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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女生卖淫案”怎么查都是伤
文/魏英杰
昆明两小学女生被指卖淫案还没有真正结束。据《成都商报》等媒体报道,当地检方日前要求刘氏姐妹再次做“处女膜”检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则表示,刘氏家属与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调查组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这意味着,在警方通报(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相关人员已被停职后,由于检方介入调查(主要调查警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事情却又蹊跷地回到了那根本不能证明什么的处女膜问题上。
我不反对把事情彻底调查清楚。但就这桩案子本身,当地警方仅凭现有的证据恐怕很难“翻供”——何况昆明市局对此案也已经有定性。姑且不论当地检方想干什么,如今还来纠缠所谓的处女膜问题,等于是把事情的荒谬性重新演算一遍给公众看。而(伍皓表示)官方一直在犹豫是否让嫖客“王某某”现身以正视听,这种保护嫖客“隐私”却漠视未成年人权利的思维,同样让人感到惊讶。
当地公检部门也许认为,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并不意味着刘氏姐妹一定就是清白的,倘若能够证明后者,便能够挽回公权力部门一点面子。再考虑到当事人家属要求高额赔偿和调查“刑讯逼供”等相关背景,更有理由相信,检方此番动作或许别有意图。然而我想说的是,这件事情再怎么查都是当地的一块伤疤,而且一样戳到了现实社会的某些痛处。
且先不论刘氏姐妹等人是否被冤枉。当地派出所跨区执法,把这对姐妹及其家人和朋友一并抓捕,而且“执法简单、粗暴”,导致刘氏姐妹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另一当事人肋骨骨折(构成轻伤),这些事实表明,当地警方无疑存在执法不当的问题。这一点,并不会因为可能存在卖淫嫖娼行为就可以一笔勾销。何况,假如刘氏姐妹并没有做不法的事情,当地警方这么做也已经对当事人构成了伤害。一对无辜的未成年女生被当作卖淫女在家门口被抓,很难想象这不会对她们的心理造成深深的创伤和阴影。如此,也就不难理解当事人家长为何愤愤不平,提出索赔和查处刑讯逼供的要求。
退一步讲,假定刘氏姐妹确实卖淫或拉皮条,当地警方和有关部门难道就能够免于其咎?不妨想想,一对未成年的女生究竟因何在自家门口卖淫或拉皮条?这又是何等悲凉的社会景象?再想想,她们的父母亲又为什么默许或参与如此不人道的行径?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无奈?如果这一家人真的干了这种事情,经济条件也许是主要原因,可是当生活逼迫她们以此谋生,难道这仅仅是这家人自身的原因吗?不管他们是否本地人,发生这样的人伦惨况,整个社会和政府部门恐怕都难逃其责吧。至少,当地应该为治下存在这样的现象而感到些许的不安。
这样来讲,那位省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有何理由振振有辞地指责当事人和媒体涉嫌造假?当地警方又有何理由把事情简单归结于“没能抓到现行”?更让人不安的是,当地检察部门还忍心让这对姐妹翻来覆去地验证自己仍然是一名处女!从种种迹象看,即便事件引发网上舆论一片愤慨,当地仍然关心如何为自己辩白,而不是从中自我反思。昆明“少女卖淫案”走到这一步,任你怎么查,都已戳到了这个社会的某些痛处。而当地的做法,无疑是在这个社会的伤口上撒盐。
2009年6月8日

魏英杰
笔名孤云、顾昀、连秦等。 媒体评论员,从事文化批评、时论、书评写作 声明:本博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与职务行为一概无关;本博文字可以网络转载,但请注明来源与作者;纸媒转载请联系作者。本人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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