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胜伟
把酒临风煮楼市,写意江湖几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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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5 22:10:04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地产评论 | 浏览 415 次 | 评论 0 条

目前,房价在全国人民的齐声呐喊下仍居高不下,高房价,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中央政府虽然相继出台了系列调控政策,但从现实结果来看毫无奏效或者影响甚微,其作用是治标不治本。是什么力量促使房价能够在这场事关全民权益的博弈中岿然不倒?

由于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投资的行业,从财务分析角度来看,可变成本是组成房价的基本因素,而房价主要由土地成本、建筑成本、政府税费三大块因素所组成。在以上因素中,土地成本和建筑成本均属可变成本,不同的是建筑成本发生于完全竞争的市场领域,由此形成的竞争均衡使建筑企业极难单方面提高供给价格;税费由于系外在成本,不会推动开发成本的上升;只有土地成本这一房地产开发的内在可变成本,在市场处于只有一个供给主体(地方政府)的垄断状态时,房地产商之间的相互竞争必然使得土地价格背离价值,从而形成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提高,进而推动了高房价!

    现在我们应该清楚,高房价的罪魁祸首,无疑就是高地价!而高地价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垄断造成的!因此,这场搏弈的一方力量就是地方政府!

由于土地的高收益率,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填补地方政府产生财政缺口的有效金库,同时在以GDP为纲的执政理念下,地方政府在以供给主体的垄断地位操作下,蓄意推高土地价格,并以房地产开发市场来迅速拉高GDP增长,所以,积极推高地价对地方政府来讲,已成为是保证地方政府有效运作和体现政绩的迅速途径!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土地,是全民所有的!其产生的收益应该切切实实的能够做到让全民支配,全民共享!而当土地作为商品进行交易时,地方政府作为行政管理机构,却以供给主体进入土地市场首先应该是违法的,且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

因此,要有效解决高房价问题,其根本应该从土地供给制度改革入手。首先,废除地方政府为供给主体,成立在中央政府行政主管下的土地运营法人单位做为供给主体,同时在各地方成立其分支机构,负责全国各地储备土地的运营和市场运作,并以其产生的收益成立全民所有的基金。土地运营机构和基金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调控下,负责各地方土地的有效供给和合理分配收益及均衡房地产需求矛盾。其次,建立有效的土地监督制度及土地价格预警制度。让土地有序、健康的进入房地产市场,让基金成为土地收益反哺于全民的有效平台。这样双管齐下,相得益彰,从根本上杜绝了土地价格的不确定性及土地收益的流失,同时杜绝了高地价的产生,进而有效控制了房价无序高涨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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