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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4 0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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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地价的本质是特种资源税

彭文发

(2009-6-3)

 

居高不下的房价的基础是土地的天价。所以,房价要降,首先必须地价要降;只有地价降下来了,房价自然就会降了下来。30年的房地产卖方市场必须终结,房地产的买方市场时代已经到来。而房地产的买方市场时代的到来首先就是要大幅降低地价:城市经济适用房只能收取象征性的土地价,其它商业地产的土地价格必须从天价降到正常的市场水平。既然要降低地价,就要搞清楚几个问题:高地价是如何形成的?高地价是市场之手作用的吗?政府在高地价的形成中起了什么作用?高地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高地价的本质又是什么?居民有权利要求政府降低地价吗?等等。要回答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先看一看2007-7-22 的《香港商报》的文章∶《楼市反思 砸乱吸血砖头》。这是第一篇说清地价本质的好文章。现摘录如下:

     我们在习惯上,将高地价视同为财政收入,却从不将它看作税收。但事实上,高地价政策确实是一种极为隐蔽的特种资源税,并且这种税是一种可以不受税法和预算法约束的、政府可以自由获得和支出的弹性税赋。

  绝对的自由从来就是绝对的侵犯,政府获得绝对自由的时候,民众不可避免地遭受绝对的侵犯。

  在现代政治当中,政府并不拥有绝对自由。尤其是涉及广大民众的利益问题,政府是极其谨慎的,税收问题就是这样的问题。但是,也有例外。当一个国家国民整体的知识水平低下,或者广泛受到蒙蔽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悄悄地发生了。

  伪市场经济行为。高地价政策,看似市场经济行为,事实却是伪市场经济行为。原因很简单,土地供应完全为政府垄断,土地价格完全为政府垄断,交易行为是自由的,价格却是被操纵的。垄断价格,形成垄断收益。于是,政府找到了一种最佳的税赋途径。

  高地价这种特种资源税,对于民众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众,似乎享有低税赋提供的国民福利,却无法得到高品质的生活,原因几乎就出在这一环节。香港经济就是最经典的例证。

高地价这种特种资源税,对于民众十分不公平,因为房屋是民众的生活必需品,民众的选择余地有限,必须接受垄断价格,必须付出劳动收入所得,几乎是被强制缴纳高额消费品附加税。就本质而言,这是对国民应该享有的国民福利的剥夺。高地价这种特种资源税,对于国民经济长期是有害的。它可以刺激与房地产业相关的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同时却遏制了国民的其他消费,使其他产业需求不足,从而得不到发展。中国目前内需严重不足就具有这样的特征。高地价政策具有转移国民财富的特殊能力。土地的垄断价格,进一步延伸,就成为地产商的房产供应量垄断,形成房产价格垄断,进而形成超额垄断利润。这就是香港弹丸之地产生如此众多超级富豪的原因,这也就是中国批量生产超级富豪的原因。”

政府富而民众穷,所谓国富而民穷,就是这样逐渐形成的。但是既然是民众的政府,民众就有权利要求政府降低地价:城市经济适用房只能收取象征性的土地价或根本不收土地价,其它商业地产的土地价格必须从天价降到正常的市场水平。中央政府应该拨付足够的财政款项,保证地方政府从依赖卖土地维持财政收入的困境中解放出来。只要政府不忽悠民众的钱,政府不操纵土地市场,而是站在真正为民众服务的立场上,土地的天价才会降了下来,居高不下的房价也才会降了下来,买方房地产市场的时代才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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