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禾 问:
大陆有关部门在探讨征收物业税的问题,你的看法是什么?
答:
如果政府取消所有关于物业的税项,也即是物业成交不需要付税,物业赚钱也不需要付税,我不反对政府抽物业税,每年抽物业的估价0.5%。物业的估价是由政府估的,通常是市价80%左右,高于市价业主有权申请投诉。很多年前,美国的物业税大约是0.5%。后来逐步加至1.0%,甚至更高,很头痛。政府就是这样,给他们开了一条抽税之路,他们是会变本加厉的。美国当时的问题,是中、小学校的费用,是由学校邻近的房地产的物业税资助的。本来合情合理,但这些费用逐步提升,使物业税也不断提升了。
严格来说,如果物业税够低,够简单,够清楚了当,是一个很好的税制。因为房子不会走动,不会消失,其市价通常不难估计,所以物业税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税制。也因为物业本身通常不会因为物业税的引进而发生很大的变化,所以物业税对资源的使用影响甚少。目前在中国,物业的相对价格是相当高的。这是因为人口的密度高吧。每年0.5%的物业税可以替政府带来很多的税收,可以协助政府把税制大幅简化,甚至可以取消物业之外的好些其它税项。问题是,增加税收政府当然高兴,但要他们为之而取消其它税项,恐怕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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