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岩的凤凰博客
且留清操厉冰雪

2009-06-08 1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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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小英雄”林浩的父亲林大坤曾坦言拒绝了百万元的代言费有,即使家庭境况十分困难,他也不会拿林浩的名声赚钱。不久前,媒体又爆出林浩成为某公司童装品牌的代言人,那家公司还要投资开店,交给林大坤经营。消息一出,争议之声四起,林大坤和林浩处在舆论漩涡中,处境尴尬。(《北京青年报》6月7日报道)


报道中有个小标题——“被‘经营’着的林浩”,引起了笔者的思考。物欲横流不是哪个时代的专利,而是一种典型的意识形态塑造的社会形态,绝大多数人都难“免俗”。普通人抵制诸多的诱惑尚且不易,遑论深陷名利场的那些所谓的名人和成功人士呢?和物欲接轨,必须有所“经营”。经营名利,到当代已然成为一大产业,形象包装公司、公关公司、网络推手之类的行业或职业,据说很是时髦。想发财请先成名,要成名需要制造新闻;成了名要保鲜也不是没有秘籍。如此愿景要兑现成干活,需要悟出其中的某些“经营之道”,或者找所谓的经纪人去专门经营这项“名人事业”了。小林浩面临舆论的质疑,证明了针对名人们的“经营之道”失灵,受这种“经营之道”之害的何止一个小林浩,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推敲“名人”的经营之道,发现有两大类型:名人经营和经营名人。前者是那些实力雄厚、影响较大的名人,他们丢开形形色色的“拐棍”不至于轻易摔倒,有自立、自我行走、自我经营、自我发展的足够资本;后者则是名人群体里的“婴儿”,名气有了那么一点,甚至总量上还颇为可观,但他们依然还难以自立,时刻需要拄着职业经纪人发放的拐棍,或者干脆坐在经纪人的“轮椅”上行走。说到这里,诸君应该知道,“名人经营”的前提是名人必须名至实归,换句话说,必须是靠个人实力打拼出来的名人,像成龙那样,多少需要一点真功夫。而经营名人的实质是被别人经营出来的所谓名人,这类“名人”离开“名人婴儿奶粉”的乳汁喂养,随时都有饿肚子的危险。说句实话,经纪公司最应该这个相当庞大的准名人群体,是他们养活了这个经纪人这个职业。当然,温室里的孩子是长不大的,靠推手和媒体当托蹿红的名人也是花店的产品,很快将成为明日黄花的。如果说原因何在?我的看法是,无非是这些准名人自身不会发光,离开别人的光源自己就黯然失色。至于经纪人称小林浩“有娱乐圈天赋”,不过是觉得这个孩子是个可塑的产品,是摇钱树而已。如此定义小林浩,则这个孩子的未来更不可观。伤仲永的悲剧可能重演,是不少人的担忧。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他们守土有责,应明智地看到名利对孩子的伤害,果断地拒绝形形色色的“经营”;成年的名人和准名人,不妨铭记“戒定慧”的规训,远离“贪嗔痴”的诱惑,学会以平常心对待身外之物。遗憾的是,外来的具有巨大诱惑性的“经营之道”,让太多的名人中毒。娱乐圈就不说了,文学界、学界和政界,同样成为被经营的重点领域。长此以往,世风连日也难以维持,因为无雅正之风可言了。



新闻链接:http://news.sohu.com/20090607/n264377022.shtml

http://art.swust.edu.cn:1188/baokan/2009-6-7/XiKePingLun-JingYingZhiDao-HaiDeHeZhengYiGanXiaoLinGa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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