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部分中国老百姓心眼里,政府领导对于他们来说,时不时还隐含着一种所谓父母官的情节,因为作为领导者这些人代表着维持社会次序和公正的角色,那些官员自己也就因其手上所拥有的不受民众制约的行政威权,让老百姓感到恐惧或敬畏。
5月10晚上八点左右,就有三位这样的父母官式人物,不过这时他们身上没有一丝一毫作为父母官的为人正气,而是以三个酒足饭饱后欲火如焚的色狼面目出现的。这三个欲火燃烧的色狼来到一家叫做“梦幻城”的声色场所,对一个还带着几分稚气的柔弱女子展开了无耻喧张的合围与侵害。
面对三条色狼酒后欲火攻心的奸淫威胁,那位叫邓玉娇的青年女子,在女性的贞操与人格受到伤害的危急关头,说情急生智也好,说狗急跳墙也好,总之,为了逃脱被奸淫侮辱的噩运,她先是急欲逃离魔掌,当逃跑的努力宣告绝望以后,这位视贞操为珍贵人格的女性在面临被淫秽玷污的危急时刻,愤怒、恐惧和绝望在她本能地挣扎的瞬间突然爆发出了令人震撼的勇气,她拔刀而起奋力反击,几个被淫荡的兽性折磨着而急于救“火”的雄性动物,对一个弱小女子展开的合围式攻击,在这位女子的拼死一击中顷刻遭到致命瓦解。
从求生的本能中爆发出的反抗力,挽救了这位女子惨遭奸淫的命运,三个被酒精与淫欲烧昏了头的“领导”血溅当场,其中一位一命呜呼。
这就是5月10日发生湖北巴东“梦幻城”的所谓“涉嫌故意杀人”案的基本事实场景,这个描述是根据多日来各大媒体的报道所做的简要写照,在尊重主流媒体的报道事实的同时,以生活的一般性常识或逻辑为叙述原则,还原出一个简单而再清楚不过的血案过程。
但2009年5月10日,在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这起自卫杀人案,却被冠以受害女性“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立案,而且十几天后显现出来的演变迹象表明,事件已经偏离保护受侵害者,保护平民的人格尊严免遭侵害的公正处理轨道,传达出来的是在不公正权力的操作下,诸多不利于正当防卫者应有权利的司法信息。
受到性侵害的奸淫威胁后奋然反抗的女子,捍卫尊严的自卫事件在向不利于其正当防卫的司法操作方向演变,这个迹象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对受害者邓玉娇自卫杀人后的司法处置上。
线是邓玉娇被四肢绑在精神病医院的病床上,关在真正的疯病患者同一病,当然邓玉娇无助地哭喊“爸爸,他们打我”的凄惨声音,已经遭到警方说没有打人的否认,是非与否这里暂且不论,但警方无视自卫杀人者正当防卫的客观事实,以“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进行逮捕,而对明显涉嫌强奸犯罪的政府官员,却没有任何被警方控制或处置的应有信息透露出来。
在接下来警方发布的三次情况通报中,公众发现,一开始有关涉嫌强奸犯罪者的关键字眼,被用意明显地从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的角度,进行了偷天换日的“精确处理”,关键文字被换上力图使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脱罪的模糊字眼,虽然社会迅速盯住了这一谋杀自卫者而放纵罪犯的用心险恶的文字把戏,但巴东司法负责人对于此点的态度竟然是矢口否认。
根据5月12日荆楚网记者提供的信息,在这位记者收到湖北省巴东县对“野三关镇招商官员娱乐城被刺死”的相关情况通报中,对一个女子在三个醉酒状态下的男人强行要求得到淫欲满足,这样一种清楚的强暴与反强暴的搏斗过程,警方是这样陈述的:“在争执过程中,邓玉娇随手拿出一把水果刀连刺邓贵大颈部、肩部、胸部和臂部四刀,伤及项部动脉血管及肺部,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黄德智臂部也被刺伤”。
根据当时那种特定场景下的人性常识,人们不难判断,一个柔弱的女子在面对数个醉酒失态的色魔疯狂强暴的侮辱、危机与搏斗的惊心场面,绝不会是警方轻松的一句“在争执中”的话能够掩盖得了,这个“在争执中”的含糊用语,将警方蓄意为强暴者解除责任,却恶毒地嫁祸于遭受侵害的受害人的办案倾向,暴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毫不含糊。
后来警方发布的三次情况通报,和在对侵害他人在先的非正义一方保护倾向十分明显的对待中,人们看到,警方对由这起简单明了的杀人案引起社会舆情汹动,应该及时传达出国家扶持正义打击不法恶徒的执法信仰时,在对这样一起不涉及国家安全但却遭到社会舆情不依不饶的质疑的刑事案件处理中,巴东警方不是从扶持被侵害者人格尊严与人权、尊重公民合法自卫的法律权利、尊重案发现场事实(即准确客观地描述现场情况)、弘扬社会正气、积极主动应对社会质询的执法思维出发,及时发布那些可以厘清事实真相平息社会纷争,比如有限度地披露包括死伤者身上所留下的刀伤痕迹信息、现场血迹信息、旁观者第一眼的最原始所见所闻信息、受侵害者身上手上衣服上残留的各种信息,包括图片信息等公开透明的司法举措给社会一个令人信服的司法信息。
5月20日,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杨立勇,在一次面对媒体质疑警方为什么在5月18日的案情通报中将第二次的“按倒”改为“推坐”等关键词的变换用意时,否认警方说过将被侵害人“按倒”在沙发上一词的确凿事实,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一位操一县司法大权的大人物,如此作为,除了震惊或难以置信,人们心理能怎么想呢?
夏霖律师与受害人见面后,得知的信息明白地向社会透露,强奸嫌疑人邓贵大的污手侵入到邓玉娇姑娘内裤和胸罩里面,严重侮辱到受害者的人格与肉体尊严,但警方竟然在昨天发布的声明中,谴责律师不该发布这些事关案件真相的重大案情细节。。。。如果没有律师也许巴东地方政府是最省心的了?
无论是巴东警方对案件的侦查,还是检察院法院在稍后即将介入该案中的所做所为,都在那位垄断巴东司法大权的书记杨立勇的控制之下,杨立勇乃或具体领导该案侦办的巴东县公安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等人的作为,在前边一连串引起社会合理质疑的司法行为中,已经引起严重不信任,接下来他们是否会按照他们所标榜的那样“秉承‘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基本原则”,向社会还原案件真相,保护民众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依法打击和治理巴东官场的淫荡之风,不负巴东40多万民众所托呢,这将是一次关系巴东司法是为民还是为流氓邪恶权势的检验。
在中国社会目今这种司法效率受行政管理与控制的“特色”社会里,领导巴东司法的县委县政府是站在巴东全县40多万民众一边,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执政为民,扶持一方正气,为地方民众造福,还是象案件办理之初那样,只考虑官员和权贵的遮羞,一味从维护不法权贵虚伪无耻的所谓形象出发,徇私枉法,而置社会民众的尊严利益于不顾,从而引发社会的广泛质疑和对立,对邓玉娇自卫杀人案的处理,将是向全社会证明巴东地方政府的权力合法性的一次检验。
邓玉娇命运如何,情牵官民的合作与对立,事关政权的邪恶与正义,社会在关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