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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維權人士陳書偉因為在給法院的訴訟狀中寫了一個“操”字,被法院以侮辱人民公僕的名義拘留15天。 陳書偉因為中國移動亂收費的問題,對其提起訴訟,但法院的判決明顯偏袒中國移動;所以,陳書偉在上述法院的訴訟狀中,因為憤怒寫了一個大大的“操”字。 說起這個“操”其實是很有來歷的,它是長期被壓制的一種情緒爆發。 陳書偉出生於1974年,是廣東潮州人,很早來深圳打拼,後來成為一名書商;在2004年和中國移動的一起糾紛中,徹底改變了他安穩的命運。從此,他走上了針對中國電信、中國移動等索權、也就是替消費者維權的道路。你我打固定電話、手機的費用近幾年能夠大幅降低,可以說和陳書偉及其維權人士的努力分不開的。期間他寫了一本書《剝移動的皮》曾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當然,根據我們社會“正常”的邏輯就可推斷,陳書偉從此成為這些壟斷部門的眼中釘、肉中刺。所以,多次被恐嚇。 去年在深圳嘉賓路金光華廣場的中移動營業廳裏,因質疑多收他的話費,被突然出現的七八個大漢痛打一通,邊打邊威脅“你也不看是什麼地方,敢來這裏的撒野”。陳書偉因此去醫院縫了八針。當時他報警後,員警很久才來,而且錄了筆錄後並沒有怎麼處理。 在有關機構部門一再偏袒的情況下、在通過正常途徑變得非常艱難的情況下,在合法維權的道路變得舉步維艱的境況下,別人寫了一個“操”字,就馬上被拘留起來,請問為什麼這個時候我們的衙門反應那麼的神速,那麼的有效率,而對消費者、老百姓的合法訴求卻一再推諉呢?那幾個打人的及其幕後指揮者怎麼會毫髮不傷呢? 陳書偉去年被打的地點深圳嘉賓路金光華廣場,位於深圳國貿大廈對面,以前叫南國商城,是妓女出沒的紅燈區,後來政府專項整頓後,被改造成高檔服裝商場。妓女走了,但強盜卻一直留下來。操一下妓女,還可以有本能上的享受;但強盜呢,同樣從你身上拿走錢,但你不能在他身上找到任何快感,他完全沒有任何付出就從你身上賺到錢,所以,妓女比強盜要高尚很多;但比強盜還要可惡的是那些披著合法外衣的強盜、你躲又躲不了的強盜。妓女你可以不去嫖,強盜你可以想辦法避開,但合法壟斷強盜你只能自認倒楣。陳書偉用他那剛正不阿、非凡的勇氣來挑戰這些強盜,我們有什麼理由不支持呢?這些強盜,我們什麼時候能夠不只是說一下、寫一下,而是正真地操他們一下呢?

陈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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