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眼书斋
内不愧心,外不负俗;交不为利,仕不谋禄;鉴乎古今,涤情荡志。

上海闹市枪击案——斗殴!

发表于 2009-05-23 09:16:13

上海闹市枪击案——斗殴!

青眼相吊 05/232009

【新闻摘要】

在这名老太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这起斗殴事件的第一目击者:一位40来岁的中年女子。她是小区的住户,尽管离事发时间已过去了2个小时,她脸上仍一脸惊恐之色。

“我吓坏了,中饭也没吃,一想到小区门口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连晚饭也不想吃,估计今晚睡也睡不着。”女居民连连轻拍着胸部说道。尽管害怕回忆事发过程,她还是向记者细细地描述了自己所看到的一场惊心动魄的斗殴。

事发时她正要外出,在走到小区侧门处的旅居快捷酒店时,看到酒店正门口站着六七名男子。“我站在台阶下,他们站在台阶上,距离相隔不过1米远。听到其中一名夹着包的男子说‘这是毒品的钱,我可以不给你’。随后他们就开始吵了起来,一名高个男子向一矮个者的后腰捅了一刀,双方开始斗殴起来。”该女子称。

——扬子晚报

 

上海闹市区枪击案,警方定性为“斗殴”。然后就有媒体做了上述报道!

其中,有句话最为突兀和搞笑——“双方开始斗殴起来”!斗殴?斗殴是什么词?又是什么样的词性?在这种语境中,听过有说(用嘴说)互殴的、群殴的,有说打架的、打起来的,但估计很少听到有说“斗殴”的!在接受采访时,有那么多亲切的词放在手边可以选择,怎么偏偏那么巧,就选了一个和公安局同样定性的、蹩脚的、拗口的、语法明显错讹的词呢?!如果有哪个朋友说,口语很少顾及语法,那我就只能拜服无语啦——想必这位朋友也是经常名词动用的人——此情此景,惟有佩服!

斗殴!老师说必须用“斗殴”造个句,我看看报纸,学习揣摩一翻,就写——

“他和他在街上斗殴了起来!!”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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