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陈辉的《透视廉政公署》一文,心中豁然开朗。现在腐败有难以遏止之势,在有些地方,不想搞腐败的干部已经成为另类,成为腐败干部的眼中钉、肉中刺,难以生存。中央三令五申,问题解决不了,以至引起人们对现行体制能否靠自身力量解决腐败问题的怀疑。香港的廉政公署是一个成功的经验,或可为我们的反腐提供借鉴。
20世纪中叶以来,香港的腐败程度与我们现在相仿,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尤其是警务人员,腐败得一塌糊涂。自1974年成立直属总督的廉政公署后,只用了4年时间,到1978年,廉政公署共破获23个贪污集团,其中18个属于警方,香港凡10名以上公务员联手贪污之集团已全部粉碎。有关政府人员的贪污举报比例逐年下降,由1974年的九成减至只占整体举报的三成,香港公务员队伍以廉洁和效率著称于世,在“透明国际”2003年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中,香港位居亚洲第二,仅次于新加坡。
干得这么漂亮,干成这么大的事,成本很高吗?并不。廉政公署在2002年底在职总人数才1308人。主要的经验就是:它直属最高领导人,完全独立侦察办案。在它之外,有由社会各界贤达40人组成的4个独立委员会,负责监察廉政公署的工作。在人口700万的香港,就这么1000多人就把问题解决了。照这个比例,我们只要在每个省和大中城市成立一个直属最高领导人的廉政公署,就解决问题了。
腐败问题按说应当不难解决,主要原因是最高领导是与腐败干部没有利益联系的,是有解决腐败问题的主观意愿的,只要措施得当,坚持数年,腐败集团和干部一定可以被扫清。毛泽东时代非常清廉,有个客观原因,那时坏人想贪都没有钱可贪,国家太穷,根本没钱。现在有钱了,贪污的动机和势头比那时强劲得多。但是只要像香港那样有决心,有得力措施,咱们老百姓对我国清廉指数的提高是可以寄予希望的。
猫捉老鼠,谁管猫呢!
大陆如建一个真像香港那样的廉政公署麻烦就大了。因为监狱必将人满为患,当政又担心查到自己头上可怎么得了,同时各级的1·2号又将大都坐班去如同大权旁落——所以谁奢望大陆建廉政公署不是异想天开吗?
主要原因是最高领导是与腐败干部没有利益联系的,是有解决腐败问题的主观意愿的,只才是问题的根本。
记得曾经读过的寓言故事——“叶公好龙”吗?似乎从其中可以读出些什么吧?!
上梁不正下梁歪,现在反腐败只是动皮毛。
说得容易做的难,香港的廉政公署隶属最高长官管辖,该长官的上头还有联邦还有中央政府管着的,在中国搞这些就不怕来一个斯大林第二,更何况中国的民间社会贤达他管不到到党内的事,新闻媒体是被导向被限制的。由于种种原因才会出现纪委书记被检察长拉下马后,检察长被继任的纪委书记拉下马;当一个情妇起来造反扳不到将官时她联合了其他同命人才扳倒了将官。一般来说贪官往往死于二奶情妇之手、死于政治(官位竞争)敌手;死于小偷之手。这些都说明了现有防腐反贪的制度是摆设,是官本位的制度造就了它!
“毛泽东时代非常清廉,有个客观原因,那时坏人想贪都没有钱可贪,国家太穷,根本没钱。”这简直就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