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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向小贩开禁后小贩应该如何做?

发表于 2009-05-23 00:05:01

据报道,为了方便市民生活,也给小贩留条生路,从81日起,南京将不再对路边摆摊设点一味“赶尽杀绝”,而将实行“有限度”的开禁,包括早餐摊、夜排档、修锁、修车摊、书报亭、疏导摊群在内的摊点全市将达1万多个,这些摊点将合法化。我以为这是一个符合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

我们过去有些“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教训,为了让这次既有利于小贩,又便于市民生活的开禁长期坚持下去,不仅需要管理部门的大量有效的务实工作,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1万多个合法摊点如何文明经营,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人性化的措施,也需要人性化的方式来经营。我们过去吃尽那种由于不规范摆摊设点之苦,有些摊贩在经营的时候,不仅影响交通,还制造大量的垃圾、特别是入夜后的大声喧哗,更让广大市民对此深恶痛绝。所以说,为了使这一利民的举措良性的长期坚持下去,不仅需要管理者的努力,也有待于小贩和市民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

在我的人生经验中,要将好事做好的最主要一条,就是人一定要自律,要珍惜各种机会。对于摆摊设点来讲,首先不要影响交通,也不要在收摊后垃圾遍地自己扭头就走,更不要出现为了挣地盘、抢客源、缺斤短两等而发生矛盾,还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和语言文明,市民也不要图一时方便,将车停在行车路上,特别是入夜后要避免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居民的休息。

我之所以想到这些问题也并非杞人忧天。我们有不少人养狗,但看看楼道、电梯、草坪和甬道,狗屎狗尿说不上比比皆是,也是时常点缀其中;我们的网络极为开放,但有些人在网上实施语言暴力、散布低俗的黄色图片、散布不实言论等;有个别的出租车司机,就直接将车停在机动车路和盲人道上候客,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也毫不理会……等等这些都是不尊重自己权利和自由,也不尊重别人正常通行权利的表现,不要在管理部门强行管理、取缔之后又大为不满。

将好事做好,需要管理者和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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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强 大行者不顾细谨,大礼者不辞小让。---司马迁《史记》 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君子不为小人之匈匈也辍行。---荀子《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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