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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律师起诉越南总理,为什么不抓他坐牢?

发表于 2009-06-14 23:50:02

香港《文汇报》613日报道,一名越南律师在河内起诉越南总理阮晋勇。据了解,阮晋勇遭起诉主要原因是他通过了一项有中国公司参与的矿产开发项目,而这也是越南总理首次在国内遭到起诉。

报道指,越南律师武古辉河说,他已经在611日下午,向河内一家法庭起诉了总理阮晋勇,要求取消有争议的铝土矿开采计划。武律师说,这是越南国内首次有人起诉总理。法庭方面尚未证实或否认此消息。武古辉河称,总理的决定违法了环保、国防以及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200711月,越南政府决定将位于中部高地省份林同省和多农省的铝土矿开发项目交由越南国家煤矿工业集团经营,后者分别与中国铝业公司和美国铝业巨头美铝合作。但是,开发计划去年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越南国内罕见的批评浪潮,包括著名大将武元甲以及大批知识分子联名反对。

这则短新闻的含量很多,比如包括越南对中国的敌视,在官场和民间都已成气候,中国在越南问题上再抱什么“同志加兄弟”的态度无疑是自欺欺人,比如中国在国土和资源的保卫上,居然还应该借鉴和学习小国越南,比如越南的内部分歧也比较激烈,……如此等等。但笔者感兴趣的是,一个小小的越南律师,居然敢起诉越南总理!众所周知,越南和中国一样,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而且都是坚持共产党领导,决不走西方多党制和议会民主的路。因此,笔者很奇怪,越南的司法部门,为什么不抓这个律师坐牢?

在中国,莫说起诉总理,就是因冤屈而拦驾总理,也逃不过坐牢的命运!

日前,自由亚洲电台报道说,因拆迁及被警察殴打而导致残疾而上访的大连访民仇杰,去年在温家宝居住地附近截停温家宝座驾,被劳教一年;近日被释放述说一年来遭遇。报道说,辽宁省大连市的访民仇杰因为拆迁及被警察殴打致残问题等上访多年不获解决,200854号早七点到温家宝住地东交民巷附近截停温家宝座驾,之后就被劳教一年。他对自由亚洲电台叙述了一年前事发经过。他说:截他车的时候我们是两个人,但是那个没上去拦;截停下了,警卫把他送到东交民巷派出所,16个小时后送到东城分局,因此要他实行法治严管。但仇杰相信温家宝总理不会下令这么做,一切都是当地公安部门为了惩罚他所为。他还表示,各地处理这类问题不同。据大连访民向他表示,与他同去截车的另一位湖南女访民不仅没有被处罚,她的上访问题也获得了解决。仇杰说,“她是湖南的,截车的时候她没截,在总理的车停下以后,她在路边下跪了,据我听说她问题解决了。”

仇杰妻子也表示,当局对他们的处罚不只于此,就连他们家有限的低保也在今年初被取消,使得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她说:她刚给温总的车拦截了以后,区刑警大队到我们单位给我带走无故扣押了我6个小时。对我们老百姓来说,他是国家人民的总理,不找他又找谁呢?“他被关押了以后,我继续接着上访,政府又逼着居民委把我的低保也取消了,书记就告诉我是政府给他压力。”而仇杰在劳教中的初始阶段没有受到迫害,但后来对他的迫害就开始了,给他关禁闭,几个犯人轮番殴打他,就连殴打期间砸坏的椅子也要在他妻子送来的有限的生活费里扣除。

据自由亚洲电台了解,虽然51岁的仇杰目前身体很差,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但他不会屈服,还会继续进京上访讨公道,他呼吁海内外媒体在关注他的遭遇的同时更要关注他的上访诉求,促请当局尽快解决他的上访问题。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很难理解越南司法部门的不作为。在越南律师竟然敢公开起诉总理的事情上,比一个访民为申冤而给温总的车拦驾,显然要严重得多。同样是社会主义的国家,越南的司法部门为什么不抓这个律师坐牢?!

和这个越南律师相比,中国的律师生存和活动的空间要小得多。美国《洛杉矶时报》曾刊登驻北京分社首席记者白思卉女士从北京发出一篇题为生活是对中国律师的一种考验的报道。报道说,不同于中国的古老的求青天大老爷的告状传统,中国新一代的律师他们所做的,并不只是把状纸递上去,而是有些不依不饶和咄咄逼人地向政府和法院讨公道,向媒体求公义,向外国借压力。但中国当局向那些不守规矩,挑战当局权势的中国国民,甚至深谙世道的那些律师们,施加令他们无法承受的压力。在2009年的头4个月里,大赦国际已经记录了至少4起律师在为委托人辩护期间收到警方暴力威胁的例子,另外,有更多的被禁止与委托人会面、拘留、或者禁止行使律师权力。今年3月,北京官方向知名维权律师事务所-忆通律师事务所发出为期6个月的禁令,理由是事务所内的一名律师的执照违规。这只是借口,是对我们代理敏感案件进行惩罚,事务所负责人李劲松律师说,逼我们关门,完全是因为腐败官员想保护自己,不希望我们告发他们

黑龙江鸡西市律师袁显臣代表了东北的一些矿工和农民代表控告国有企业,在今年3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4年监禁。一些婴儿喝了受三聚氰胺污染的牛奶而致病,这些婴儿的父母寻求赔偿,而代表他们的那些律师的诉讼,也都被当局阻拦和封锁。

就中国总的法律状况的发展而言,没有人会认为前进的道路是笔直的,但我想此刻却是在倒退,总部在纽约城的人权观察委员会驻香港观察员尼古拉斯·贝克林说。

《洛杉矶时报》的这篇报道指出,中国当局对法律维权行动的打击是发生在这样的一个变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在推进普通公民权利的行动时,中国律师表现得更为大胆和突出的,而中国依然处在传统文化的环境中,这种文化一直是要求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

中国的律师队伍依然微不足道,只有14.3万名律师,或者说大约是每9090人中有一名律师,(而美国的比例是大约每3001)。

《洛杉矶时报》说,在传统中,中国人认为自己受了冤屈,就会进京喊冤,前往北京去向中央政府递投诉状,以寻求正义,这是一种可以回溯到封建皇帝时代的极其低效的上访请愿制度。作为新一代的律师,他们所做的并不只是把状纸递上去,而是有些不依不饶和咄咄逼人地向政府和法院讨公道。而中国政府常常指责他们违反了中国法律,要“依法审判”和坐牢。

但美国印度安那大学布鲁明顿分校历史学教授余凯思却认为,中国司法体制显得越来越开放、完善。目前外界对中国有非常多的误解,一提到中国的司法,就是惩罚、犯罪、劳改所,其中的精确讯息只占很小一部份,因此,我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找出所有资料,让读者认识犯罪惩处的这一面,还有政府如何在司法体制中处置被告。

余凯思研究现代中国历史、社会与文化,评估中国在国际影响下的文化与社会发展。余凯思探讨过的主题包括现代中国法律改革、中欧关系、中国人权历程等。除了《中国犯罪司法》一书外,余凯思也合着有《环球探测:传统远景中的中国》等书。

余凯思表示,犯罪司法经常被历史学家忽略,但它却拥有研究一个社会的重要资讯。犯罪司法是个重要的历史面向。这是整体社会和政府用来强制灌输价值观以及行为模式的一个重要机制。余凯思说,在1900年之前,中国常用的惩处方法为鞭打、虐待与奴役,以及包括死刑在内的判刑,而死刑的执行通常是对外公开的。1900年代早期,中国开始了主要的司法改革,目标建立一个强健的国家,也希望获得西方的援助。

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惩处体制带到一个新层次,建立了劳改机构,强制囚犯在严苛的条件下工作。中国的囚犯人数未对外公开,据余凯思保守的估计,1960年代中国的劳改所中至少有2000万名囚犯,在监狱或其他监禁所中的人数可能一样多,其中有数百万人死于劳改所,死因大部分为饥饿与工作过度,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时代。余凯思说,反革命、反社会主义的罪刑直到1997年才被废止,所以学者、政府人员等共花了20年的时间才让反革命罪消失。另一个人们现在经常批评的就是中国的劳教,这个在1957年出现的惩罚至今仍使用,而劳教的问题在,人们可被监禁最多三年,但不是根据法庭审判,而是根据公安局的决定。

余凯思指出,中国司法越来越开放的原因有两个,从外部上来说,是受到世界的影响,内部上来说,则是历经文化大革命的人所推动的。世界的意见对中国来说很重要,中国想要避免被批评,也想更融入世界,而达到这个目标必需获得其他国家的认同、让司法的标准更符合世界的期望,因此中国走向更开放的道路。

笔者以为,外界的评价和判断,终究代替不了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人民。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做出权威的结论。

然而,越南律师公开起诉越南总理,越南司法对此没有任何对律师不利的表示;一个中国访民为申冤而在中国总理的车前拦驾,却要坐牢;这无论如何都形成强烈的反差。而越南是那么贫穷和渺小,中国又如此不差钱和伟大。显然,作为中国模式的追随者,越南在政治体制改革上的进展和突破,值得中国关注。其中司法体制的改革,更是关系每一个公民的切身权益。

越南的革新开放在很大程度上以中国为模式,而越南的突破却值得中国自省。对于中越两国来说,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面临同样的现实问题,即在一党执政基础上是否有必要进行政治民主化。从越南律师公开起诉越南总理一事来看,为了完善前所未有的中国模式,中国有必要借鉴越南政治改革的新思路和新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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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10-08 14:06:37

    国士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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