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律师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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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10:43:07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专业律师服务 | 浏览 189 次 | 评论 0 条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为聘请方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2、代为修改或起草各类重大合同,为聘请方谋求最大合同权益。

3、对聘请方所签署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

4、受聘请方的委托,为聘请方作律师见证(该项内容另外收费),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5、接受委托,担任聘请方的代理人,在涉及聘请方行政处罚、刑事处分、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的案件中,代理调解、仲裁、听证、复议或诉讼,进行辩护,维护聘请方合法权益。(该项内容另外收费)

6、应聘请方的要求,协助聘请方做好信用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清理债权债务、制定追债方案。(债权追收按实现债权金额的约定比例另外收费)

7、根据聘请方需要,协助聘请方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活动,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从加强企业管理出发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8、根据聘请方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讲,举办法律讲座。

9、为管理高层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经常性法律咨询,向其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 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10、及时制定、修订、补充合同范本,协助聘请方推行合同标准化工作。

11、清理出需要及时追款的合同业务,列出追款方式及时间表,确保诉讼时效、以保障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12、受聘请方的委托,对聘请方发展战略、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

13、受聘请方的委托,对聘请方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流程再造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

14、受聘请方的委托,对聘请方的重大经营活动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参与聘请方重大经营活动的谈判,协助制定相关法律文件。

15、受聘请方的委托,对聘请方人力资源管理方略和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协助聘请方做好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6、应聘请方的要求,根据聘请方实际需要提供其他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方式:

1、提供法律咨询:

以口头解答、书面解答、网上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洽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就相关法律、法规、经营问题提供具体法律意见。(该项内容中涉及以律师所名义出具的法律文书如: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等另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2、代书

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

3、代理仲裁、诉讼、执行。(此项另按执业律师办案收费标准的70%--80%优惠收费):

代理公司经济、民事、行政、劳务纠纷;

代理公司仲裁案件;

代理公司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律师见证:(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依照法律规定对法律行为、法律文件、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见证。

5、审查、清理、修改、补充合同、提供标准合同范本。

6、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7、特色服务方式:网上咨询,在网上解答顾问单位的问题,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通过网上传输,服务快捷、高效,节约商务成本。

8、书面咨询、合同修改审核、发布法律公告等一般性事务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9、由法律顾问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改进律师工作。

10、年顾问收费达到4万以上的,应聘请方要求,我们将指派律师或律师助理常驻聘请方日常办公,处理聘请方日常法律事务。指派律师日常办公所需场地、设施和条件由聘请方负责提供。 

三、服务承诺: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我们的法律服务,使您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终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运营轨道。

必要时,贵公司根据公司或项目的性质、经营特点、现在的状况、亟需解决的问题、发展计划等具体情况,书面提出所需的法律服务要求,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作出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我们会与客户协商固定的法律顾问年费,以便客户作出年度预算;一般而言,客户可根据公司的成长阶段、业务特征、营收数额、公司规模等确定可能的法律费用预算。

所有在法律顾问关系期间我们所知晓的客户情况、商业秘密、经营手段等信息,无论我们与客户是否存续法律顾问关系,我们都承担保密义务。

四、服务收费:

1、常年法律顾问:

①注册资本低于100万:  1-2万元/年;

②注册资本100--500万:  2-5万元/年;

③注册资本500--2000万: 5-15万元/年;
 
 注册资本2000万以上:  15-30万元/年。

2、专项法律顾问:(该项收费后,另无其他收费)   

①项目投资低于100万: 2(最低不低于1)

②项目投资100--500万:1.5%(最低不低于2万);

③项目投资500--2000万:1%(最低不低于8万);
 
 项目投资2000万以上:0.8%(最低不低于25万)。

3、其他收费项目按协商优惠。

五、 联系方式:

张国律师       执业证号:18002000111711 

手机:13017281352   Q Q329220790

电邮:lawyer_zg@163.com

网站:http://lawyer_zg.blog.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95号明景公寓2403
邮编:410002  电话:0731-2295684



 
部分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宁乡县广播电视局、宁乡电视台、长沙海大铝材、长沙盈丰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山水华庭)、长沙聚远网络公司、长沙扬名建材、湖南中野高科技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百富利服饰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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