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民的博客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控诉广东省人民医院:婴儿离奇死亡,死后次日还有体温,可笑可耻!捏造篡改病历,隐瞒真相,推脱责任,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09-06-07 18:22:56

2008年6月10日我儿(B小)因低烧及呕吐住院, 11日已不会呕吐,但依然低烧。为不耽误病情,我们连夜主动从山区带小孩来到广州,12日约0:30时,入住广东省人民医院新生儿科(住院号P265854),但没想到这里却成了孩儿的“鬼门关”!
    13日下午卢奕云医生跟我们讲述了病情,认为是炎症所致发烧,这两天已退烧,并无呕吐情况,已解决酸中毒问题,孩子妈妈探视时,他被安置在普通病房无任何监护设施的床上睡觉,睡态很舒适,表情放松,面色红润,她询问护士了孩儿的喝奶量,得到答复是80毫升。我们家属也询问了新生儿科的农绍汉主任,得到的依然是让人放心的信息,说现在状态不错,根据病情情况不考虑败血症,不用做腰穿检查。第二天即6月14日上午10时,我前去送奶,情况良好。下午15:30分左右又去送奶,被护士告知,我儿正在抢救。我们的心一下子揪起来,上午还好好的,怎么现在要抢救了呢?直至18:00左右,梁穗新医生出来了(始终没有主管医生出现),说孩子可能是肠炎坏死或肠穿孔,刚拍过片,要我们准备手术费约七八万元,谈话过程中我们丝毫没有得到可能无法挽救的信息。梁医生让我们例行性签署了病危通知书后,我们赶紧去筹备手术费用(如果得到可能无法挽救的信息,我们是绝不会离开新生儿科半步的)。其后我又委托他人向医院了解情况,得到答复依然是“请放心,不会有事的”。晚上21:30分,接到梁穗新医生电话,说我儿特别危重。我们火速赶往医院,然后一切都无济于事了,等待我们的是最残酷的事实,我儿于6月14日23:00被宣告死亡。呜呼,这是全省最高医府应有的医疗水平吗?
我是读书人,又是熟人介绍住院的,碍于面子,事故发生后,我们保持相当的克制,没有吵也没有闹,只有痛声大哭,不知如何来面对这突然而来的打击。患者死亡对于省人民医院来说也许是家常便饭、麻木不仁了,他们对于我们意外痛失爱儿没有表示丝毫的安慰意思,对于我们要求调查小孩死因的相关要求没有半点的承诺。焦急等来回复的结果(详见扫瞄件)更是令我们十分失望!如果如回复函所说的那样“败血症”临麻诊断正确,“患儿终因病情进展过快过重,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医务人员按照医疗常规进行积极的诊断与冶疗养没有发现违无行为”, 为什么小孩入院的三天时间里,都没能对症下药,抑制住病情?为什么一直没有听到医生说是“败血症”?为什么要捏造体温表?为什么要篡改医嘱?因此,患儿的意外离奇死亡,不是“终因病情进展过快过重,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所能解释得了的,这不是三甲大医院应有的医术水准。
广东省人民医院为了推脱责任,有意谈化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此草率轻浮的解释一起死亡事故,完全不顾及我们家属的感受,完全是没有人性的表现,它再次深深刺痛我们的心:包括主管医疗的庄建副院长在内,都拒绝承认错误百出的体温单是错的、捏造的,也拒绝让家属约见院长,是严重纵恿、姑息医务人员造假及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真相的行为;而且还粗暴对待前来讨说法的家属,在有关医院领到的眼皮低下,包括保卫科长在内及不明身份的数人强制拉扯家属致伤(东川派出所有录相为证),想在精神上摧毁我们寻求真相的意志,强迫我们接受三万元私了的要求。这些是我们家属完全无法接受的,我们相信也是社会所不容的:
一、广东省人民医院有捏造病历的重大嫌疑,相关部门也没有深入去调查事故真相。
1我在儿6月14日23:00死亡,但《体温单》在6月15日仍有患儿测量体温、辅助呼吸和3次大便的记录---真可笑可耻!
2、第三日医院复印的医嘱(有盖章)是被篡改了的。与发生事故当晚打印(没有盖章)的有明显的差异。
二、对于死因,广东省人民医院的说法至今仍无法令人信服。
“血培养” 12日的样本14日出的检查结果是没有“败血症”,15日的样本17日出的检查结果为什么又有了呢?我儿14日晚已死亡,何来15日的样本? “败血症”只是医院重病死亡的借口,是难于自圆其说的。联想到2008年10月份在西安某医院的发生的多个新生儿院内感染死亡事件,你们医院就能如此“一推了之”?医院是“治病救人”的,不是实验室。
三、医院始终无法证明排除药物错用或过量致死的可能。如何解释我儿在上午状态甚好的情况下,下午却突然发病至晚上而不治身亡。我们认为,如果不存在用药错误或主管医生在场及时有效用约,也许都不至于我儿无法挽回,从15:00至23:00点仅8个小时,一条生命就没了。
四、医生明知我儿已上了呼吸机,危在旦夕,只是例行性要我们签署了病危通知书,还跟我们说准备七八万元手术费做手术。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广东省人民医院:
1、纠正错误,停止对家属造成新的伤害。
2、公开事实真相,公布院内调查记录。
3、严惩不负责任的“庸医昏官”,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4、负完全责任。
 
                                                  
邮箱:gdlys2008@163.com
 
                                               二OOO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1、广东省人民医院荒唐的回复
 
2、广东省人民医院捏造的体温表
 
 
3、迟到的可疑的血检报告
 迟到的可疑的血检报告
4、事故当晚打印的医嘱之8
 事故当晚打印的医嘱之8
5、医院篡改后的医嘱之8
 篡改后的医嘱之8
 
6、广东省卫生厅“形式主义”的回复
 
 广东省卫生厅“形式主义”的回复
 
 

分享 浏览(6580) 评论(84)
上一篇 << 再问广东省人民医院:婴儿为何离奇…     

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魏国民

欢迎您来我的凤凰博客!

加为好友

给博主留言    查看留言

文章列表

文章分类

最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