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殿龙台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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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杠侯宽仁,别再拍臭虫?

发表于 2009-06-09 07:51:42 类别:时事评论

马英九控告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侦办特别费案涉制作不实笔录,台湾司法部门尽管做全案已不起诉之裁定并且再议也遭驳回,但马英九还是透过律师声请交付审判。对此,敌视马英九的绿营说,看马英九就知道对人家赶尽杀绝,坚持起诉侯宽仁不仅仅是格局小,而且是用执着掩饰该案中自己的心虚;即便支持马英九的蓝营,对其杠上侯宽仁实在也觉得选错了对象,既不“宽”,也不“仁”。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除了看不懂外,对马英九处理问题的格局和智慧,人们不得不更捏一把汗。马英九的目的何在?他想从中得到什么?他能从中得到什么?

马英九特别费案被判无罪,并因此在大选中得到充分的同情,而侯宽仁也被社会挞伐得龟缩在不知道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对一般人来说,这种惩罚已经足够,没有判决的判决已经彰显了公众对这一问题的是非判断。作为当选了台湾最高领导人的马英九,如果在有关部门做不起诉处分时,就此煞尾,最多发个“不继续起诉并不代表认可侯宽仁的行为,而是不想继续浪费司法资源”这类的声明,即使法院驳回起诉的时候再发这样的声明也未未晚。继续下去,实在对马英九百害无一利,接下来马英九的继续起诉如果赢了,马英九会被抹黑为政治介入司法,是靠自己权势赢得的胜利;如果继续被司法部门驳回,马英九的面子更加被丧失殆尽。也许马英九或者支持马英九的人会对这一举措美其名说说是,马英九认真和坚持原则,借由此案给大家一个真相,这理由也脆弱得很,尽管司法诉讼是个人的权利,但以马英九现在的身份,左看右看他都不应该享受司法救济,即便侯宽仁真的修改笔录,公众同情弱者之心也会以为马英九的行动不以为然,反而让司法的黑暗趁机脱困。马英九如果要匡正台湾检查司法的低效、黑暗,以他的身份和权力,他应该利用这些精力从别的案件入手。人们对马英九冒着自贬身价的风险追诉侯宽仁,而对陈聪明率领的检察机关,特别是特侦组的表现不闻不问,当然感觉反差很大,觉得马英九应该有更高的格局、更重要的事情来做。

  一个如果发生在正常人身上本属正常的案件,而马英九此举却落到骑虎难下、一片嘘声的下场,让人感觉其徒有其追求完美的个性,却无实现完美的能力。他也许原本以为这个事情既然开头,就应该有个结局,否则,他怕别人说他没有原则,或者说他心虚,他也对自己或者对台湾的司法过于自信。他也许借引爆台湾司法改革的导火线,但用自己当引信实在无法用超然的态度,理直气壮推行这项改革。这种一之谓甚岂可在乎的动作,显示他不但对自己这样的动作结果和影响缺少一个整体研判,他聪明的话,其实应该知道,他如果没有当选,也许更有机会获得正常的审判,而如今不但任何审判都会被政治化,即便司法机关公正审判该案并判侯宽仁有罪,主审法官很容易被说成拍马屁,本人2008年2月份马英九竞期间曾经写过《马英九出庭:还有精力拍臭虫?》,如果马英九吸取了当时的教训,就不会闹到今天的地步。马英九自当选之后,任何此类对于个人的起诉,自起诉之日其已经决定了失败:失败不仅仅是司法的,也是政治的。唯一一个值得他以身犯险理由是,他手中握有侯宽仁篡改笔录是政治集团或者司法黑手的集体动作。

 马英九一个单纯的司法案件在台湾大有被蓝绿双方都要放大为人格、政治之争。对于绿营,抹黑马英九追杀、格局小时很自然的事情,因为马英九自己给绿营提供了充分攻击自己的材料;对于蓝营,特别是不怎么赞同马英九兼任国民党党主席的人来说,对马英九锱铢必较的格局,和缺少对事件整体的预见性的判断担忧也在情理之中。无论那种看法,这个问题对马英九刚刚上升的人望都是一个减分的动作。马英九无论那种解释,都无法移除人们对他判断力的质疑。以马英九今天的地位,他已经没有单纯属于自己的事情,他的很多事情都应该交由团队研判得失。一个二难推理考量此事:如果马英九此举没有通过团队研判损益,那就是程序不对;如果交由团队研判,要么团队的判断有问题,要么马英九根本无视了团队给他的建议。所以,马英九实在应该切实检讨自己的幕僚智囊团队和其与这些团队之间的信任关系。总之,台湾和两岸有多少大事等你去做,以后别再拍此类的臭。

毕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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