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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一月,襄公与楚成王战于泓,楚人未济,目夷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济击之。”公不听。已济未陈,又曰:“可击。”公曰:“待其已陈。”陈成,宋人击之。宋师大败,襄公伤股。国人皆怨公。公曰:“君子不困人於戹,不鼓不成列。”
《史记》宋微子世家第八
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秀才造起反来顾虑太多,婆婆妈妈,瞻前顾后,琐琐碎碎,黏黏呼呼。所以“百无一用是书生”,虽然我也是书生,可是我看起来更像个杀猪屠狗之辈,我喜欢自己身上的俗气和土气。
易中天教授是个文化人,文化翘楚,我想请他评价一下当今文坛的现状。我想他不会应我的要求评价的,我整天见“大师”回应“专家”“教授”回应“学者”,却没有见过他们回应一个无名小卒,在文坛,“回应”也要讲个“门当户对”,也要讲个“阶级”“阶层”,回应不回应和你说的有无道理没有关系,只和你的身份地位有关。所以,在这里,我想替易中天教授评价一下文坛:真正的文人很少,商人很多;金玉其外的很少,败絮其中的很多;君子很少,小人很多;主人很少,奴才很多。我们经常感叹中国人的道德沦丧诚信缺失,很大一部分就是文化的沉沦引起的!这样的文化现状需要什么样的文化人?易中天教授想想吧!
我国的崛起步伐已经和文化完全脱节,说实话现在所谓的崛起不过是虚胖,文化的崛起那才是真正的崛起,文化的复兴才能重塑国人的素质和道德,文化的重任,大亦哉!要激浊扬清、要进行一次真正的“文化大革命”才能使文化走向繁荣昌盛,走向健康发展。一言以蔽之,就是要造现在文化的反!就是要向现在的文化宣战!
我国的下一个伟人会出现在文化领域,一个敢于打破现在一切现有文化条条框框的革命性的文化巨匠,一个带领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人物,绝对不会是文化“宋襄公”:一个被“仁义道德”的虚名绑缚了手脚的文化人,一个被所谓的“程序正义”屏蔽了“实体追求”的文化人,一个迂腐而酸的文化人。
种种地迹象表明,易中天教授就是文坛“宋襄公”:
一,易中天教授对李辉的质疑,单挑李辉,其实没有什么文化责任感使命感在里面,不过是看着“老人家”被扒的一丝不挂心理很不平,用易中天教授的话说,“欺人不能太甚”,这么一个自称“百岁”他称“九旬”的抗战前就“业已成名”的“文化老人”被这么质疑,易中天教授看起来,太残忍了。没有什么正义,也没有什么公理,就是对弱者的一种同情和不忍,殊不知,弱者也可能是反面人物,强者也可能是正面人物。更何况,好像易中天教授和文怀沙还有些惺惺相惜的味道呢。
二,在易中天教授的《向李辉先生讨教“交规”》的文章里,我们看到了他刻意淡化法律的口吻,不再像个律师似的,但是,字里行间还是能够找到用法律的思维和术语来推演道德问题的痕迹。向李辉要证据,李辉有复印件,还说这不是“证据确凿”,说这话的时候,易中天教授又变回了“律师”或者“法官检察官”,这个世界,最幼稚最迂腐的人之一就是动辄要证据的人(参见《易中天教授是第三个傻瓜吗?》),易中天教授,要你的思维是做什么的?要你判断是做什么的?什么事情都想1+1=2那么明白,还要你做什么?还要我做什么?还要大家做什么?
在这里,易中天教授还犯了个逻辑颠倒错误,李辉质疑文怀沙,需要文怀沙拿出证据来反驳李辉,应该向文怀沙要证据,就像易中天教授质疑余秋雨一样,不是需要易中天教授拿出什么收据,而是需要余秋雨拿出收据,然而,余秋雨和文怀沙都有“大师的高度”,说不拿出证据就不拿出证据!易中天教授用法律的思维推演道德的问题,在这里又出现了一个笑话:法律的谁主张谁求证并不能适用到道德,道德是别人主张,你要自清和自证才行,用易中天教授质疑余秋雨的话说:你必须回应!
易中天证据执着的幼稚还表现在,有些东西不需要证据,因为是天下皆知的事实和真理。三岁的小孩都能看得见和想明白的事情,你还要按部就班一板一眼的用证据证明,不是幼稚迂腐是什么?数学里面有公理和定理,定理是要证明了才能作为公式使用,而公理则不需要证明就可以直接使用,易中天教授,学过数学吗?在社会学里面,公理更多,需要证明的定理更少。人都是“能动”的人,不能什么都要证据,不能不分对象的要证据,动辄要证据也是一种严重的思维判断的胆怯和懒惰。
三,易中天教授在文章里说“程序公正”还必须高于“实质正义”,泛泛而论,好像有点道理,首先我要问他,“程序正义”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实质正义”的目的?还不是为“实质正义”服务?易中天教授不会只为了追求“程序正义”而主张“程序正义”的吧?没有“实质正义”的追求和目的,“程序正义”就一钱不值。人民大多是务实的,像易中天教授这样只要过程不要“结果”的想法会得到多少支持呢?
易中天教授在理论上泛泛而论,没有能够结合我国文化的现状,机械而教条,僵化而空洞。众所周知,我国的文化还有没有“实质正义”?还有多少“实质正义”?当“实质正义”早已荡然无存的时候,还在强调什么“程序正义”、什么“程序正义”高于“实质正义”?当大家都在走向地狱的时候,你还管什么走路姿势美观不美观?
易中天教授应该关心“实质正义”,我们大家都应该关心“实质正义”,因为我们已经失去了这个东西,“程序正义”现在对“实质正义”来说,缓不济急,也是个细活,要慢慢来。具体到个案上,易中天教授应该关心文怀沙,而不是李辉。
四,易中天教授要保护文怀沙以及文怀沙们的“人格”和“隐私”,这样的泛泛而论也是有道理的,但是,经不起具体事例的推敲。我不知道易中天教授为什么这么喜欢高来高去的“空手道”, “面红耳赤的争执和高来高去的‘空手道’都是垃圾”。
在我们这个法制和民主都不打健全、这个人治横行的地方,别说一个骗子小偷,我们这些正常人享受多少“人格”和“隐私”的权利?我们已经发达到了把保护“犯人”“人格隐私”提到焦点问题的高度?易中天教授,关心一下文化的“实质正义”好不好?对文化垃圾不要那么大的兴趣,不要一不小心成为了文化垃圾回收站的站长。
易中天教授给与“犯人”的“实质正义”比给正常人的还多,然后还要求李辉这么做,很显然,李辉做不到,我也做不到,除了易中天教授,谁能做得到呢?第一,李辉不是神仙,第二,李辉不是律师法官检察官,第三,李辉不是考古学家数学家。易中天教授,你是吗?
五,易中天教授质疑李辉的公平公正,就像我说的,“没有站在中间”,而是选边站了。“这个世界没有站在中间的人,自诩站在中间和站在别人旁边做清醒状的人都是虚伪的”。易中天教授站在中间了吗?大家在他的文章里都能读到他对李辉的指责质疑甚至讽刺挖苦,大家在他的文章里都能读到他和文怀沙是站在一起的,易中天教授,别忙着耍赖这些,先摸着自己的心口!
在这里,易中天教授又犯了个低级错误,作为“律师”的易中天教授:李辉单挑文怀沙,李辉是原告,文怀沙是被告,你要求李辉对文怀沙的什么公平公正?你见过要求原告对被告公平公正的吗?被告不服,可以举证,也可以反告啊!李辉不愿意见文怀沙,这怎么可以拿来给李辉说事?见不见的有什么关系?李辉不是一直在等着文怀沙的回应吗?不是一直在翘首期盼吗?从这点上说,李辉对文怀沙够公平公正的了,是文怀沙自知理亏放弃抵抗,束手就戮,怎么可以说李辉如此这般?
我希望易中天教授好好思考一下自己文化责任在哪里,我们现在的文化需要什么样的文化人,最好是颠覆似的思考,不要做文坛“宋襄公”,不要老是犯一些经不起推敲的低级迂腐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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