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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扰扰的“邓玉娇事件”终于告于段落了,邓玉娇防卫过当但被免于刑事处罚。不少网民欢呼这是网民的胜利。的确,在这件事的处理过程中网友的关注对事件的处理起到了极大作用。在这段时间里,网友们通过网络发出自己的声音,让人耳目一新。一个人的声音是微小的,但千千万万人发出对正义的呼唤时,这声音足以产生开天辟地的效果。
但是,如果说这件事是网民的胜利,那么这件事也便成了中国法制的失败了。法律是一个严格体系,应该有自己严格的处罚标准。套句不恰当的话来说就是要能够遇神杀神,遇鬼杀鬼。不能今天有民众(或者说是民众的一部分,主要是网民)的巨大关注就讨好这一部分民众,减轻处罚;明天大家看不着了是就“矫枉过正”。那时,民主和和谐社会不过成了讨好民意而随意揉捏的橡皮泥了。所以,在这件事我宁愿与网民无关,仅仅是严格按照现有的法律体系得到的结果。
通过这件事更应该引起注意的是网民的不成熟性和冲动性。不少网民一看到网上的一些所谓弱势群体诉苦的言论,首先做的不是分辨事情的真假,而是上来就骂爹骂娘再加点“合理”想象。搞得好像是自己亲眼所见,结果以讹传讹,着了有心人的道,做了一回正义感十足的托儿。譬如这次事,有一段时间说是邓玉娇被强奸了。一时网络上是群情激当,骂声一片。后来邓母出来辟谣说是律师未经当时人同意擅自造谣。后来一段时间还有人不依不饶定要从中找出什么幕后交易。其实,我想当时案发现场是一个公共场合,即使死者兽性大发也不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那样的。所以有些信息绿坝是管不了的,还得靠我们自己过滤过滤。当然,不可否认,绝大多数网民都是善良的,都是富有正义感的。但是小心了,自己的正义感,因为舆论正是通过善良的网民们而被操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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