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武炫之死“激活”世界
刘晓林
卢武炫死了,我想了很久。韩国的卢武炫死了,我想了很久。
从贫民窟走出的卢武炫先生,他理应有不死的可能;曾贵为韩国总统的卢武炫,他的确有不死的能!即使对于他的“指控、揭发、检举的罪过”全部成立,他仍有不死的可能!因为,他之前的数位做过类似事情的总统们早已为我们呈现了不知正确与否结果---他们没有死,没有立即死!卢武炫不行!他做出了举世震惊的一跳:他死了!他选择了必然中的偶然,他选择了偶然中的必然。我想这不能仅归罪于人性的善恶与否,更不能归罪于地球万有引力的大小与否,这只能归罪于卢武炫做了矛盾无奈又满含坚定真实的卢武炫。卢武炫是“位”汉子!他可以不死,他却死了。至少,他在人生的绝大部分、在他作出生死抉择的时光中,卢武炫与卢武炫先生是重合在一起的!!
卢武炫离去了,韩国依然是韩国,世界还在运转,你我一样在过着抑或自以为是、抑或苟延残喘、抑或更多是混熬的日子。有人说卢武炫死了,韩国活了。这是毫无疑问的偏颇之词、貌似善良的夸大之语。我今日想说的是:曾身居要职过的卢武炫之死的确给了我们思考,它激活了隐藏于人世中的许多“主观因子”。
1、权利与义务对于人,尤其是对于在社会上有着重大影响的人来说,它们的约束哪一个更大些?理论上讲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现实中可以“兑现”多少呢?“掌控”1000万人的“知府们”是不是在想着、享有着“掌控”1亿人的“大知府们”的权利?想着、享有着“掌控”10万人的“极小知府们”义务?
2、法律有效还是人类对自身的约束有效。卢武炫死了,是他本身具有的“善良”威慑导致他那样做?还是韩国法律的威慑导致他那样做?或者说人性与所谓的、片面的人性衍生物“法律”对一个人的生死抉择的作用,哪一个更大些?
3、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应该有承担责任(明确责任和讲不清责任)的勇气和行为。到底是卢武炫的家人还是下属在哪些事情上把他拉下了万丈深渊?卢武炫可能真知道!也可能真的不知道!!“好的给你们享有,坏的给我来扛着”这看似充满了江湖大侠味道的想法实在是值得称赞,尽管也存在着弊端。但就整体来看,人类对于明确责任和讲不清责任的这种“担当”,无论对于他人还是自身相对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4、人是环境的产物。如果类似卢武炫先生“讲不清”事情放在其他的“环境”中,他会是什么人生结局呢?一个人的所为在这种环境中是不可饶恕的,在另外的环境中的所为是可以理解的、无关紧要的、甚至理所当然的,这真是人类自身设下的“天下第一悖论”!
如上卢武炫之死对于世界的激活,你我还可以想出很多。
卢武炫之死,激活世界。应该死却没有死的人,应该活却死了的人,不知是应该死还是活的人都应该认真敲击一下自己的大脑:卢武炫为什么在可以不死的情况下死了?因为他是卢武炫?因为他在韩国?还是因为他是人??不仅仅养育卢武炫先生的韩国人应该思考,其余国家的人也应该思考,我们中国人更应该思考!因为写此文的刘晓林身在中国,中国人写给中国人看,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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