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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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葛丽英纪念毛主席被拘 “4.12事件”将重演?

发表于 2009-06-21 09:53:14

   郑州葛丽英纪念毛主席被拘 “4.12事件”将重演?

    据网友莫名惊诧的帖子: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郑州四君子之一葛丽英女士,于2009年6月19日下午16时遭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人民路派出所传唤;21时,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被拘留。据说,警方拘留葛丽英的理由有两条:1、 在清明节时,在郑州紫荆山广场祭奠毛主席;2、 在《乌有之乡》网站发表过一篇文章,报道郑州工人组织毛主席著作读书会.在毛泽东亲手缔造的人民共和国国土上,正值共和国六十周年大庆前夕,地方公安局竟一而再、再而三地逮捕、拘留纪念毛泽东的公民。试问今日中国,竟是谁家天下?
    我看到历史上曾经上演过的类似的可怕的一幕,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蒋介石的“4.12反革命事变”、汪精卫的“7.15宁汉合流”......哪一件不是在历史上留下臭名昭著的一笔?难道有些人真的就不害怕自己的罪恶会被历史审判吗?
    在中国存在严重的意识形态之争已经是不可争论是现实。有些人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客意地淡化某些对自己有威胁的意识形态,而竭力靠拢西方,不光自己完全接受西方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贪图感官的刺激和淫欲的享受,而且还要强制更多的人也无条件地接受这种思想,接受他们的思想成为中国的主流价值观,接受他们的生活方式为中国社会主流生活方式,为他们成为中国的名流打下基础,为他们不被社会大众“仇视”打下社会基础。但他们的如意算盘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有些对他们不利的思想在中国大众心目中已经是根深蒂固,而且公众也没有同他们一样的经济基础,公众与他们本质上是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根本对立的矛盾,因为他们的富有是在牺牲更多人的财富,是让更多人贫困的基础上的。
    当一些看似特别正常的活动,却被一些人无限放大,被一些人查遍法律典章勉强定下一个罪名后,这个罪名看似定给别人的,其实是还是定给这些玩弄法律的人自己的头上的,而且他们还将自己害怕、懦弱、恐惧的一面完全曝露无疑。历史已经用最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的肉体是可以消灭的,但信仰是永远也抹杀不了的,他不会随肉体的消失而褪色,相反将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这种信仰,并为此而原则奋斗,只要它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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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 自由撰稿人,关注社会民生、体察百姓冷暖、斥责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崇拜切•格瓦拉,自嘲为"中国式的堂•吉诃德",个人常于盛世之中谈危机,赞扬声中吐责难,群愤之中说清醒……邮箱:125757660@163.com QQ号:12575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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