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空头捐款者”的板砖怎么拍?》
虎昊广 2009-5-11
明天就是汶川地震一周年纪念日了。这一段时间,媒体和网络对捐款不到位的那些“空头捐款者”展开了新的一轮口诛笔伐,言辞之激烈真是慷慨而激愤。而且有关单位还弄了一份“认捐未到位的企业、个人‘黑名单’”,把这些“空头捐款者”一一揪出来示众。甚至还要动用法律程序,去上门追讨云云。
这法律程序怎么启动?有的大亨在抗震捐助会上,脑子一热,扬声要捐助一笔巨款,虽然记录在案,但也仅仅是随口一说的,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还真是个麻烦。我想要靠打官司去逼这些单位或个人掏出所认的捐款,是非常困难的。
而对于这些企业或个人,是否一定要上黑名单,虎昊广认为,这个也值得商榷的。
诚然,这些许诺了捐助,但实际未能实际到位的“空头捐款”确实在道义上有很大的欠缺。但也应该分析一下具体情况。
一类完全是为了了商业炒作,开口就是一个巨额数字,造成轰动效应了,企业的广告作用达到了,但要付银子了,却一毛不拔。这种借公众关注灾区的心理,来虚妄地拉抬自己企业名声的恶意玩弄现象,确实应该口诛笔伐之,也应该让这些企业或个人上黑名单,至少应该让这些“空头捐款者”已经借捐助树立起来的鲜亮形象外皮剥去,让民众认识到他们虚伪。因为对巨款捐助的企业,媒体和公众关注度非常高,一些原来不拔一毛的,甚至下令所属员工捐款不得超过十大洋的大亨;后来觉得这个广告效应甚至比在CCTV轰广告更好,于是许了一笔银子,不知是不是“空头捐款”?即使到位了,也仅仅是广告费而已。有的根本没到位。
对于这样的无善良宗旨的企业或个人,理当上黑名单!
而对于有一类企业,我们的慈善单位在搞募捐活动的时候,没有真正请对对象,拉来的人实际做不了主,看着别人都在许诺捐款,轮到他发话,不说吧,在当众损害自己企业的形象,不好!跟着认了,但回去老板不承认,不算数。就像在国际捐助的时候,若是来问我“中国捐多少?”我作为中国人,说少了给国家抹黑,说多了,国家谁来搭理我的话头?这只能说“募捐大会”问错了对象。
而一些有外资背景的企业,这样的问题特别多。别看请来的是某某跨国公司之中国分部的CEO什么的,但他们未必有这个权!答应了捐助,被总部的股东会议给否了,自然也就无法到位了。
因此,以后中国人自己的事情,别老指望着那些外企。往往是当时激动一场,结果白费心思。
还有一类企业,确实是有爱心的,但心有余力不足,遇到经济危机,自身是泥菩萨过河。许诺了捐款,不想企业收益大不如以前,甚至撑到快倒闭的边缘了。这样的企业,难道一定要他们即刻兑现承诺,否则怎么怎么的。这样也太过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还是等这些企业自己转好后,慢慢地兑现他们的承诺吧。否则,把他们弄上黑名单,无疑是对于这些困境中的企业是雪上加霜。说实在话,赶上这样的经济形势,有的企业困难确实不小!
因此募捐组织者只好发个文,希望他们以后做慈善要量力而行。慈善捐助本不能好大喜功、盲目攀比的。有一份力就出一份力,这样最好。
套用朋友劝酒时说的话:酒逢知己千杯少,喝多喝少都很好;能喝不喝不太好,硬性灌酒最不好。
这里改成:慈善捐款千金少,捐多捐少都很好;认捐不给不太好,攀比恶炒最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