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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肇事可判死:杭州执行否?

发表于 2009-05-09 17:37:17 类别:时事点评

 他就是死者小谭,留给他的家人,无尽的思念和哀伤。

 

 

57晚上2020分左右,毕业于浙江大学2006届信电系25岁的年轻男子谭卓,在杭州市区文二西路紫桂花园门口通过人行横道穿越马路时,被一辆改装的三菱跑车“狂飙”撞飞,飞起520远,当场身亡。(新华网、杭州都市快报对此事件都做了报道)

 

令人伤心的是:

抢救遇难者的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的护士在谭卓(湖南宁乡人)的身上找到一张电影票——西城广场UME国际影城的票子,电影是《南京!南京!》,电影时间是夜晚9:06。

这就是说,25岁的湖南宁乡人、浙江大学毕业后留在杭城工作的小谭,还没来得及看到悲情片《南京,南京》,就为“国”捐躯了。更为气愤的是:把他撞死的,是一辆改装后的三菱跑车。目击者以及杭州当地的媒体普遍认定是:肇事者因为“飙车”,撞死了谭卓!

 

这一事件在杭州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

 

市民关注些什么?

在很多杭州市民的印象中,杭州是飙车者的乐园。也就是说,杭州市区的许多路段,每到夜间,就会发出撕心裂肺的鸣叫。20061017日,《钱江晚报》以《飙车族花样翻新》为题,报道了杭州一辆车牌为极速0018三菱越野车,车牌右下角还标着比赛专用的字样,被警方查处。(注意:又是三菱)

 

2008320,《钱江晚报》报道说,杭州警方严查飙车,有4000余辆改装车被查处。

 

200865,浙江在线以《杭州男子飙车撞死人》报道了发生在“316日晚6点,杭州钱塘江畔的闻涛路上,正在散步的小夫妻许某和林某,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马六轿车撞入钱塘江,双双殒命,留下5个月大的孩子。”这一惨案。

 

遗憾的是,杭州当地媒体对于飙车撞人人事件的屡屡报道,没有惊醒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富裕人家,当他们开着名车、好车、跑车出现在城市道路上时,为什么会情不自禁要实现自己的快意和快感?为什么可以忽视了路人的生命安全?——这不,57杭州文二西路的飙车肇事事件,通过网友的“人肉搜寻”,发现肇事者是杭州当地某高校大二学生,撞死人后她“连忙通知伙伴过来”,“表现很傲慢”,“预言可以用钱摆平此事”。肇事者的如此行径经过媒体报道后,杭州市民义愤填膺,很多人聚焦起来,在肇事路段,“据说有近万人”前往吊念死者谭卓。

 

58,在浙江大学的论坛上,出现了一篇写给杭州市长的公开信,公开信中说:“近年来,杭城飚车族众多,许多地区的居民早就对夜间马路上的飙车巨响扰民事件有所抱怨,这样的事件在杭州也不是第一起。据我们所知,这次的肇事车辆,并不是第一次违反交通法规在城市道路上飚车扰民。”

“如果57晚上被撞的行人不是谭卓,也许他会是张卓、李卓、王卓……是你,是我,是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所谓的休闲之都杭州不再安全,我们每次过马路买一瓶酱油也许都有生命之忧。这样的杭州,真的适宜我们居住吗?还是只适宜那些有跑车的华族们嬉戏 ?”

公开信呼吁——杭州要打造品质之城,就应该让都市中的每一个人享有足够的出行安全。以如此高速在都市里面飙车,甚至可能是“赛车”,肇事者所做的,已经不仅仅是“扰民”,而是在拿每一个行人的生命开玩笑。

 

 

读罢这些文字,我想,任何一个人的心情都会十分沉重。第一,这年头富人们的孩子为什么那么高调?就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家里很有钱么?他们真的只在意自己的快感不在乎别人的生命么?据报道,5月7日,杭州飙车肇事车上,还印着两个网站的域名,尾灯处还印着“玩车坊”三个字和飙车视频网站。这个“玩车坊”组织到底是什么玩意儿?那网站的视频专栏里说:“当保时捷997T遇上迈凯轮SLR时,会毫不犹豫地全油门追上去!”难道这不是向全社会下放挑战书么?

 

第二,我们有必要提请广大公民注意:同样是飙车,在北京的法院,肇事者可以判死。

请看,2008年625《北京青年报》报道说——

 

三个青年酒后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北京市三环主路上飙车,时速高达120公里,上演了一幕惊心动魄的现实版头文字D。飙车过程中,一个青年两次撞车两次逃逸。

  昨天上午,这个案子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与众不同的是,检方公诉的罪名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北京市检察院首次适用该罪名对飙车行为提起公诉,这无疑加大了对“飙车”的打击力度。

  在以往案例中,类似飙车行为多被定性为交通肇事罪,但这起案件却被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宋英辉说,根据刑法规定,两项罪名处罚差异巨大,交通肇事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是死刑,而且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是这样打击飙车的,那么,杭州呢?

 

我们期待着杭州公检法机关对于飙车肇事这样的行为,也应该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以这样的罪名去打击城市道路上的各种飙车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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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逢旭

时事评论员。专栏作家。先后在浙江省的报刊与网络媒体工作多年。本博客的所有文字均为原创 。网络转载注明出处,报刊转载,请联系本人, QQ:635815803 电邮: Leader20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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