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再被延押,民進黨即批之為無正當性和必要性,不無相當道理:
1. 台非陪審制,証据全由法官裁量,煙滅或偽造証据及串供的風險皆易於控制和鑑別,风險不大,而且審理已屆數月,此慮尤屬牽強。
2. 扁解押後仍可被全日住所监禁,非真有逃亡之虞。
3. 扁絕食及所謂〝〔言詞〕攻击司法〞等動作皆在其个人權利範圍之內,法官之有关裁決本不應受其影响。
法官應独立辦案,但法治〔rule by law〕不等同也不應變成為法官專制〔rule by judge〕,法官团体之自律、包括上訴院,及社会公評等都可制衡之。
綠營5.17嗆馬示威在即,此延押裁定不啻為之火上加油。
马当局还是有意将民进党塑成贪污和暴力的政党,要看民进党如何破局。
现在蓝绿双方都在利用扁的剩余价值,不知笑到最后是谁。
现在蓝绿都想利用陈水扁的剩余价值,不知笑到最后的是谁。
扁案的证据力略显不足,台司法只好才取拖的策略。
时间逾久延押合理性成疑。采监居较妥。
扁只有靠传销的办法才能状大自已的人脉。
高雄场的马流感标语真有创意。
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