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北京青年杨佳因被上海公安人员「砌生猪肉」诬为「偷车」遭殴打后讨不到「说法」,愤而手刃多名沪警,造成六死四伤血案;事发不足一年,又有湖北巴东县女青年邓玉娇不甘受三关镇官员淫辱,一怒之下以利刀杀死刺伤官员各一名。两案同样震撼全国。
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因而杀人罪是最严重的。但是,杨佳、邓玉娇杀人,却在民众心目中成为同情甚至崇敬的对象;前者被网民封为「大侠」、「人民英雄」;后者被舆论称为「烈女」、「巾帼英雄」,声援者不计其数,这一切值得人们深思。
通常,在法治社會,像楊佳、鄧玉嬌等受到警察和官吏欺凌,很自然會透過法律途徑,使濫權者受到應得懲罰,令自己的冤屈得到伸張,人權得以維護,受害者毋須以暴易暴去尋求公道或取得解脫。況且,在法治社會除了「在法律面前官民平等」之外,尚有自由、開放的新聞媒體對行政官員和執法者實行輿論監督,任何平民受害者除了拿起法律武器外,還可以訴諸輿論,對侵犯其人權的警察、官吏加以追究,不必以犯法對付犯法來發出最後的吼聲!
內地之所以出現楊佳、鄧玉嬌一類殺人悲劇,恰恰反映當今社會法治不彰、官場腐敗、執法犯法、官官相護、「你是民,我是主」心態盛行、刑不上大夫等等弊端,已引起人民普遍的不滿,以致幹群對立、警民對立,且令民眾對司法失去信心。正如楊佳所言:「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楊佳現象、鄧玉嬌現象給執政黨再次敲響警鐘:必須切實有效地以法治國,法律不僅規範百姓,首先是規範執政者。這點落實了,楊佳、鄧玉嬌們就毋須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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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支持!但现在最关键的是说的和做的不是同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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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舒服 怎么这样的文章没有在各大报纸刊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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