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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让干部照一照“照妖镜”如何?

发表于 2009-06-16 18:56:08

【建议】对干部进行“任前网上公示”

近来,国家“反腐风暴”明显加大了,有一大批官员相继倒台。倒台的官员中,大到深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原主任朱志刚,小到江西黎川原县委书记谢昌贵(双规期间自杀)、“强奸犯”局长王安武等等。

 

从这些倒台的官员中不难看出,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边腐边升”!

 

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世界人民已经领略到了它的巨大威力。有效和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可以更好地造福国家和人民。为了选拔干部中的德才兼备者,为了减少干部任用中的偏差,更为了防止干部“边腐边升”,笔者建议,今后国家对所有干部在提拔之前进行“任前网上公示”。具体做法如下:

 

一、今后,如果中央或者地方要任命某个干部,在任命之前一个月,不妨把这个干部的基本情况在网上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如:将这个干部曾经担任过什么职务,即将要任命什么职务,家庭情况,乃至收人(最好能同时进行财产公示)情况等等公布在网上,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成立以中央、省、县三级干部“任前网上公示”体系。即中央的“任前网上公示”要管辖到县处级以上至省部级所有干部,省级的“任前网上公示”要管辖到镇级以上至副省级干部,县级要管辖到村级以上至副县级干部。对干部进行交叉式“任前网上公示”,其目的就是防止在干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洞和渎职乃至买官卖官行为,更防止用人不当。

 

三、对于县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前网上公示”,可以在中央政府网站上进行,或者中央组织部和中纪委成立网站(另建议中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分别成立自己的网站)开辟专门的栏目,或者由中央指定的网站如新华网、人民网等开辟专门的栏目,均可;对镇级以上干部的“任前网上公示”,可选定在各省(市)的政府网站;对村级以上干部的“任前网上公示”,可选定在各县(市)的政府网站。

 

四、在对干部进行“任前网上公示”的过程中,如果有人反映某某干部有违纪或者受贿、贪污、腐败等行为,那么中央或者地方要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有问题的不仅不能任用,而且要罢免其职务并移送司法部门;如果某某干部在进行“任前网上公示”的过程中,没人举报,没人检举,没有问题,那么中央或者地方再任命也不迟。

 

五、特别要指出的是,对那些有争议的干部,特别是那些争议比较大的干部(这些干部十有八九有问题),一定要查清楚了再提拔,千万不要匆忙和盲目使用。

 

六、干部“任前网上公示”的时间,建议定为一个月即可。

 

网络是一面照妖镜!它能让牛鬼蛇神在它面前自动现原形,也能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将所有干部放到网络这个“照妖镜”上照一照:只要是妖怪,它一定逃脱不了网络的恢恢天网和网友们的火眼金睛。当然,是真人是清官,也一定能照出来。

 

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运用网络的力量,必将为我国用人制度开启一个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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