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美信博客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http://chengmeixin.blog.ifeng.com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06-04 12:01:32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艺术批评 | 浏览 523 次 | 评论 3 条

我替范曾回应王旭

程美信

王旭:看了你《范曾该如何回应》、揭秘范曾龌龊的人生》《揭秘范曾叛国及一生真相》三文。可以肯定的是,若在法制社会,凭你以下“张桂云被女儿捉奸在床”、“范曾乱伦,曾调戏儿媳妇及多名妇女”两条就够你倾家荡产了。不是我怀疑你的智力,是你的确太欠缺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居然轻易采用当事人(情敌/冤家)一面之词。而且,这不是美术评论,是玩弄“道德制高点”卑劣手段,无非将一个人名声先搞臭,然后在艺术上将他彻底打倒。

张桂云有权跟任何人结婚或离婚,谁能抢她吗?她的权利在你的嘴里成了一个“坏女人”。想不出你有多么封建迂腐,实在令人毛骨悚然!

张桂云跟前夫的三个孩子都是成人了,谁能够迫使他们改姓?即使改了,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更别说范曾去抢夺张桂云前夫的财产了。

如果张桂云前夫须先生正如你说的那样,认为自己的妻子“是一个很随便的女人,随便就和男人来往并乱搞”,而且还跟她保持婚姻和生有孩子,并且离婚后还耿耿于怀,那这个男人自身已不值一提了,也就怪不得别人“抢”和妻子要离开他。

再有是你写道:“一次,张桂云(楠丽)和邻居父子俩同时在床上乱搞被邻居们抓住了,将这事告诉了须”。这种文字亏你王旭写得出来,除非你亲眼所见,否则只能说明你是个智力有问题的人。其次,即使你目睹也必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可见你还是个法盲。

只此一次,盼王旭自重!

                   美信 敬上


注:张桂云即范曾现在的妻子,又名“楠莉”

0
上一篇 << 母亲的历史质味      下一篇 >> 网络与艺术批评
  • 凤凰网友 [2009-06-22 12:15:39 PM]

    赞同!!!!!!!!!!!!!!!!!!!!!!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6-23 06:15:46 PM]

    范大师的家事要你搅活干吗?看你就想靠范大师炒做自己,"注:张桂云即范曾现在的妻子,又名“楠莉."这句话是你能说的吗?靠.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6-23 06:16:54 PM]

    胡扯一气!!!!!!!!!!!!!!!!!!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程美信

批评是权利,被批评是义务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