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都来关注“儿童性侵害”
邓明昱 博士(美国,东西方性学研究所所长)
2009年6月2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9年度报告揭示了全世界对儿童的性剥削达到了怎样的程度。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德国分部的负责人雷吉娜·施塔赫豪斯这样评述当前儿童性暴力:“世界上每年都有1亿5000万女孩和7300万男孩被迫从事性交易。这个数字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这些儿童和青少年的数量竟是德国人口近3倍左右。性侵害和性交易之间不存在固定的界限,性侵害很容易就发展成为性交易。”
据美国一个儿童组织的调查统计,在12岁以下的儿童当中,4岁的幼儿被侵害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在世界各国,儿童遭受性侵害的恶性案件频频发生,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此外,还有很多正在侵犯儿童性权利的案件没有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但因某些原因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在儿童性侵害案件中,如何避免再次发生、法律对儿童性权利的保护、司法实践中对儿童性侵害案件的立案及办案人员的素质要求、如何保护和救助遭受性侵害的儿童等问题已经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定义的儿童,是18岁以下。儿童性侵害是指加害者以权威、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18岁以下的儿童及少年,与其发生性活动。这些性活动包括:猥亵、乱伦、强暴、性交易、媒介卖淫等。儿童性侵害定义大致也可以这样描述:一切通过武力、欺骗、讨好、物质诱惑或其他方式,把儿童引向性接触、以求达到侵犯者满足的行为。
许多研究表明,遭受性侵害的孩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会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系列心理症状,比如:恐惧、焦虑、抑郁、暴食或厌食、不喜欢自己的身体、对身体有异样感、低自尊、行为退缩、攻击性行为、注意力不集中、药物滥用、自杀或企图自杀。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帮助,成年后多会在人际关系方面遇到困难,难以与异性建立亲密关系,有人还会多次受害。由此可见,性侵害对儿童心身健康有长期的影响。
20年前,本人在中国大陆的性学和性教育学术会议上,多次呼吁要预防儿童遭受性虐待(即性侵害),并在多个报刊上撰文。1991年,本人和胡家辉先生主编的《儿童、少年性知识启蒙》(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一书中,也撰写过“儿童受到性虐待后怎么办”。然而,在20年后的今天,儿童性侵害的案件在中国大陆屡见报端。随着儿童性侵害事件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儿童性侵害”亟待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本文复习文献,并结合自身的研究,归纳了儿童性侵害的预防和处理要点,并全面介绍了美国的性教育中,如何从小对儿童进行防止性侵害的教育。
第一节 儿童性侵害的预防和处理要点
一、什么是儿童性侵害?
儿童性侵害是指:使儿童沦为“性”受害者的违法或犯罪行为。18岁以下的男孩或女孩在任何年龄,都可能因下列的侵犯行为而成为受害者:
1、性虐待:任何大人与少年或儿童间不当的性接触。
2、性剥削:利用儿童谋求利益或满足性的工具。
许多儿童进入被性侵害的过程,并不是被“暴力”占有,而是被“温柔”吸引,因此儿童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及冲突的感受。儿童性侵害最令人痛心的地方是侵害者通常是儿童所认识、相信的人,侵害者利用儿童的信任,需要别人关爱的善良本质,对儿童由一般爱的表达到性的活动,使儿童感到一种背叛的困惑,觉得是自己的错,因为一开始没有强烈地拒绝,或自己因为生理的愉悦而有罪恶感。再加上儿童对大人权威的恐惧,即使儿童感觉到那是不对的游戏,但当侵害者说这没什么时,儿童也只有顺从。
二、性侵害与性剥削的类型
1、非接触的性侵害
• 猥亵暴露
• 出示色情刊物给小孩
• 猥亵电话
• 故意让儿童看见或听见性交行为
2、接触的性侵害,例如:
• 爱抚;触摸性器;要求儿童以性感的方式爱抚成人
• 意图性或真实的性交
• 接触的性侵害可能会造成暴力悲剧
• 强奸
• 毒打,当成性行为的一部份
3、性剥削的形式
(1)展示儿童色情资料:包括强迫儿童表演性的动作或姿式并拍摄照片、电影、录像带或现场表演。
(2)利用信任关系:有些骚扰者会利用他与儿童间的信赖关系从事性剥削,例如:骚扰者也许会,劝诱儿童参加性行为,而并非强迫;说服儿童认为他亏欠骚扰者,藉由性行为以处罚儿童。
(3)骚扰儿童的人会使用色情数据来:
• 劝诱儿童参与类似活动
• 秘密寄发黑函
• 分享、交换或贩卖给其它人
• 加入他们自己的收藏
4、特殊类型的性剥削——雏妓
(1)雏妓是性交易的牺牲品,雏妓问题发生在成人付钱给儿童以从事性交易。成人可能以付钱或提供儿童住所、食物或成瘾毒品的方式来诱骗儿童。
(2)许多雏妓本身是逃家者。他们过去可能被虐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转而以卖淫为生。
(3)雏妓常常受到老駂(经营妓女事业的女人)、龟公(经营妓女事业的男人)控制。而老駂、龟公常以暴力或毒品的方式控制受害者。
(4)雏妓问题会产生悲惨的后果,例如:
• 肢体暴力
• 健康危险,例如:性病感染(包括AIDS)、毒瘾或怀孕。
• 极度的孤独与寂寞
• 丧失自尊:受害者可能会感受到自己的身体不过是待售的物品。
三、何谓性侵害集团?
性侵害集团是指一位或多位成人对一小群儿童集体侵害。有以下特点:
1、侵犯者经常为认识的成人
侵犯者侵犯行为经常发生在小孩聚集的地方,例如:托儿中心、青少年团体、营队。
2、性侵害集团有许多型式,可能是:
(1)一个成人对数个儿童性侵害
(2)许多成人互相交换小孩与色情数据以从事色情的活动
(3)成人以利益诱惑儿童从娼
(4)仪式性的虐待
• 儿童可能会在性或死亡的仪式中,成为性虐待的受害者。
• 这种虐待会混淆好与坏的道德感,并且会误使儿童感到无助。
四、为什么有人会加害儿童?
1、性骚扰者本身可能曾经是受虐儿
2、对儿童色情极端着魔
3、情绪不成熟
4、低自尊
5、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
6、罹患心理疾病
五、关于侵犯者的迷思,侵犯者并非都是陌生人或肮脏的糟老头,或者是:
1、同性恋者
2、心理障碍者
3、潜伏在巷道、公园、校园游荡的人
4、吸毒或酗酒的人
5、相反的,他们很有可能是:父母、继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叔舅等其它亲戚友人。
六、了解侵犯者的真实面目侵犯者可能是谁?
1、侵犯者经常是可信任的成人或较大的青年,常亲近的朋友或是家庭的成员。
2、侵犯者可能是与儿童有管道接触的人,例如:褓姆或是邻居。但是记住!大部分的成人都不是侵犯者!
3、侵犯者是老练的操纵者,他们的常用手段:
• 引起儿童的注意力
• 引发儿童的罪恶感
• 赠与礼物
• 强迫
• 自称权威者:如老师、警察….等以拐骗儿童
• 恐吓儿童或其家庭,使用儿童来调教新的受害者
七、容易发生儿童性侵害的地点及时间?
1、清晨或假日无人的校园;
2、放学后的空教室;
3、工地或工棚;
4、没有别人的私人房间;
5、在较偏僻的场所驻足或落单如公厕、校园死角、暗巷、荒凉或很少人经过的快捷方式、偏僻的公园、河堤、地下道、空屋;
6、环境复杂的闹区。
八、学习辨认性侵害的征兆
1、受侵害儿童的一般征兆
(1)行为两极化—过度好动或退缩
(2)低自尊
(3)同伴关系不佳
(4)常觉得自责与羞耻
(5)有扭曲身体形象感(如果请他画一张自我图像,通常图案会呈现扭曲的自我形象)
(6)有退缩的行为
(7)有假冒成熟的行为
(8)对大人有恐惧感
(9)学校课业一落千丈
(10)饮食习惯改变
(11)有挑逗性的性行为
(12)不由自主的手淫
(13)性虐待兄弟姐妹朋友或比他更小的孩子
(14)滥交
(15)怀孕
(16)逃家
(17)自杀
2、受侵害儿童最重要的征兆
(1)直肠或生殖器官疼痛
(2)直肠或生殖器官出血
(3)性器官感染疾病
注意:这些征兆可能显示其它非性侵害的问题,并非性侵害所独有。
九、讯问儿童应注意的事项
1、在讯问前应先收集有关儿童性虐待的信息,诸如相关的人、事、时、地、物,以及儿童完整的社会史,诸如:儿童居住的地方、居住的时间、家庭的成员、支持系统与儿童照顾的安排等等。
2、座位应靠近孩子,中间不要隔着一张桌子,且是孩子平视即可接触的座位。
3、努力去建立一个同理与信任的关系。
4、讯问的人最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
5、了解还有谁曾讯问过此受虐儿童。
6、用儿童所能了解的语言解释此项讯问的目的。
7、尽可能使用儿童的语言、术语、讨论相关的情形。
8、常请教受虐儿童有没有问题,并努力回答他们的疑惑。
9、要求儿童解释不够清楚的用语。
10、告诉受虐儿童他们所曾遭遇的事件,确实给他们带来许多的困扰,但这绝不是他们的错。
11、了解不正常性器官伤害的历史,尤其对青春期女孩,更要了解妇科以及月经的历史。
十、应该怎么协助遭受性侵害的儿童?
保持冷静并且相信小孩,小孩很少会说谎,要表示你的支持。
1、称赞小孩告诉你实话,并重复向小孩保证他们不会挨骂。
2、表示对他的尊重,告诉他你不会告诉任何无关紧要的人。
3、对小孩表示爱与信心。
4、报告性侵害事件
5、让儿童接受医生的检查
6、告诉警察、社工人员或向民间专业的服务社团求助;他们会帮你联络适当的社会服务单位。
7、让小孩接受咨询,将有助于小孩正视受性侵害的事实,并得到应有的辅导。
十一、预防儿童性侵害的方法
1、良好的沟通是关键与孩子建立互信的基础,使小孩们知道他们能在任何的时候向你说任何的事。
2、教导儿童保障儿童安全的基本原则
(1)确定他们知道自己的全名、地址与电话。
(2)当他独自在家时,不要随意打开门。
(3)在没有你的允许前,绝对不要进入陌生人的车内或房内。
(4)告诉他们:如果成人抚摸他们的私处,或有人以任何的方式抚摸他们而造成不适,即使侵犯者说要保守秘密,都要把事情经过告诉你。
(5)并非所有的成人和青少年都是好人,甚至他们所认识的人,都可能会伤害他们。(注意:这样的说辞可能会吓到小孩,请用温和而坚定的语气)
(6)告诉他们:你一定会相信他们。
(7)告诉儿童,身体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要确定儿童了解善意的触摸(例如:轻拍背部)与恶意的触摸(如:打),并了解用别人不舒服的方式触摸别人是错误的行为。绝不要强迫儿童坐在其它人的腿上、或拥抱亲吻其它人。
十二、成人请提高警觉
1、讯问小孩带回来的任何礼物或金钱的来处。
2、注意他们行为上的变化。
3、绝不把小孩单独留在车上或公共场所。
4、与小孩讨论他们与任何大人的亲密关系。
5、讯问小孩与褓姆或其它成人的相处情形。
十三、对儿童教导的要领
1、不要讨论恐怖新闻的详情
2、使用儿童所能理解的语言
3、确定儿童们知道他们一直都是被爱与被信任的
4、帮助青少年轻松谈论性的问题,如此一来他们可能比较容易说出虐待事件。
第二节 美国关于防止儿童性侵害的教育
在美国,儿童性侵害是刑事重罪,要受到严厉的惩处。为了避免孩子遭遇性侵害,从幼年时,就要对他们进行“防止性侵害”教育。幼年教育有两个阶段(0-3岁,4-5岁),学校教育有四个阶段(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也就是说,从出生到18岁,儿童在六个年龄阶段要接受如何防止性侵害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美国学前性教育第十七讲:“防止性侵害”大纲】
一、针对幼儿(0-3岁):
(1)每个孩子的身体是属于自己的;
(2)某些成人接触孩子的身体是正常的,例如:父母给孩子洗澡,医生或护士给孩子检查身体;
(3)如果某人接触你(指孩子)的身体,使你感到害怕、滑稽或惊讶,你一定要告诉家长。
二、针对学前儿童(4-5岁):
(1)当孩子不想被其他人接触身体时,可以明确告诉他人;
(2)孩子在盥洗室里,成人可以帮助他(她)清洁阴茎或阴户;
(3)一个大人在没有正当理由时,去观察和触摸某个孩子的阴茎、阴户或会阴部,这是错误的;
(4)如果某人触摸你(指孩子)后要你保守秘密,你一定要告诉家长;
(5)如果某人触摸你(指孩子)让你迷惑不解,你也一定要告诉家长;
(6)如果一个成年人用不正常的方式触摸或观察孩子,孩子本身是没有错误的;
(7)多数成年人从未虐待过孩子;
(8)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有可能遭遇性虐待。
【美国学校性教育“性侵害、性攻击、性暴力和性骚扰”课程讲授大纲】
第一级,针对5-8岁(小学低年级阶段):
(1)人的身体是属于自己的;
(2)身体的每个部分是个人的隐私,应受到尊重。包括:嘴唇、乳头、乳房、胸部、阴茎、阴囊、阴道、阴户和臀部;
(3)没有人可以随意触摸儿童身体的隐私部分,除非是健康原因或清洁身体;
(4)儿童也不能触摸其他人身体的隐私部分;
(5)儿童性侵害是指某人触摸了某个儿童身体的隐私部分,而并非健康或卫生原因;
(6)性侵害也指某人要求儿童触摸他/她的身体的隐私部分;
(7)“男孩/男人”或“女孩/女人”之间也可以出现性侵害;
(8)每个人,包括儿童,都应告诉他人,当一个人不想被触摸时,不要去触摸其身体;
(9)如果一个儿童遭遇了不适当的或不舒适的触摸,他/她应告诉一个可信赖的成人。成年人应为他/她保守秘密;
(10)儿童可能受到一个陌生人或熟人的性侵害;
(11)如果某人甚至某个家庭成员对男孩/女孩进行了错误的或不适当的触摸,孩子是没有过错的;
(12)如果一个陌生人企图接近一个男孩/女孩,儿童应赶快跑开,并告诉父母、老师、邻居或其他成年人;
(13)多数人从不虐待儿童。
第二级,针对9-12岁(小学高年级阶段):
(1)性侵害是很普遍的,即使许多人不想谈论它;
(2)性侵害通常是由孩子认识的人来施行的;
(3)性侵害的施行可以是一个成人、一个青少年、或者一个儿童,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4)大多数的性侵害包含了隐私、贿赂、欺骗、恐吓或暴力;
(5)如果一个儿童遭遇了不恰当和不舒适的触摸,他/她可以告诉一个所信赖的成年人。如果这个成年人不可信赖或不能帮助他/她,儿童可以告诉另一个成年人,直到能得到有效的帮助;
(6)性侵害可以包括也可以不包括触摸;
(7)当人们在进行性侵害时,他们可以出现许多矛盾的情感,包括情绪困惑、愤怒、恐惧、犯罪感、惭愧、孤独、无价值、沮丧和无助感,或者情绪特殊、想往、爱恋、需求和照顾。许多人都在帮助有性虐待的年青人,他们是学校咨询师、老师、医生、宗教领袖和警察;
(8)尽管在网络上聊天和视频可以娱乐,但应小心谨慎。因为这也可能是不安全的;
(9)某些人利用互联网欺骗年青人进入性侵害的情境;
(10)性骚扰是一种有害的和强迫的性关注,例如:戏弄、触摸、或辱骂;
(11)性骚扰是违法的;
(12)你们学校关于性骚扰的法规是 。
第三级,针对12-15岁(初中阶段):
(1)性侵害的性接触,包括了接吻、侵害者触摸隐私部位、触摸侵害者的隐私部位、被侵害者强求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或者是阴道性交、口交或肛交;
(2)性侵害不包括展示色情电影、杂志、网站或其他媒体,不包括拍照、摄像或录音,也不包括观看性的表演;
(3)性威逼是指一个人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便与他人发生性行为;
(4)没有人可以强迫另外的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性行为;
(5)性攻击是指一个人强迫和他人有任何一种亲密的性接触;
(6)性攻击可能发生于身体暴力或心理威胁。
(7)性攻击时,无论是阴道或肛门被插入,都称为强奸;
(8)男孩/男人和女孩/女人都可能被性攻击,尽管更经常的报道是针对女孩/女人的;
(9)实施性攻击的人往往不易看出是坏人;
(10)由一个熟人、朋友或在约会时的性攻击,通常称为熟人强奸或约会强奸;
(11)一个人没有任何理由强迫他人从事任何类型的性活动;
(12)性攻击是一种犯罪;
(13)一个受到性攻击的人应马上报告警察,且警察应马上开始调查;
(14)在潜在的性攻击境遇中,能进行自我保护的措施包括学习自卫技术、评估处境是否危险、避免饮酒和服用其他药物、开发自信的技能;
(15)不是所有的性侵害、性攻击、性暴力和性骚扰都能被阻止;
(16)家庭暴力时指在情人约会、共同生活或婚姻状态中,对有亲密关系的人进行的心理和/或生理的性侵害;
(17)在情人约会期间实施的心理和/或生理的性侵害,也称为约会暴力;
(18)有性侵害、性攻击、或家庭暴力经历的许多人,往往在他们的生活中的一些有某种意义的时候实施性虐待;
(19)许多社区资源能帮助已遭遇性骚扰、性攻击、或其他暴力形式的个人,包括咨询顾问、教师、医生、宗教领袖、强奸危机中心、家庭暴力组织、和警察;
(20)性骚扰可能发生在多种场所,包括学校、工作场所、和课外活动场所;
(21)在某个社区,你可以打电话 获得性侵害、性攻击、家庭暴力或性骚扰的信息。
第四级,针对15-18岁(高中阶段):
(1)遭遇性侵害或性攻击的人可以从社会支持机构、咨询机构和保健机构获得资助;
(2)是否报告性侵害、性攻击、性暴力、或性骚扰,是个人的决定。但受害者做出这个决定有时是困难的;
(3)从性侵害、性攻击、性暴力、或性骚扰的报告中调查或判定其结果,分析受害者的遭遇是困难的。
研究文献记录:
1、胡家辉、邓明昱主编:《儿童、少年性知识启蒙》。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
2、邓明昱主编:《实用性医学》。(美)国际华人医学家心理学家联合会出版,1997
3、王友平、邓明昱:“美国青少年的性健康状况”,《国际中华性学杂志》,2001年第1期
4、王友平、邓明昱:“(美国)综合性学校性教育指导纲要(第二版)分析”,《国际中华神经精神医学杂志》,2005年第2期
5、邓明昱、王友平:“(美国)综合性学校性教育指导纲要(第三版)分析”,中国性学会第二届高级论坛论文集,2006年
6、邓明昱、等:“中美青少年在儿童时期遭遇性侵害的对照研究”,第十八届世界性学大会论文集,2007年4月,悉尼。
7、邓明昱:“如何教育孩子避免强暴和性骚扰”,新浪博客,2007年5月27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1f4a1f01000a0u.html
8、邓明昱:美国全民性健康教育与艾滋病防治教育,广西国际性学高峰论坛论文集,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