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5.12,我们的国家,可谓多灾多难。这不,上午在大庆,刚刚为那几个检察官非法剥夺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的行为埋单(检察官侵权,国家来赔偿),下午,又要在汶川抗震救灾!
2008年5月12日上午9点,在新华电厂召开的干部大会上,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向我公开赔礼道歉,为我恢复名誉,进行国家赔偿。一场历时三年,起因为国有的华能新华电厂没有搞好“检企共建”,招致反贪局“查账”上门,最终导致我这个协调关系的“厂长特使”戏剧性地被双方当做替罪羊,先是被检察官员强行“贪污”,后又被自己的厂长“肉包子打狗”的闹剧,终于大白天下。
新任检察长替肇事的前任检察长宣读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会上,新华电厂领导依旧一言不发。尽管现场摄像师的手被通知“忘记按下摄像按钮”,使得我与检方“赔偿录像在全厂转播”的约定再次被“贪污”,会后,沉寂的新华电厂还是被不大不小地轰动了。一介草民,居然撼动了不可一世的大同检察院、反贪局,这在有些人,特别是那些腐败了的领导干部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人们不禁感叹,看来,我们的国家,也许真的已经步入了法治的时代。
发生在我身上的“人祸”刚刚解脱,还没有来得及庆祝一下,就在当天下午2时28分,我国四川省的汶川县,发生了强烈地震,一场震惊世界的天灾,使得8万条鲜活的生命顷刻间在废墟瓦砾下枯萎,多少个快乐的家庭从此家破人亡。天灾人祸让我们刻骨铭心。
512,注定成为世人无法忘却的日子。对我而言,这一天,更有着超于常人的复杂感受。
而今,又是一年花红时,又是一年柳叶青,我们的心情,百感交集。人的一生,天灾人祸,很多苦难,我们无法逃避,只有勇敢地去面对。黑暗已过去,曙光在前头;请你们挺直脊梁,鼓足勇气,我们必将涅槃新生!
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为了顺应社会各界对我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本人强烈建议,改称“防灾减灾除祸日”! 既要抵御天灾,更要杜绝人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