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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5 22:23:37 编辑 删除

浏览 10588 次 | 评论 42 条

官媒报道,近日,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张弢及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乌小青,因涉及经济罪案问题,上周四被中纪委双规,报道指两人涉及重庆市江北奥妮土地评估拍卖事宜。乌小青亦曾任重庆市高院执行庭庭长。张弢今年46岁,拥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他1997年参加博士生服务团赴重庆挂职,此后一直留在重庆,于20027月任市高级法院副院长。

日前,中纪委对全国人大常委、预工委原主任朱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双规。经查,朱志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低价购买和收受他人所送住房。目前,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朱志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是近来两个影响较小的双规;而最近更轰动的,要算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以及早前“广东帮”中陈绍基、黄松有、王华元、郑少东等人的双规

就朱志刚腐败案,美国《多维月刊》刊载了署名文章,披露过其中“内幕”。说在弄朱志刚之前,他们就先把一个跟朱志刚关系比较好的商人,以查税为名给非法关押起来。这位商人姓寇,被捉后,十几天不让他联系家属;并吓唬寇姓商人,要判他的刑,商人的确很害怕,哪个商人不逃税?于是就妥协;办案人员就答应他,只要他揭发朱志刚就放过他。但这商人的确不知道朱志刚的具体事,说不出什么,这下倒霉了,办案人员连续几天不让他睡觉,就让他蹲在马桶上,还放言如果再不配合,就放号子里让牢头打。害怕之下,商人只好把办案人员事先写好的一份材料抄了一遍,按了手印,并写了一份没有被刑讯逼供的证明,才算了事。该文章还说,就是黄光裕案发,并不是后来外界所传的因为炒股,而是早因为民营企业家,无根无基,遇事都是花钱买路,要想挣大钱解大难,必然暗通政府官员,这是中国人所尽知的潜规则;弄黄光裕,肯定能找到一些金融高官的把柄。果不其然,通过跟踪、监听,了解到黄光裕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原行长牛忠光关系密切,存在违规贷款的情况,而且其它银行高官,也有很多与黄不清不楚,这黄光裕,正是杀入金融业的一个极好的突破口。黄后来在郑少东帮助下脱身,才发生郑少东被“双规”的事情。

恐怖政治,这个自文革结束后,基本远离了中国百姓生活的现象,近几年突然又卷土重来,进而扩展到公检法部门的。这在一个追求法治的社会里,根本就是一种倒退,而且是大踏步地倒退。《多维月刊》说,有些事情,不仅贵为13亿人当家人的胡锦涛不知道,就连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副书记何勇这样的大佬,都被蒙在鼓里。告密和窃听,成了大陆流行的风气。《多维月刊》说,中国明代的镇边大将袁崇焕就是死于被窃听,两个受皇帝宠幸的太监被满兵捕获后,窃听了满兵的谈话,以为袁判国,回来密告了崇祯帝,多疑的崇祯帝让锦衣卫双规了袁崇焕,并凌迟处死,自断臂膀,直接导致了明朝的灭亡。现了现代,随著科技的进步,窃听就成为秘密警察的典型手段。反映东德秘密警察行径的电影《窃听风暴》,类似的情景正在中国大地上处处上演,主角就是纪委工作人员。过去是国家安全领域可以随意这么做,现在是公安、国安,还有电信部门的国有大型企业,全听命于纪委,都参与到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行为当中。

《多维月刊》说,纪委的强势作为,打破了中共过去的监督体系。在没有社会监督机制的前提下,过去中共靠检察院对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现在检察院完全成为纪委的附庸,已经失去了监督作用。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打死人的躲猫猫事件,县、省两级检察院都无法搞清真相,只有在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过问下,才搞清真相。最高检副检察长胡克惠说,对于案件前后公布的结论不一致的问题,我认为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最初办案时不细致,偏听偏信的缘故。可见,国家司法监督中的同级监督和上一级监督存在巨大的失效可能。而到省一级和中央高层,已经基本上没有什么机制可以监督了,比如,谁来监督中纪委?谁敢监督中纪委?两会那么多代表,那么多官员,谁敢提出监督中纪委?连提出这样的问题都不敢,这个权力就太可怕了。

香港《太阳报》报道,日前深圳一名银行副行长夜晚醉酒驾驶,却仗势凌人拒做酒精测试,嚣张扬言:“我是纪委领导,要查处你们!”其后他更嘱友人付钱私了,强把数千元现钞塞给交警,惟办案警员不卖帐。因交警坚持抽血检测,副行长召来的四、五名男子,打伤两名交警。媒体报道说,某日深夜,交警设路障拦车检查,发现一名司机满身酒气,遂要求酒精测试。但对方拒绝,自称是纪委领导,并猛灌矿泉水,甚至抽烟。

尽管交警坚持依法查办,但司机不愿理睬,反而打电话召来45名男子,其中一人突然拿出一叠钞票,强行塞到交警手中,企图行贿私了。但交警拒绝收钱,于众人面前点算钞票,确定分毫未失后即时归还,过程更拍下佐证。司机被交警强行移送到医院接受酒试,双方拉扯,两名交警被其召来的男子打伤。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为深圳某银行的支行副行长。对于其盛气凌人的表现,其中一名办案交警说,“太看不起人了,动不动就用钱来砸!他仗自己是单位领导,把自己当成了特权阶级!”

某银行的支行副行长醉酒驾驶,为什么要冒充“纪委领导”?因为“纪委领导”有查处别人的“特权”;为什么要行贿交警?是因为底气不足,毕竟自己是冒充的。这个小报道,就反映出权、钱二物在中国社会的横行霸道;唯一被人们特别是官员们不放在眼里的,就是法律。法律在权、钱面前,成为被包养的二奶,被随意奸污和遗弃。

在警察面前冒充“纪委领导”而不是冒充其他高官,显示了“纪委领导”的无比显赫和威势。有人担心,长此下去,纪检监察将成为体制内人人害怕的最大权力机构。如果这种人治体制没有根本变化,未来权力体制,肯定将以纪检监察这种新形成的秘密警察为核心构筑。苏东各国后期出现的秘密警察治国的现象,已出现在中国了。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反腐也就必须演变成利益分肥。由于没有民主监督,没有制度约束,权力由上而下传递的依赖性,也给由下而上层层加码层层欺骗产生了巨大的空间。下面人员为了私利,借道反腐,假公济私的事越来越多。出于各种目的,想要陷害省部委级官员易如反掌,只要与被陷害官员的政治对手沆瀣一气就完全可能通过泡制告密信,然后打著保护干部的名义要求秘密核。这一秘密核查,也往往会出一些事情来。比如今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孙永福质疑的无限期关押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一事即是如此。随时可以就动用国家公器的纪委,权力太大,随时都可以动用“双规”特权。

那么,“双规”究竟是个甚么东西?“双规”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所实行的纪检调查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的规定,涉嫌违反党纪的中共党员,可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交代问题。他们通常会被隔离审查,调查取证,限制人身自由,没有律师帮助,没有办案期限,没有公开程序,没有救济途径,没有刑期折抵,没有寃狱赔偿。以许宗衡案为例,传闻他最近被日以继夜疲劳审问,最终被攻破心防,“坦白交代”深圳地铁、大运会场馆、盐坝高速等多宗受贿案件。

不过,这些问题都没有切中要害。最根本的问题是:国家明明有检察院和法院,为甚么司法机关不对党员依法起诉审讯,反而先由党下令“双规”?

1993年后,中共纪检和国家监察部门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党国制更牵扯难分。可见,“双规”制度在于规避法律,架空司法。

其实,国内的司法腐败,不但表现在党的政法委操控法院,而法院也绝对忠于党。而这个党,在当地却往往是一个人,比如党委书记。所以,什么法律、程序等等都成了空文,就取决于一个人的态度和好恶。党的纪律凌驾于法律之上,同时也表现在“双规”、“两指”等架空司法的手段,让司法机关仅在“有必要时”才被邀请为党服务。一旦中共党员被揭发贪赃枉法,中共纪检机关就会启动机制调查案件,“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调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证据,“有关机关应予积极配合”;如发现党员触犯刑律,只需“适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即可。因此,常常有党员高官逃过法律制裁,“双规”制度变成党员的“保护伞”,化险为夷,免受司法制裁,柳暗花明又一村。记得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在当时国家领导人也对此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

总之,“双规”制度,粗暴践踏宪法、立法、刑事诉讼法所保障的公民自由,视法律如无物,僭越司法权限,应予废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纪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那么所有犯罪的嫌疑人都应该首先按照法律规定、遵守法律程序,进行法律审判。只有在法律审判结束后,宣布犯罪行为人无罪之后,如果党为了其先进性的目的,认为该行为人的行为与党的纪律要求不合,才能进行党内处分。党的纪律,应该比法律有更高的标准,有更严的要求。但现在,却恰恰相反。

20085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谈心时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因家不仅是中围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成熟的社会主义的标志。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依法治国不仅是我们的治国方略,而且是每一个老百姓自身权利和自由的根本保障。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温家宝说,你们学校的门口一块大石头上写着。“法治天下”,这就抓住了法治精神的核心。温家宝这样解释法治精神:“一是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四是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群众中宣传普及;五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这里,笔者高兴地看到,20多年后,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很明确地回答了“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显然就包罗了执政党在内。党内的“双规”制度,在某个特殊时期发挥了其作用,不可抹杀;但是,在新世纪,它明显已经过时了。要实现大国崛起,就必须“法治天下”,必须树立法律与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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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15 10:29:01 PM]

    对,同意。 袁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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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15 10:52:19 PM]

    双规------权利斗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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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15 11:01:58 PM]

    抱歉,此条评论也被“绿坝”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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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15 11:02:28 PM]

    抱歉,此条评论也被“绿坝”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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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15 11:03:28 PM]

    抱歉,此条评论也被“绿坝”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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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15 11:04:18 PM]

    抱歉,本文作者也被“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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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15 11:08:13 PM]

    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也敢说,要是在大陆,说这些会被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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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昌海 [2009-06-15 23:58:15 11:58:15 PM]

    嘿嘿,没有这么严重吧?本人就居住在大陆。要是说这些话就要被双规甚至杀头,中国就根本没有什么希望了,笔者也就不说话了。正因为对执政党和政府有信心,对国家和民族有希望,才说一些直言和真话。

  • 凤凰网友 [2009-06-16 12:06:54 AM]

    不让人说真话,害怕人说真话,说了反到没事,不说最后看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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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16 12:13:49 AM]

    看娃保姆:温总理的治国理念是中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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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16 12:27:41 AM]

    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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