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媒体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lawyer@ifeng.com
京ICP证030609号 本站通用网址:凤凰网
客服电话:(010)84458487 客服邮箱blog@ifeng.com
那个牵挂着亿万网民心的“邓玉娇案”终于“盖棺定论”了!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来源:新华社)
到底邓贵大死的冤枉不冤枉?到底邓玉娇的行为是不是“防卫过当”? 到底邓玉娇是不是该判刑?作为一个局外人,小民不想妄加定论,只是有几个疑问想同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或者办案人员商榷一下:
1.邓玉娇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请问恩施州公安机关,你们是怎么界定邓玉娇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的?“防卫过当”的依据是什么?
2.面对三个酒足饭饱后欲火中烧又如狼似虎的彪形大汉的流氓行为,一个身陷强暴、求助无门而又哭助无门的弱女子在慌乱中持刀自卫,只想守在自己那份贞操、那份贞洁和尊严,怎么就变成了“防卫过当”了呢?
3. 正如公安机关表述,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这说明,邓玉娇当时是清醒的,没有患“抑郁症”,也更没有受“失恋“影响。邓玉娇没有患“抑郁症”,也更没有受“失恋“影响,这又说明,她的持刀抵御三个欲对自己实施强奸的淫棍纯属于“正当防卫”!既然是“正当防卫”,又何来“防卫过当”呢?
4.邓玉娇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这说明,一切都是邓玉娇的错!既然一切都是邓玉娇的错,那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们是“清白”的喽!既然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们是“清白”的,那,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黄德智予以治安拘留、邓中佳予以辞退的处理,又作何解释?矛盾啊!
5.如果“烈女”邓玉娇当时不反抗、不自卫,不“防卫过当”,试问恩施州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你们有没有考虑后果将会怎样?
6.请办案人员告诉全天下和邓玉娇一样善良的人们,包括你们的母亲、姐妹、女儿们,当她们面对欲对自己实施强奸的强奸犯而且是群奸时,要想守住自己的“贞操”和“贞洁”,要想不被强奸,她们该怎样做才能不“防卫过当”?
7. 邓玉娇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那么这个“邓玉娇案”是不是在“善意”地提醒善良的人们:①当坏人欲将你“置之死地”的时候,你千万别“防卫过当”了?②当强奸犯欲对你实施强奸时,你千万别“防卫过当”了? ……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近年来,网络流行语飞速翻新着,从“俯卧撑”到“躲猫猫”到“不差钱”以及最近杭州市发生的“70码” 事件,真不希望“防卫过当”成为又一个网络流行语!
但愿“防卫过当”的悲剧别再重演了!
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