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荣荣也会歧视别人吗?
文/胡荣荣
这些蠢货不明白,世界上有没有人歧视你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让法律歧视你。所以说,世界上有一些带有歧视倾向的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也带有强烈的歧视倾向的话,那才可怕。
胡荣荣写过一篇《决定中国人思维的“十大歧视”》,提出了一些在中国常见的歧视性问题。承蒙有的朋友补充,除了这十大歧视,其实还有更多的歧视,比如学历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地域歧视,甚至还有政见歧视。这些歧视都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也有一些蠢货留言道,那么作者你自己难道就一点也没有歧视吗?这话问得很愚蠢。作者是人,怎么可能一点点也没有歧视倾向呢?
既然连上帝都带有歧视的倾向,那么胡荣荣怎么可能会一点也没有歧视呢?这世界上既然没有完美无缺的人,胡荣荣当然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人。连上帝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呢。所以我从来也不会把自己打扮得完美无缺。我想爱就爱,想恨就恨。我想说的是,有时候,我的确会对某一些人产生一些歧视的。对某些职业的人,我是有着歧视倾向的。
一个人活在地球上,是不可能做到完全没有一点歧视的。连上帝也在歧视着呢。何况我?正因为我们任何人都有可能歧视别人,所以我们才需要一部没有歧视的法律。任何人歧视你都不是什么问题,如果法律歧视了你的话,这才是问题。
以我在《《决定中国人思维的“十大歧视”》中提到过的问题为例,在招工广告上具体列出年龄、身高、相貌之类的具体条件,在先进国家是违反法律的。因为宪法规定所有国民的就职权利是平等的。在招工广告上对身高、努力、性别等条件加以限制,就是否定所有国民的权利平等。在先进国家,这样写,就有可能吃官司的。
举个例子,如果我是负责招工的人事经理的话,我肯定也会优先录取相貌端正的年轻女性甚至我还可能优先录取我的同学、同乡之类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从法律上一开始就把某些人否定掉。同时,我们也不能认同某些人利用公共权力去肯定歧视。尤其是国营企业和公务员的招聘,更不应该有这样的具体限制。所有的国民应该享受平等的就职权利。既然就职的权利是平等的,那么,具体规定了户口、身高、年龄、相貌等等条件就是不平等的。
作为人类,我们肯定无法做到在所有的具体事物上都做到公平,但我们必须在法律上基本保证公平。如果连这样的问题也搞不清楚的话,那么我的确要骂他是蠢货了。
对于这样的人,我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就是歧视他,这个蠢货!骂他蠢货是不是歧视他呢?也许是的。可是这是问题的关键吗?
世界上任何人歧视你都不是问题的根本,重要的是要有一部不歧视任何人的法律才是最根本的问题。胡荣荣不是上帝,也不代表法律,当然也不是真理的化身,胡荣荣歧视或者没有歧视任何人,都不是问题的关键。胡荣荣只代表了十三亿分子一。要解决法律的歧视,依靠的也不是胡荣荣们,或者说依靠胡荣荣们的呼吁。我们需要的不是消除某一个人对你的歧视,而是需要消除法律化的歧视以及来自公权力的歧视。
蠢货论事只能够对人不对事,聪明人论事还能够对事不对人。对事论人,只能够解决具体个例;就事论事,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受到歧视的悲哀不是因为这歧视来自某一个人,而是因为这歧视来自法律,或者是因为这歧视来自公权力。
有的人认为,作者对中国人也有歧视。的确,作者从来也不认为现在的中国人还是一个优秀的民族。因为我一直觉得,中国人的劣根性是很可怕的。如果说强调中国人的劣根性这种观点也是歧视的话,我也不想反驳。有人认为,中国人是优秀的,只是在制度上有些问题。可是我却更愿意认为,如果中国人真的是优秀的话,那么也就不会采用落后的制度了。推行相对落后的制度,正是因为不够优秀的原因。聪明者不等于优秀,但是优秀者肯定聪明。说中国人聪明,不等于说中国人优秀。
一群优秀的人坐在一起想办法,最后想出来的办法,会是一个笨办法吗?
在中国的法律和制度还那么不完善的前提下,怎么可以说中国人是优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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