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作家: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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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水:尽信明星不如没有明星

发表于 2009-06-16 09:36:29 类别:文娱批判

 

 

 

 
鸿水明星不如没有明星

以前我做客录播的电视节目和网络视频直播访谈节目比较多,而做客直播的辩论性电视节目还是大姑娘坐轿头一回。周六,我飞杭州,晚上9点半到十点半,做客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直播的大型抗辩性电视节目《谁赞成谁反对》。坦率地讲,我们国内的抗辩性直播电视节目还真不多。除了这档节目,我能想到的就是齐鲁电视台的《开讲天下》。其他的——就没有了。

这回辩论的主题是“明星代言是否担责”,我旗帜鲜明地站在了少数派的位置上,主要是替明星代言人说话的。在众多名人明星中,只有著名导演冯小刚曾为名人明星代言叫屈,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而有少数名人明星,如倪萍,则公开说以后不给食品代言了。但在这次节目中,我还是选择了站在冯小刚一边,替名人明星说话。不过,在这次节目中,我并没有说太尖锐的话,毕竟是直播,一旦说出去,让有些人不高兴,咱承担不起责任。

实际上,但凡一线明星是绝对不可能为虚假广告代言的,他们是不会为了那点代言费而让自己身败名裂的,真正为虚假广告代言的是一些不入流的或者三线以下的艺人,但这里的根本问题并不在明星,而在于商家。如果监管部门发现虚假代言就把商家罚得倾家荡产,虚假广告就会变少,事实上我们针对虚假广告的惩罚力度相对较轻。如果一味地把矛头或者不满情绪指向代言人,实际上是避重就轻。

我觉得:尽信书不如无书,尽心明星不如没有明星,做个真正的消费者,而不是粉丝,才能少上当或者不上当。如果你是粉丝,因为喜欢艺人而选择某些产品,怪不得别人。如果吃一堑还不能长一智,你应该抽自己几嘴巴,而不是找别人。

尽信明星不如没有明星,这和尽信书不如无书的道理是一致的。明星代言食品负连带责任是明星无法承受之重,让明星承担责任实际上这只是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情绪发泄,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虚假代言的问题。而且,为什么单单是食品需要连带责任呢?其他的为什么就不需要呢?再说那个影响广泛的“三鹿奶粉事件”,是虚假代言的问题吗?一些没脑子的消费者动辄让这个代言人道歉,让那个代言人吃了多少吐出来多少,凭什么?这类食品安全问题出在艺人身上吗?

黄宏在以前的小品中说过这样的话:汽车撞墙了你知道拐了股票涨起来你知道买了犯错误判刑了你知道悔改了大鼻涕流到嘴里你想起来甩了啊

这说明什么?说白了,这就是不少消费者真实消费心理的写照。

鸿水、主持人武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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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客浙江台:我为何替代言明星狡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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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水:曾任多份报纸与杂志主编,职业影视音乐评论人,文化及时政专栏作家。电影、电视节目、明星及商业品牌策划推广人。已在报纸杂志发表作品300余万字。先后在报纸杂志开设“鸿言无忌”等5个专栏。超级女声外围推广人,专栏评论人;好男儿选手推广人;我型我秀赛区评委;绝对唱响名博评委;电视台以及其他网络节目嘉宾、评论员。工作通联:鸿水工作QQ:610685非工作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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