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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23:28:18 编辑 删除
□本报评论员 刘畅
近日,引发公众质疑的重庆洋人街“性公园”被拆除。重庆市有关部门调查后认为,“性公园”内容低俗,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应立即停止。
民间传说中,有一野狼,总爱不懂装懂,做错了事还欲盖弥彰,导致尾巴暴露在外,给人感觉此狼尾巴甚大,谓之“大尾巴狼”。
纵观重庆洋人街“性公园”从兴建到被拆除,管理者在群众的唾沫中险被淹死,心中不免生出疑问:该主题公园的建设,是管理方一个人就能定下来的吗?审批部门都是吃干饭的?出了事为啥只有一方被问责?该不该揪出这起“性污染”背后的“大尾巴狼”?
据悉,洋人街于4月初开建,五一期间曾以5元/人的收费标准试开放,因内容低俗招来各方指责。管理方表示,打算在公园正式开放前,向相关部门提交审批手续。可法律有规定,作为市内新建项目,在未取得审批的情况下,不能对外开放,更不能收取费用。
反推后我们得出如下结论:既然收了游客5块钱,便证明该公园不是试开放;如果非要说自己是试开放,那就得先通过审批。
一言蔽之,管理方“偷鸡不成蚀把米”,相关部门“吃不了兜着走”。或许,相关部门可以说,人家没提交审批手续,完全内部操作,不关我们的事呀(摆摆手)。那我们倒要问问,既然不关你们的事,你们为啥有权力以“误导民众”为由令其整改?
如此看来,对于不提交审批手续的项目,相关部门可以先于审批手续对其“双规”,那为何非要等到已造成恶劣影响后才出手?你们是在“蹲坑”吗?
“性公园”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何况还在著名的“洋人街”上,要说出了事才知道公园违规开放,别说老百姓不信,连公园里的那些“裸体”都不信——明明“五一”就开始坐台,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为啥地方相关部门不知道?这么大动静的事儿都后知后觉,如此迟钝的部门还枉谈啥公信力!
养不教父之过。对于城市新建项目来说,相关部门没有把关到位,这本身就值得推敲:你就是干这个的,干不好难道不该自搧嘴巴子?还等着全国人民表扬你“监督及时、处罚有力”吗?若真如此,夸你的人得喝多少假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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