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城管
城管作为城市管理队伍,30年前是没有的。其成功地出现,应该算新生事物,绝对具有中国特色。
早先,城管的部分主要工作是由街道的大爷、大妈自愿、义务完成的。大爷大妈们坐在自家门口注视着路人,主动将可疑的人、可疑的事报告居委会或派出所;有的臂戴红袖章走街串巷,提醒家家户户注意防火防盗,警示行人遵守交通、爱护卫生,可能他们的行为不跟金钱挂钩,所以颇受街坊敬畏。
后来,改革开放了,出现了都市里的村庄。一些有点文化的失地菜农被政府安排进了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一些没有多少文化的,政府就在街道成立一个机构,赋予职能和权力,安置他们,叫城管。
刚开始的时候,城管虽然工作简单、单纯,但主要在室外工作,是政府工作人员中最辛苦、压力最大的一群;他们的人数很少,通常是单个行动,主要出没在流动人员多的地方,如车站。他们身穿洗得发暗的的确良白制服,左臂佩戴红袖章,外面通常还会套一件伪装的外套,大盖帽一般是不戴的,只有在执罚时才亮明身份。其实,要认出他们也是不难的。他们通常葆有菜农气质;身上总是斜跨一个就挂包,里面是罚款所得和罚款票据。
他们工作时发现目标靠耳朵和眼睛,如果听到路人“哼”咯痰的声音,看到烟客手上的烟头很短了,他们就会跟上去。您如果“呸”一口痰吐到地上,或者“呯”一个烟头扔到地上时,就会有人从背后拍您的肩膀。当您转过身来时,拍肩人已经褪掉了外套左手的袖子,露出了代表其城管身份的制服和执罚红袖箍,指着地上烟头或痰迹示意罚款,并熟练地按规定撕票据。遇到善良人,通常是一手递票据一手收钱,之后各走各路,纠纷甚少。当然,不好彩时,城管也会遇到“刁民”抗法的尴尬局面,在下就曾见到过。
20多年前的某省、市长途汽车站附近,一个女城管正欲对一随地吐痰男子实施罚款。女城管一边喝住吐痰男子,一边撕票据。吐痰男子装没听见想溜。女城管扯住吐痰男子的衣袖,指着远处地上的痰迹,口称:“罚款5毛钱”。吐痰男子装没看见,怒目圆睁反问:“凭什么罚我款?”女城管高声叫道:“你随地吐痰,交罚款!”并未有放手的意思。吐痰男子的“刁民”本质充分显现,大声吼道:“凭什么说是我吐的,谁看到了?”并做挥拳状,女城管赶紧撒开扯衣袖的手,改为和颜悦色。经过女城管的一番政治思想工作,“刁民”转变态度,被免罚款而去。至于地上的痰迹和烟头自然是环卫工人的事了,城管可不管这个。
20多年过去了,经过不断深入地(政治)体制改革,城管机构也几经“并、挂”,终于划入到了人人向往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成了光荣的“人民”“公仆”。 “刁民”单个抗法的故事要是发生在今天,结果可能就不是那个样子了,城管是一定要跟这位“刁民”好好玩玩“躲猫猫”的,不治治他还了得!要知道,今天的城管可是今非昔比喽,装备早已摩托化,采用的是团队出击方式、群狼战术,对付个把“刁民”自然轻而易举,就是对付群体抗法事件,也是训练有素游刃有余的了,两个字“搞掂”。“人民”城管“人民”爱,由于城管的一贯出色表现,屡受领导的嘉奖和好评。据媒体报道,一位杭州女子受城管工作辛苦的感动,主动给坐在空调车里执法的城管干部送瓶装饮用水,其感人事迹受到了社会的广泛热评。在下在此,要对欲为城管送饮用水的“人民”说一句,城管公仆“不差水”,他们车上啥都有!
本以为,当今的城管只是已不再为一块、五毛的蝇头小利与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者计较,而是将小摊小贩作为斗争的对象那么简单。最近看了一篇新闻才知道,城管原来是那么的“忘我”、那么的“伟大”,其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原来,城管的工作就是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城市,防止傻瓜进城。
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都是国家的主人,许决华之流都是“仆人”,国民有在自己的国家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外来人员,他们在城市没有任何的权利,许决华之流凭什么认为他们负有纳税的义务?像许决华之流的业务能力,难怪城管的光辉形象在市民的心目中高大不起来;像许决华之流的政策水平,在当下政治环境不再升官才是怪事;像许决华之流的眼光,小市民也只不过算个“屁呀”!
说明一点,在下与许决华副主任委员没有任何个人恩怨,用“许决华之流”之语论事既是证明,许决华之流也许是好人,像林嘉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