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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姜汉忠
今天的《北京晚报》报道,黑龙江省黑河市五月二十日发布通告,从本月二十三日开始在黑河市区以及周边四村禁止养狗。通告生效后如果发现有人养狗,格杀勿论,狗的主人也将受到罚款处罚。不过,当地电视台昨晚发布新闻,打狗队暂时给解散了。
说起“见狗即杀令”,有个说法不能不提到,出台这样的禁狗令跟当地纪委书记被狗咬了有关。不过也有人说与黑河市申办国家旅游城市有关。黑龙江省黑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的说法是,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因为黑河频繁出现狗咬伤人的事情。据统计,从去年到今年五月一年半时间内,黑河以及周边村屯就有上千人被狗咬伤。
不论当地政府出台这个规定的真正动因是什么,有一点不容回避,那就是不少人被狗咬伤是真的。换句话说,城市一部分居民养狗已经让另一部分居民的安全受到了威胁和损害。当然,没有任何讨论就发通知,三天后见狗就打未免急躁了点,可是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狗患突出,这应该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据报道,今年一月二十四日至三十一日的春节期间,北京市共报告犬咬伤三千零五十四人,其中二千九百八十人对伤口进行处理治疗,有一万多人接种了狂犬疫苗。大城市就是不一样,七天的狗咬人案件是黑河一年半的同类案件的三倍。再往远了说,二○○六年一月到九月,北京有十余万人因被狗咬伤而注射狂犬病疫苗。本人到网上查询,没有发现最新资料,不过根据三年前的信息,那时北京在册狗的数量就达到四十八万,如今的数量是多还是少不得而知。
在汉语中,狗一直是用在含有贬义的词语之中,什么“落水狗”、什么“走狗”、什么“哈巴狗”等等,粗俗的语言中含“狗”的就更多了,以至于骂人的话中经常可以听到“狗”这个字眼。然而,狗在西方文化中则不同,比如英语之中基本看不到骂狗的词汇。西方人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狗成了上流社会的一种宠物。人们可以抱着自己的爱犬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就连美国前总统布什、俄罗斯总理普京都有自己的宠物狗。中国情况则不同。在中国人的眼里,长久以来狗是不怎么招人待见的。过去只有农村的大户人家才养狗,那是为了看家护院的。而我们见到的也多是像雷锋那样被大户人家狗咬伤的情景。城里人养狗则十分罕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与人关系的变迁,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相对独立的状态之中。这种独立状态一方面保证了自己的隐私,可是另一方面却引起了人们的孤独感。尤其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楼房,不像过去住在大杂院那样人与人的交往十分方便。加之现在的人们面临的经济压力与日俱增,心理上的孤独感越来越强烈。据报道,现在患有心理抑郁症的人在全国有几千万。这种情况的出现或多或少都与当今充满激烈竞争社会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开始引进西方的生活习惯,把养狗当成一种排解孤独郁闷心情的手段。最早是经济富裕的人养狗,现在则不同了,就连退休在家的普通人也养狗。
人是生活在一个群体当中的,不论做什么都要遵循一定的社会规则。可是,在我们这个规则意识十分淡薄的国度里,无计划无规则地做一些事情就会给他人乃至社会带来损害,养狗就是这样。不论你立下什么规矩,不折不扣执行规矩的总是一部分人,比如给狗申报户口,估计有不少养狗的人都不这样做,而其他人则对之置之不理。如果大规模地出现养狗群体而规则意识又十分单薄,那出现问题则是早晚的。
其实,不光是养狗,其他方面也是如此,比如计划生育,比如交通法规,我们的规则与规矩不能说没有,也不能说不够,可是人们就是没有遵循的意识,更不会有遵循的主动性。为什么国人头脑中规则意识那么差呢?有人马上会说主要是素质差。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因素。然而,这恐怕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执法人员拦住一些闯红灯的人,然而闯红灯的人还振振有词,理直气壮,甚至是怒目相视。这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态?违规者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他不知道闯红灯会有生命危险吗?
中国青年报曾经刊登的一篇文章在谈到为什么不守规矩成了中国人共性的时候说,在中国人的潜意识中,每每谈起规则都会预设一个管制者,而规则对他们来讲就是服从。人们与规则不是亲密无间,而是中间横亘着一个管制者。在严守规则的国家则不同,那里的人们的潜意识中没有管制者的概念,而是自己与邻居的共同利益感觉,是与另一公民平等的契约。作者得出这样的结论,“服从命令”与“尊重契约”之间规则的认同差异,是中国人缺乏规则意识的根本原因。说白了,在国人的潜意识中,任何规则的制订都与他无关,尽管事实上是为他着想,其直接原因就是规则制订者总是高高在上,总是那么神秘。从中国历史看,任何规则都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制订的,而这种规则都是为其统治服务的。黑河的禁狗令引起人们反感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否则人们不会把书记让狗咬了这件事给捅出来。
日前看到一本书提到周公制礼。在讲到周公制礼的意义时,作者提到了一点,那就是个人权益没有理论上的支援,也没有现实的保证。不论是原始社会还是奴隶社会,还是后来的封建社会都是如此。规则由统治者制订,被统治者只有遵守执行的份。这无形当中就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开凿了一条鸿沟,而被统治者的潜意识中,规则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不论怎么花言巧语,都是改变不了的。加之刑不上大夫,人们的这种“被管制”的潜意识就更加深刻,更是不可动摇。
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封闭的社会,人们对外界不甚了解,制订规则的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说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国人也是相信的。所以那个年代,规则制订者一声号令,全国一盘棋,敢于违抗者只是一小撮。现如今,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了,中国与外国的来往日益频繁,中国人走出去的机会也多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规则的制订如果还是沿用过去的做法,依然会在人们的潜意识中留下“被管制”的烙印,人们情不自禁地就会产生逆反心理。你越说这个规则是为老百姓着想,他越是不信。相反,他只相信自己的判断,只相信唯有自己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别人的利益则是不需要关注的,因为他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没有联动关系。说到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人不论做什么事都缺少规则意识了。不单单养狗是这样,只不过这个事情闹得太大了,成了公害,人们才不得不议论开来。
中国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做官的追求的就是官威。而官威之所以形成就在于它的神秘性,就在于规则制订的排他性,就在于自己不受规则限制的特殊性。如果黑河禁狗令的发出最直接的动因是纪委书记让狗咬了,而不是老百姓的安全受到威胁和损害,那可真是奇之又奇了。
问题简单得很,政策和规定的制订只有公开,只有让社会全体成员参与,使其成为利益悠关方,而不仅仅年少数当权者受益,这个规则才会成为普遍遵守的东西,否则就会成为一一个摆设,久而久之法治就成了儿戏——把其当儿戏的不是别人正是法规的制订者。再则,摆设越多,规则意识就会越减少,直至完全消失为止。可是在现代社会中,规则至高无上,没有规则,一切都无从谈起,不是吗?城市狗患等一系列问题不就是最明显的例子?绕了一大圈还是要回到规则上来,还要回到制订规则的规律上来。
可以这样说,黑河市政府若要让禁狗令执行下去,除了市民的广泛参与进而让其成为利益悠关方似乎没有别的办法。眼前这个通告发了没有三天就停止执行便是最好的明证。
二〇〇九年五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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