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媒体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lawyer@ifeng.com
京ICP证030609号 本站通用网址:凤凰网
客服电话:(010)84458487 客服邮箱blog@ifeng.com
取消空调车:不能用错误去纠正错误
据报道,沈阳市交通局在事件发生仅1天后就拿出了应对之策:今夏沈阳将取消空调车。
这样的反思快则快矣,合理与否,却不能不推敲推敲。
成都公交车自燃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但不论这火是怎么起的,空调车本身并不能负主要责任。固然,空调车车窗密封,紧急情况下难以开启,但这一问题在设计时原本是考虑到的,并配备了“保险锤”用来紧急开窗,保险锤缺失、不到位并非车辆问题(出厂时都是有的),而是公交公司和司乘人员的管理、观念问题。仅抓住车辆不放,却不从管理、观念问题上找原因、挖隐患,一旦今后出现别的原因所致意外,出问题的概率依然不小。
据许多目击者反映,出事的公交车十分拥挤,着火后车门开得又不及时,是伤亡增多的原因之一,这些问题有公交车辆投放不足、线路安排不合理所致,也有在经济效益压力下,有关方面疏于对处理意外、紧急状态演练的原因,这些问题都是“老大难”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诚非易事,至少比“取消空调车”费事得多,但罔顾症结,只图痛快,结果只能是手术刀过后,症结却仍然存在。
固然,乘客对空调车并非没有意见,但这些意见在许多地方主要集中在诸如票价过高、不能使用月票或公交卡、收高价却经常不开空调、空调与非空比例不适当,等等,舍这些问题不去改良,却因一次火灾意外取消空调车,下药固然快,却和“对症”二字不甚相干了。
退一万步讲,即使空调车真的如此不合时宜,理应取消,那么当初决策投放空调车者,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在贪大求洋的心态驱使下,许多大中城市空调车比例早已过半,甚至出现“公交全空调化”的城市,这本身就失之轻率,如今仅仅因为一次火灾,就在短短24小时内拍板“换车”,岂不是更轻率?公交服务是公益性服务,公交车辆系用税款购买,换空调车时匆匆决策,淘汰空调车时又草草拍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事,市民竟连半点发言权都没有,岂非咄咄怪事?
不仅如此,据报道称,沈阳市交通局规定自即日起,一切桶装液体都不能上车。众所周知,“桶装液体”包括从食用油到矿泉水,从可乐到香波的众多日用品,乘坐公交的都是工薪阶层,普通百姓,这些东西是他们经常要往家拿、往外带的,不让上车,让他们怎么拿怎么办?有关方面解释称,这是为了“杜绝易燃物品上车”,可众所周知,“桶装液体”未必是易燃品(如矿泉水),而有些必须上车的东西反倒是“易燃物品”,如主要由纤维构成的衣物,和主要由脂肪和碳水化合物构成的乘客等,是否他们也不能上车?给乘客方便,确保乘客安全,原本是交通部门自己的责任,如何可以转嫁到乘客身上?
事故发生了,汲取教训,纠正错误,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无论如何,有关部门不应用新的错误,去纠正旧的错误,更不应在纠正错误时只图自己方便、痛快,却让老百姓不方便、不痛快。
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