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所熟悉的是那个讲三国的易中天,是那个讲汉史的易中天,不错,我也看,而且我也觉得他讲得确实精彩,红得有理,给广大群众带去了无穷的快乐!
但是最近又抽空重读了在他走红之前的一本书,还是要情不自禁的发出感慨:想要深入了解一个人,是多么的难!
这本书的名字是《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偶尔踱进一家书屋,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因为谈论这方面的书籍甚少,就直接买了回来。
我这人喜欢先看作者介绍,尽管那时候的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掩卷沉思,诚如作者在书中指出的:200多年前,这样一群出身、阅历、思想完全不同的人带着大相径庭的意见在当时仍然是荒蛮之地的美洲大陆上激烈的争吵,争执,甚至有人拂袖而去,几次被迫暂停。最终居然制定了充分体现出宪政与法治精神这样精巧设计的美国宪法,历经二百年沿用至今未曾修改一个字!这和我们长期以来凡事要求大一统尤其是重大事件上务求意见一致的做法完全相反。虽然在艰辛的制定宪法的过程中没有我们习惯见到的举手一致通过那样表面上的融洽气氛,但正是这种充分包融不同意见,务实而不失原则的做法促成了宪法的诞生,而且也超乎想象的使用了这么长时间(华盛顿就曾预言这部宪法顶多能适用两年)。放眼当下社会,最缺乏的就是这种包融、倾听、互助的精神。每个人都以为真理在自己手里,都不肯认真听听不同意见,其实换个角度看,未必对方的意见就那么糟糕,不是么?
然而我以为作者在本书中最精彩的部分仍然是对“以法治国”和“公民权利”这两个美国宪法最基本精神的论述。请看以下文字:依法治国(法制)是以人(统治者)为主体,法律为手段,因此仍可能(当然不一定)是人治,只不过这个“治国之人”在行使治权的时候,要以法律为手段和依据而已。以法治国(法治)则是以法律为主体,人(执法者)为手段。在法治制度下,治国的不是人,而是法。每次看到这里我总要不禁多看几遍,实在令人击节赞赏啊!
再看下一段:公民有时(比如战时)也要牺牲个人利益。而且,为了获得公民权,个人也必须让渡部分权利。但必须讲清楚,第一,权利不等于利益。利益可以牺牲,权利则未必。第二,权利的让渡要有一条底线。也就是说,有些权利是不可让渡的,比如宗教信仰和言论自由的权利。第三,如何行使公民权利,是公民个人的自由。国家和政府不能因为公民不行使这些权利而予以剥夺。西哲有云“这是我的破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用如此简洁明了的语言和简单直接的逻辑推理说明了公民与政府的实质关系!
然而,很遗憾,
不知道现在的
欣赏了
如有机会,定会阅读。易先生讲三国,深入浅出,大受欢迎,一定缘于他长期多方面的深入研究,包括,美国宪法。
这本书我看过一部分,的确很受启发,它之所以不流行,是社会的问题,曲高和寡而且中美的体制和文化相差实在太远,感觉好像在看月亮上的花---
阁下是学中文、还是政治的呢?拜访了!
造星造就了易中天。现在的名人大多数都是这样打造出来的。
新作已拜读。祝福博友。
呵呵 我只好 赞
结论是否过激了点啊
拜读!对博主的敬仰油然而生……
谢谢您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到易中天老师,结尾的发问————难道华夏之土壤永远也结不出理性之花吗?————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