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诉讼——起诉美利坚”
我要起诉美国政府

开始找律师了──是为“为中国增添一个姓氏”找律师

发表于 2009-05-06 20:18:34

开始找律师了──是为“为中国增添一个姓氏”找律师


美国的事还没有任何的眉目,又开始为孩子的户口问题找律师了。不说别的了,复制粘贴,把给律师的邮件发布一下。当然一会还得再发布一篇给那个美国大使馆处长的邮件。记录吗?既然北京的画廊对咱不感兴趣,咱就自己慢慢的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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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律师 您好:


先 简单介绍一下我现在的情况。我小孩是2月7日降生的,早在小孩出生前,我就考虑让小孩随我笔名的姓,因为需要和我父母商量,所以,孩子的出生证拖了很长时 间才开。等开出后,我父母突然反映激烈,所以,又耽搁了很多天才去公安局上户口,等到了公安局才发现,原来不随父母的姓,医院可以给我开出生证,公安局不 给我上户口。父母方面想让我改出生证,而我认为这个出生证有意义,不想改,所以,这事又拖延了一段时间。


为了不改出 生证还能给小孩上户口,我就找公安局的朋友,让他们帮忙想办法,从河北分局的户籍科一直找到市公安局的户籍科,能找的人都找了,最后只好找主管这项工作的 副局长,前两天,我给那个副局长写了一封信,至今没有回音,这事我不想再拖延了,所以,就给您打电话了。我在报纸上找了很多律师的电话,但第一个电话是打 给您。我一听您说话的意思,就知道再给别的律师打电话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您是我在天津联系的唯一律师。(我在网上咨询过别的律师)


昨天跟您通完电话后,我就开始考虑如何做通我父母的工作,想了一天也没什么好主意。最后想出一个歪点子,先和您见面,把我的事情跟您说清楚,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之后,想请您出面做通我父母的思想工作。


对 于我的事情,我当然是能够接受败诉的结果,不过我觉得我的事情是时代社会进步的表现,邓小平说“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是从物质生活上说的,如果把我的 事情看作是在人类精神世界的变革,把邓小平的话延伸改动一下,我觉得可以改成,“应该允许一部分人走在时代发展的前面。”重名问题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还 是一个人性问题,是要不要尊重个人价值,强调个人独立性的问题。我想我站的角度,足以赢得案件的胜利。当然,我这不是跟您说,我的案子必须赢。


我 搞的是观念艺术,我不知道您平时是否关注艺术动态,我需要向您解释的是,观念艺术是一种前卫艺术,是实验性的,是对人的思想、意识形态、各种社会问题提出 个人的思考判断,从字面上理解,观念艺术就是把一个想法,一种理念做为艺术呈现出来,不像绘画那样,有具体的载体,有画框、有画布,所以,我搞的观念艺术 是没有获利方式的,我只是个人从纯学术的角度进行探索、实践。我所想要的是建立完善自己的艺术理论,在美术史上留下自己的姓名。


还有一件事,因为我认为我这是在创作作品,所以,整个过程需要记录,包括录音,我想如果您答应和我见面,请您允许我进行录音,对此请您允许并体谅。


期待与您合作


瑭华(笔名)
王雷(真名)
2009.5.6


下面是我给那位局长的信,信有些长,耽搁您时间了,请您见谅。


##长 您好:


想必您从唐警官那听说我的事了,我想以书信的形式再跟您详细说说我的事情。如您所知,我叫王雷,虽然,我自小就使用这个名字,但对这个名字我既爱也厌,爱是因为这个名字使用了很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厌是因为这个名字重复率太高,多到可以用“泛滥成灾”来形容。


古 语讲“物极必反”,由于我对重名现象的排斥,所以,在给自己孩子起名这件事上,就想给他起一个不跟任何人重复的姓名。可真正尝试过才知道,要想起一个没有 任何人使用过的名字有多么难!当初我在给自己起笔名时就有如此的体验。我的经验是‘只有创造一个新的姓氏才能够避免和别人重名’。由于我内心有一种希望祖 国繁荣富强的情结,所以,我在王字旁边添了一个唐朝的“唐”字,偏巧这两个字能够合成一个“瑭”字,于是我用“瑭”字做姓,给自己起了一个“瑭华”的笔 名。经过检索发现这个“瑭”字还真不曾作为姓氏被人使用过,我的愿望实现了。


基于如上的经验,我在给孩子起名时,很 自然的想到用我笔名姓氏给孩子起名。我想了个“慕岩”的名,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确实没有人叫“瑭慕岩”,而“王慕岩”这个名早已有人使用了。于是让孩 子姓“瑭”的念头确立起来。当然,这个想法在孩子出生前跟我父亲说过,等孩子出生后,我又和他谈了几次,最后他跟我说:“原则上不同意,但那是你的孩子, 你自己决定吧。”我于是到医院开出了姓名为“瑭慕岩”的出生证。在开出生证时,我特别问了医院的大夫,是否可以不随父母的姓?大夫回答说:“随便你,你想 姓什么都可以,只是你想好了,出生证开完后就不能改了。”这件事我当然是深思熟虑的,我以为既然医院能够按照我的个人意愿开出生证,到了户籍管理部门就也 应该没问题,没想到公安局的户籍管理部门和医院、民政局系统对同一件事的规定、掌握尺度是不一样的。


##长,我的事 情首先是我个人的事。但跳出个人的角度,我认为我的事情还具有社会性,在我之前还有赵C、李子E事件。给孩子造姓取名跟在姓名中使用大写英文字母一样,都 是为了避免和别人重名,这是中国公民个人意识觉醒,追求个人独立性、彰显个人价值的表现,也是中国逐步向更文明、更进步社会发展的反映。


历 史规律显示,凡是文明、进步的社会,都是对个人价值给与充分尊重和肯定的社会。因此,我认为我给自己孩子造姓取名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人文价值。当然,赵 C和李子E的事是他们在姓名中使用了不规范汉字,而我没有使用不规范汉字,瑭慕岩三个字都是非常容易辨识的,既不是不规范汉字,也不是生僻字,我除了没有 使用我的本来姓氏之外,其它地方都很符合中国人的起名规范。放眼社会,重名现象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我知道我的解决方式有些背 离人情常理,但是,等将来中国社会更进步了,人们的个人意识更强烈了,这个问题会不断的被人提出来。


##长,这些年 我一直在进行观念艺术、行为艺术探索,我认为我的思考是正确的,不是生搬硬套的为自己找理由、找借口。由于目前无法给孩子上户口,以及后来我父母在姓氏问 题上反悔,我的家人逼迫我修改出生证,让我把孩子的姓氏改回“王”姓。我也到医院问了是否可以改出生证,医院的答复是必须做亲子鉴定,然后收回我手里的出 生证,再给我重新开一个新的。然而,我认为现在我手中的出生证是有历史价值、人文价值的,我不希望它被收回。我想先用“瑭慕岩”这个名给孩子上户口,然后 再改回王姓,等他长大了,我把这件事跟他说清楚,让他自己选择自己的姓名。我想我既应该坚持发展的看问题,坚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也应该尽为人子的孝 道。


##长,这些日子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些关于姓名权的资料。我看到中国法律将未满18岁的孩子称为“无意识能力”, 规定“其姓名权由监护人代为行使,在公民具有完全意识能力,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之后,其姓名权由本人自己行使,他人不得干涉。”虽然我的孩子目前是无意识 能力,但是,我更愿意将其视为有意识能力、有自我意识、有独立思考判断能力的人。基于这点考虑,我想我的孩子应该喜欢自己拥有一个不与任何人重复的姓名。 这是我要保留我手中出生证的主要原因。


##长,我不知道您会怎样看待我这事。当我从河东户籍管理部门出来之时我就认识到自己的选择有些超前了。但是,我认为我的思考、决定是正确的。我坚信“个人的行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现在中国要比过去进步,将来中国一定要比现在更进步、更文明。


一 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用以区别他人、明确自己身份的首要标志就是他的姓名,绝大多数的人都会想拥有一个只属于自己、不和任何人重复的姓名。我将无意识能力的孩 子看作有意识能力的人,是为了给我的孩子传达一种人文理念,即“每一个生命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尊重”。我想等他长大之后告诉他,在他还没有自主意识之前我即 将他视为有自主意识的独立的人。我希望让他拥有平等、自主、自觉的独立意识。


##长,我的想法起初是很简单的,就是 想让自己的孩子拥有一个不跟任何人重复的姓名。可我在分析了诸多因素之后,发现我的想法又是非常复杂的。首先,它颠覆了祖宗姓氏不可改变的传统意识。其 次,我将给孩子造姓取名视为我的一件观念艺术作品,给它起名为《为中国增添一个姓氏》,又是对中国现代艺术领域的创作潮流进行反讽,是仿照一件早已被奉为 经典的《为北京无名山峰增高一米》的命名方式创作的一件作品。我以我的作品和普通人的生活发生实际联系去反讽那些和普通人生活相脱节的创作风气。(当然, 这个问题更复杂,更难以解释了,我就不在这里多说了。)


##长,我不知道您是否能够理解我对我的事情做出的解释。总 之,我的事情从个人角度、社会心理、艺术理论探索等方面有着诸多考虑。近几天,我还在想是否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我的问题?我就此事问过律师了,律师说 那是户籍管理部门误读了法律条文。《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该法条中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或“必须”。法律界对 法条中出现“可以”这样的规定时,理解为行为主体“可为”,也可“不为”,因此,对该法条可以理解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不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也可 以不随母姓。而《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再者《婚姻法》第二 十二条并没有禁止子女用其他姓氏取名。按照我国法律的一般规定,对于行使行政、司法等公权力时,应遵循的原则是“法无明确授权不可为”,即在法律没有明确 授权的情况下,不可以任意行使公权力;而对于行使民事权力(即私权利)时,遵循的是“法不禁止便可为”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公 民可以任意行使权力。

当然也有律师提醒我,像我这样的案子多半会败诉。但如果败诉了,我就可以寻找社会力量解决我的问题,我的孩子就不必先 上一个名,然后再更改姓名(目前找您帮忙就是想这样处理,但我认为这样的请求有些过分,是给您添麻烦)。而一个严肃的法律判决必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文书, 那些法律文书即是我对重名问题的思考与记录,将会成为一件真正完全彻底的观念艺术作品。然而,我还得必须考虑我父母的感情、他们的心理承受力。前面我已经 说了,让孩子姓“瑭”的想法事先和我父母说过,因为最初以为孩子是女孩,我父亲先表示反对,后来又开玩笑说让我孩子叫唐老鸭、唐吉柯德,我误以为他认同了 我的想法,等孩子降生后,发现是男孩,他的态度又产生了变化。我以为他是顾及在亲戚、朋友面前不好说,多次尝试和他沟通,他也不明确表态,最后到了必须开 据出生证的时候,我再次和我父亲商谈,我父亲才说:“原则上不同意,但是,那是你的孩子,你可以自己做决定。”于是,我才开出了姓名为“瑭慕岩”的出生 证。没想到等我开完出生证后,我父母又表示出强烈的反对,而我也一直误以为我父亲是一个开通的人,事情发展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我在坚持自己个人想法的同 时,也应该遵守孝道,满足我父亲的心愿,所以,才有了找唐警官、找您帮忙,想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


## 长,重名现象是一个社会问题,今后会不断的有人以各种方式提出来,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现代社会人们追求个性化,公民个人意识觉醒的必然结果。我以艺术家 的身份、视角,从多方面、多角度对重名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我坚信它是非常具有社会意义的,如果我以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我的问题,会对我的艺术目标、人文 思考给与深刻、彻底阐释。但是,那样做会让我父母难堪、无法接受,所以,我希望我的事情能够以私下沟通的方式解决。我知道我这事比较难办,会给您增添很多 麻烦,但希望您看在我这是在确立个人艺术创作理论,对社会问题进行人文关注的情况下,帮我这个忙,帮我给孩子上上户口。我和我的爱人及我的孩子在此感谢您 了。



王雷
200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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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hwa

是什么滋生了恐怖主义?什么是恐怖主义之源?用艺术化解政治难题,还世界以和平,还人类以安宁。 这个艺术构想最早可能产生于2003年。因为实施的难度大,面临的困难多,所以,一直只是一个构想,最近,眼见世界上的恐怖袭击愈演愈烈,于是,决定于2007年9月11日专门为我的这一艺术构想专门建立一个博客http://www.bullog.cn/blogs/artlaw/,每有感悟记载于上。待到时机成熟时,实施我这一艺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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