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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老子如是說》第九章 中和道人註釋

发表于 2009-05-22 20:27:19 类别:人文/歷史 注釋

                第  九 

 
 
 

  持而盈之[1],不如其已[2]。揣而銳之[3],不可長保[4]。金玉滿堂,莫之能守[5]。富貴而驕,自遺其咎[6]。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注釋】

[1]持而盈之:指心不清淨,自恃、自滿、自負。

 [2]不如其已:不如把這個心放下來,扔了,這一切已經結束了,就是修道人常說的一句話,不如當下息心滅念。 已:了,完,終結的意思。

[3]揣而銳之:指使思維更加敏捷銳利,甚至言語能攻擊、戰勝對方,這是古代的雄辯家、辯士和現在的世智辯聰之人的特點。揣:爲揣測,揣度,揣摩,表內心活動非常劇烈和反復的意思。世俗間好爭之士就是這樣。

[4]不可長保:這些世俗好爭的人從古至今誰能長久保持得意和風光,大多都是朝晴暮雨。

[5]金玉滿堂,莫之能守:你有金玉滿堂,而你死了能帶走一文一毫嗎?你下一世再轉人世,再看到金玉滿堂,那已不是你的了,你能去拿嗎?那等待你的只能是大牢。人生百年轉眼即過,金玉財寶乃身外之物,唯有本性、道心、你的原始本心才永遠不離開你,只有你自己的本來面目,才是你自己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真正財寶。你能見到你的本來面目,你就知道怎麽用這個寶貝了。

[6]自遺其咎:即咎由自取,或自食其果之意。

                                         

 

【譯文】

如果一個人的心太過於自恃、自滿、自負,不如這心就此打住,當下息心滅念。如果一個人的心時常都在揣測、揣度、揣摩,使自己的思維和心機更加敏捷鋒利,甚至帶有殺傷性,那這樣的人大多都不可能長久保持一時的心裏滿足。金玉滿堂,你沒有辦法能使這些財寶不離開你。爲富貴而驕矜的人,最後的結果都是咎由自取、自食其果。功成、名就能夠知道身退的人,這才是符合自然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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