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文深度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http://blog.ifeng.com/1522572.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06-17 19:34:48 编辑 删除

浏览 541551 次 | 评论 755 条

日前一篇文章很轰动 中国女人愈演愈烈的“妓女倾向”,我想说最起码应该说责任并不完全在于男人一方,男人和女人其实都在推波助澜。而真正的始作俑者和罪魁祸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而是这个社会中不断加剧的贫富差异。

妓女的定义很简单:用自己的身体来换取男人钱财的女人。妓女的行为通常叫做“卖淫”。

 但是仔细去想一想,卖淫是做妓女的唯一方式吗?参照一下上面的定义,就知道答案是“No”,卖淫并不是女人用身体换钱财的唯一途径。一种比较近似的方式就是现在已经司空见惯了的傍大款、当N奶,尽管走这条路的女人自己绝不承认自己是妓女,而其他的女人也是用嫉妒、羡慕和鄙视的多光谱混合眼光来看她们,但是在本质上还是以身体换钱财,差别只是在男人的人数上面,不是每次换都一个男人,而是每隔一阵子换一个男人而已。

形式上再远一点的,就是那些为图钱财和各种利益而跟男人上床的女人。为了一个职位、一次升迁、一笔生意、一个成名的机会,或者只是为了一次名牌包包、时装和化妆品的疯狂过瘾的购物,都乐意用自己的身体去换。这样的女人尽管为数绝对不少,但却做的低调和隐蔽,不像当N奶傍大款的女人那样神气活现。她们甚至鄙视那些做N奶、傍大款的女人,因为她们不是、或不必天天傍、夜夜陪,而是在关键时刻才果断出手,遇到适当的机会才偶尔为之,讲究的是效率和效益。可是,差别依然只是在数量上面,在以身体换利益的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

形式上最为遥远的,就是婚姻。为图一生安逸、衣食无忧、甚至是荣华富贵,而寻找有钱(或有权)男人的女人,你要是说她是妓女,她准一巴掌扇你。可是,拿自己的人做为交换的条件,通过婚姻从男人那里“合法地”换取经济利益,虽然合法,但本质上还不依然是交换?何况那种先嫁一个小康男打底,然后再骑驴找马,趁着青春美色继续搜寻金龟,一旦钓到到,毫不犹豫、离婚再嫁的,也不是大有人在?即便不是自己主动去找,但在有钱男人的银弹攻势之下,被动缴械,弃暗投明的,也不是大把?这样的女人,即使一生只跟过一个、二个男人,可是本质上不也是符合那个定义?

 惊奇吧?原来做妓女还有这么多种,卖淫、傍大款、潜规则...,甚至包括结婚!这就是所谓中国女人的“妓女倾向”。金钱并不能保证幸福,正如不是每块泥土之上都有鲜花;但是幸福离开了金钱就失去了保证,就变成了花瓶里的花束,不管一时多么令人陶醉,离开了大地就不能再指望年年不断盛开。

有一点必须要说明,那就是在任何一种形式中,都未必百分之一百全都是金钱因素,情感因素也同时存在的,只是多点少点而已。嫁大款的女人除了爱钱之外,未必对大款没有一点情感;而做小姐卖身的,如果对某个客人有多点好感,也会加倍去迎奉。哪种都不是绝对的,金钱与情感两个因素,到哪里都是混合在一起,而且通常还很难辨别出哪个多、哪个少。

 我一点也不鄙视妓女,她们的人生其实是正常的。妓女再怎么拿自己的身子换钱财,毕竟身子还是自己的,而且绝大多数也不是谋取暴利,比起那些拿别人的东西、拿国家和人民的东西为自己换利益,拿人民赋予的权利替自己某暴利,还天天都一副冠冕堂皇的人来,妓女一点都没有什么说得上羞耻的地方。

  所以,中国女人的“妓女倾向”并没有什么大错特错的地方,更不必去中国男人那里追究原因。归根结底,这是巨大贫富差异之下的一种现象。因为现在中国社会中的贫富差异,远远不是大多数女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学习、勤奋和努力去消除的,女人才不得不豁上自己的身体,不管是做鸡还是嫁人。

  等到有一天,中国真正成为了一个均富的社会,我想到那时,虽然妓女不可能彻底消失,但是数量肯定会变得很少很少,因为绝大多数的女性都能有机会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来换取财富,而把自己的身体留给真正的天伦享受......

  而所谓的“妓女倾向”也将在那时自然消失。

 

博客热文:

女人的好色永远潜伏在骨子里

男人钟爱大胸美女的八大经典理由

“三不”男人为何更能让女人失身

大学同居是被逼无奈与性需要的结合

男女谁更在乎那层膜

异性合租: 风尘女子与我一墙之隔

日本少妇为何争抢做“狐狸精”

“男人都这样”咋成了女人的同一首歌?

男人不会为一次艳遇终结一生风流

0
上一篇 << 男人、女人新婚夜都干什么?      下一篇 >> 男人的钱包是女人最好的春药
  • 凤凰网友 [2009-07-24 09:13:30 PM]

    最后》》》》那男人??????????????????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7-26 09:09:08 AM]

    【专家称中国婚姻法扶持妓女,弊端严重需改革】 专家称中国婚姻法扶持妓女,弊端严重需改革 中国的婚姻法就是保护妓女的,只要离婚,女方就能分到财产,这就造成很多女人成为职业离婚妓女,为了谋财而结婚和离婚(媒体也报道武汉某女通过多次结婚离婚谋取几百万),对社会风气造成严重伤害,影响家庭和睦,进而造成社会不和谐,造成社会动荡的内因。 因此,强烈要求离婚分财产,女方(或对财富获取无贡献方)的所得必须封顶,女方不能分到超过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数,防止某些女人为了谋财而离婚。 有些女人出来叫啦,这样男人有钱不是会乱来?对于这一点,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条例进行约束。 对于男方责任造成的离婚,可以根据男方的财产数目按比例(比如扣除赔偿给女方的财产后,按剩余财富的30%-40%)予以罚款,但是罚款上交国家公益事业,救济社会穷人,不能分给离婚女人,这样也能防止男人对婚姻不负责。 这样做有三大好处: 1. 防止女人(小白脸)为了谋财而结婚离婚,净化社会风气,净化婚姻家庭。 2. 高额的罚款可以阻吓有钱男方(女方)搞婚外情,包二奶(二爷)。 3. 一旦男方搞婚外情,包二奶,高额的罚款可以救济多数穷人,而不是让女方独吞暴富。 4. 这是大致思路,细则可待全国网民补充完善。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8-15 11:04:07 AM]

    我非常支持你的看法,当今社会都是以钱为核心.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9-06 12:13:18 PM]

    你的分析有条理,我很欣赏

    回复 删除
  • hflyingfish [2011-01-23 10:02:40 AM]

    。。。。。。不就是张爱玲说的婚姻就是长期卖淫嘛。商业文明的必然产物。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程文

在博客中国开过专栏,侥幸成为他们的热门作者。做过几年记者,玩过IT、财经。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