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水到底有多深?
丁咚 文
5月31日,备受全国公民关注的“邓玉娇案”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宣布侦查终结并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当地警方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以网络媒体为主体,全国公众积极介入“邓玉娇案”,各类评论文章铺天盖地,相当一部分公众采取实际行动,对此案表示了强烈的关注,对典型的弱势人物邓玉娇给予了深切的同情和声援!当地警方似乎也对公众的热情做出了回应:一是认定邓玉娇的自首情节;二是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公众且看,我们可敬的警方是多么慷慨仁慈,原先言之凿凿地否认邓玉娇自首情节,现在给予认定了;原先对邓玉娇五花大绑,现在她也可以自在地在自家院子里溜达了。他们对于公众是多么善加体谅,采取了这么“及时”的、“人性”的措施,而且侦查案情既深入又全面,大家也该满意了,不要再喋喋不休,不要再妨碍安定团结的局面了。
看起来大家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但事实是,警方的说辞不仅没有打消公众的疑虑,反而使大家的疑虑更深了;不仅没有削减公众对邓玉娇的同情,反而使大家对邓玉娇案更热诚了。是的,我们可爱的警方自以为思虑周全、行动缜密,全面地、深入地工作一番后,企图以一个皆大欢喜式的结局,蒙蔽公众的慧眼,一手遮天,金蝉脱壳,遮掩更重大案情,掩护更重要人物,维护更重要之所谓局面。我们看看:黄德智、邓贵大在案件中仅仅犯下要求邓玉娇陪同洗浴,被拒绝后对其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请注意:不是性侵害),如此,则强奸罪名可免,同时为邓玉娇的“防卫过当”提供了依据,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来警方5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内容得到了最大程度证实;邓玉娇因受到不法侵害,进行了防卫,但防卫过当,却因为患有精神疾病,可免于受到刑事处罚。黄德智、邓贵大无罪释放,仅受党纪政纪处分;而邓玉娇虽然名誉上不好听,但也得到了免于坐牢的实惠,案件到此为止,以最小的损失带来最大的成效,经济账算得溜溜的。在警方看来,这么合情合理的安排,当事者不会有意见,也能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态,使有关方面满意。
但有种种迹象表明,此案并非像表面上说的那么简单,可以说水很深,内情很黑。整个案情的侦查以至结案,某些人上蹿下跳,巧夺天工,鼓如簧之舌,深文周纳的功夫世所罕见。据有关媒体报道,在此案侦查期间,当地警方相继有如下举动:5月12日基本接近真相的的新闻发布会、5月18日情节经过重大修改的新闻发布会、强迫邓玉娇接受精神病检查以隔离主要当事者;毁灭此案相关重要证据;警方擅自违规解除原律师与邓玉娇母亲的代理协议等等。一系列违反常规的做法,细节上看似能自圆其说,其实伎俩拙劣、漏洞频现,令人疑窦丛生。当地警方误以为全天下的公众都患了色盲,分不清颜色,简直狂妄之极!
如此欺世之举,倘若公众抱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且给他们一次机会的心态,就此偃旗息鼓,抱着“牺牲一个人、幸福千万家”的老祖训,那么笔者只有慨叹社会公平、正义何日才能悬于日月,慨叹公民何时才能觉醒,发出自己有力的声音!
只有公众更积极的参与,呼唤社会良知和正义,以集体的力量发出明确的声音,才能促请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公众的呼声,立即介入此案的调查,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严格依法处置案件;才能给真正的罪犯以应有的惩处,对邓玉娇予以合乎事实的判决;才能揪出那些深处幕后的人物,为他们亮亮相,让全天下人看看还有这些道貌岸然的禽兽!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公众有权知道案件的真相。在万众瞩目之下,尽一切力量公正、公平、公开地侦破案件,并依法作出裁决,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国家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是维护国社会正义的需要,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公众的强烈期待!



丁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