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肥而不腻!
桂小宝
邓玉娇案,今日一审落下法槌。
据央视网报道: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这一司法案件,扰攘九州,一时间卷得民意云垂海立,传统媒体和网络新传媒如此发达,偶们却不能即时看到判决书布告天下,以昭大信,以杜悠悠众口。却使偶们仍然徘徊在“结绳记事”的年代,茫无旨归!
司法不必一定符合社会期待,这是司法的本质。但偶们的司法判决普遍缺乏论理,看不到“公理、逻辑、经验法则、良知”的有机结合,尤其是将司法良知做为法律的血肉魂魄与般若。
偶之前即深感并预测,不亲王化、不懂法治的地方司法机构极度匮乏“正当防卫理论”,即使举凡高文典册的刑法教科书,亦形同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故,苍天在上,司法却“似庙中之神,虽受祭祀,而恨无灵验”!
偶不是揍学问的,只是在此前也前瞻性针对此案做了关于正当防卫理论的探讨《论邓玉娇正当防卫之成立!(修订版)》,因为偶料无限防卫权势难成立,也知道他们难脱窠臼,对一般防卫的限度缘木求鱼、刻舟求剑。
偶绝非自以为观点可放诸四海,只是野人献曝尔。
因为以偶之管窥蠡测,常见天网恢恢,肥而不腻,十数年间,未见入囹圄而脱罪以雪清白之人!
日月笼中鸟,乾坤水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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