资在涨。”针对“平均工资”与公众感受有距离,记者采访了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
统计局的解释是,平均工资是单位工资总额除以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得出的。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平均工资是反映工资总体情况的指标,它自然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此外,还有工资的口径问题。按上述这个口径,平均工资与每个人自己拿到的工资或工资单上的工资是有差别的。(《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 刘 泉)
如果说统计局的统计数据遭到人们质疑尚情有可原,那么这位官员的解释只能说是出奇的荒唐。表面上看,统计局的解释好像有理有据,但是只要稍加推敲,这位官员要么根本不懂统计业务,要么就是故意列出无数项目来混淆是非,糊弄过关。工资收入无论是税前还是税后,无论劳动报酬包括多少小项,如果工资总额没有增长,依照目前中国的工资体系,其它小项也是不可能凭空增长的。稍微懂得基本加减法的人都明白,如果平均工资的增长不体现在实际收入上,对于这个数据结论只有唯一一种解释,那就是造假。
中国目前社会结构和人员层次较为复杂,要完整的统计出一个具有国民代表性的平均工资来,需要采集大量不同群体阶层的收入数据样本,工作量可以说是相当的大。现在的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为了工作省事,缺乏深入基层和求实的工作作风,相关数据的得来简单的抽取一部分国有企业员工或者公务员的数据标本,就代表了整个城镇居民的全部数据样本。由于数据获得的片面,最终得出的统计数据,必然与整个社会的公民期望脱节,数据的真实性必然遭到民众的质疑。统计局在公布最终数据时,为什么不敢公布数据样本的采集,因为数据的造假决定了样本采集要么非常片面,要么就是瞎填几个数字糊弄交差完事。
平均工资增长不体现在居民的实际收入上,政府如果依此假统计数据做出相关决策必将漏洞百出,带来的社会危害可谓相当严重。对于这样工作的失责,政府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可是这些损害政府公信、工作造假的人,不但没有受到追责,其数据结论反而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其中自有玄机。政府默认统计部门的造假数据,因为政府有关部门需要这样的假数据。
中国是一个低福利国家,政府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严重不足,为了保障社保基金的支付能力,政府就必须提高民众的社保缴纳基数,这个基数的提高来自何处,最便捷的办法就是虚高居民的平均工资,转嫁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时,还可以告诉民众,你们的收入又提高了。这就是统计部门年年平均工资增长,老百姓却不见实际收入有所增加的奥妙所在。可怜的就是那些需要自行缴纳社保金的人员,你们的工资凭空增长了,缴纳社保金自然也要提高了。造假者不但不会受到惩处,有关部门估计还得嘉奖其灵活的办事能力。
统计局造假本就荒唐,更荒唐的是不是勇于承认错误,而是用另一个憋足的谎言企图去掩盖前一个谎言。中国政府的公信力目前普遍遭到民众的质疑,这与政府部门工作不踏实,造假之风盛行不无关系。当一个政府靠透支民众赋予的公信来维系统治时,当透支完毕时,自己离开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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