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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摊贩生存权与公众通行权孰轻孰重?

发表于 2009-05-07 11:31:58

摊贩生存权与公众通行权孰轻孰重?

 

5月6日,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为组长的“新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调研组到广东调研时建议,小摊贩也很需要就业,如果把他们管得太紧,矛盾会更尖锐,不利于稳定。其实,他们带来的问题无非是两个,一是他们摆摊的地方周围环境很脏,二是挡了交通。多雇人打扫卫生和引导交通就行了( 2009年5月7日《广州日报》)。

“人逼到急的时候是没办法的,他(城管)就是抢我们东西,我们也是为了生活嘛,没办法的。他们有人给工资,我们没有啊,我们都是靠着自己的劳动去赚钱养活家。”的确,为了养家,小贩们把城管视为劫匪,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人“匪”大战:

2006年,23岁的被告人崔英杰被控在城管人员没收其三轮车时杀死副队长李志强;2007年,湖南邵阳一城管因为给一商贩开具罚单由200元加码至1000元,摊贩绝望之下,操刀杀人;2009年4月8日,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执法队在园岭中路查处占道经营行为,城管队员位发兴与两个卖麻辣烫的小贩发生冲突,随后在吃饭的餐厅内被尾随而至的小贩刀捅至死;2009年4月26日14时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的城管队员练士滔等人劝阻小贩停止乱摆卖行为时,小贩帅建华突然掏出尖刀朝练士滔狠刺两刀后逃离……

一连串血案的发生,既是城管队员与小商贩日常冲突的极端表现,更是现有城市管理模式陷入困境的现实写照。城市管理到底该如何进行,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老实说,城市里的小商小贩的身份确实比较复杂,其中可能有下岗失业职工、城镇无业居民、外来农民等等,但应该很少有或许根本就没有国家公务员。小商小贩的数量虽然众多,但仍不能改变他们所身处的弱势地位。对一个生活没有着落又得不到社会失业救济的无业人员,在他最基本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摆摊设点或许是他谋生的一个途径,也可能是唯一途径,在城管没收了他的“生产资料”、或许是唯一的“生产资料”——瓜果蔬菜的同时,无疑堵死了他谋生的这条出路、也可能是唯一出路,如此他们怎能不为自己的生存权而奋力抗争?

吃饭问题”比城管的“制度”和“素质”问题重要得多,只有充分尊重和照顾小商小贩的切身利益,给他们提供低成本的、稳定的经营场所,变“堵”为“疏”、变“管”为“扶”,给小商贩“出路”才有希望打破现有的“城管怪圈”。

到底是城市交通和环境重要,还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重要?西方发达国家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我们认为,摊贩的生存权,远远大于公众的通行权。” 这是纽约通过法律,允许影响交通的小贩继续营业时,市长接受采访时对记者的回答。准备与世界接轨的我们为何不能认真借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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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月3186

职业媒体人,某中文网站签约作家,《知音》、《女友》杂志特约撰稿人;腾讯网、环球网、新民网、大河网等多家网站特约或签约评论员。被凤凰网评为2009年论坛“十大金牌写手”。原创文章均已注明,约稿请联系lixinyue18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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