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过滤:谁对主席阳奉阴违?
丁咚 文
一年前的
在此之前,却有两则关于网络的消息与此极为不搭调,与高层对网络媒体的重视和要求相去甚远,引起公众的极大不安和反弹。一是工信部下文要求强行安装“绿坝-花季护航”的上网过滤软件;二是北京市网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底前,北京将组建兼职监控网络的万人网络志愿者团队。他们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前者提出,强行安装“绿坝-花季护航”的上网过滤软件,是为拦截色情内容、过滤不良网站、控制上网时间、查看上网记录,构建绿色、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后者提出,对招募的万人网络“兼职警察队伍”,将实行实名制管理,志愿者日常上网中,如果发现网站出现低俗内容和板块,或上网人有不文明上网的行为,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查处。
但是公众却发自内心地感到担心。公众对现有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对任何言论的控制感到不安。不管是技术也好,人工也好,都有可能堵塞言论的通道。对网络上的淫秽和暴力信息,任何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不希望它们存在;但对于所谓的“不良信息”,由谁认定、怎么认定,却具有很大的空间和弹性。进一步说,随着信息的普及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公众既不希望在选择信息上受人操控,也渴望更加深入地介入公共事务,提高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权。网络就提供了这样一个独立言论、参与交流、引导社会正义和良知的载体。如果现在连网络也如同传统媒体一样,作纯粹的“传声筒”和“播报器”,索然寡味,拒普通公众于千里之外,那么公众的情绪难以疏导,公众的意见难以传达,总有一天会积郁成疾,病入膏肓。“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给社会带来更大的破坏性结果。
胡锦涛说,网络是我国的第三媒体,对网络给予了极高评价,实际上也为网络进行了正名、定位。每种媒体都有自身的特性和优势。网络媒体除了要发挥传统媒体的一般功能之外,还应该发挥传统媒体所起不到的作用。网络传播在信息的迅速和便捷上、在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上、在公众的参与和介入上,都具有极广泛而光明的前途,必将为移风易俗、社会进步、开化文明发挥重要作用。胡锦涛视察人民网一年来,网络媒体积极介入公共事件、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有目共睹。这是中央领导人体察民意,顺应潮流,大力鼓励的自然效应。主席对网络的首肯、期待言犹在耳,缘何我们的各级官儿们不上体领袖的英明睿智,下顾民情,多花点时间考虑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发展经济;如何解决就业问题,改善民生;如何节制欲望,珍惜民膏,却逆潮流而动,企图揣测民心,钳制言论,想方设法蒙蔽公众的眼睛、耳朵,让公众做个哑巴?巧立名目、巧舌如簧不能打消公众的顾虑,只能招致公众的反感和不齿。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利益与国家利益、政府利益是高度统一的。政府不能自甘沉沦,自己把自己放到公众的对立面。最近发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一个官居七品的县处级官员,竟然大言不惭地严厉质问记者:“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如果说这位官员没文化、没素质,不符合事实,因为要爬到如此位置,文化水平低不了。然而文化水平代替不了为官之德。他的话显然是他的“下意识”的反应,可怕的是,这是很多官员都有的“下意识”,当然这种话在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舆论报道中都是看不到的,在公共场合,“为人民服务”是他们的“口头禅”。一个分不清政府利益和人民利益孰轻孰重的官员,其作为可以想象。对网络的态度亦如是。与其百般封堵公众的言论,不如正面应对、反躬自省,正视公众反映的问题,以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与公众一起营造澄明、健康的世界。
读过美国历史的都知道,20世纪初期,美国正在从一个农业社会向一个工业社会转型,除了意识形态、社会制度不同,与我国当前的社会形态有很多类似之处,都处在从传统向现代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问题和矛盾频发,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积聚了大量贪污腐败、财富分配不合理等社会丑陋现象,在引起公众不满的同时,严重影响了历史发展的进程,影响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当此之时,以杂志为主要载体,在美国全国发起了一场持续10多年的轰轰烈烈的“黑幕揭发运动”。这场运动席卷社会的各个角落,它的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是罕见的,“男男女女的新闻工作者和文学工作者同政治家、劳工领袖、改革家、鼓动家、教授、牧师、社会工作者一起,对伟大的革新运动都起了促进作用”,不仅如此,“黑幕揭发运动”还影响了全国性的立法进程,“市、州和国家的社会立法汹涌而至,几乎席卷公众所感兴趣的一切生活方式和一切活动方式”。美国社会并未因为“黑幕揭发运动”而遭到破坏和瓦解。虽然“黑幕揭发运动”的精英一度被时任的罗斯福总统贬为“扒粪者”,但它为完成美国社会的成功转型,为20世纪以来美国发展为全球首屈一指的强国居功至伟。
应当鼓励网络的发展,欢迎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客观、理性的批评。因为任何国家的法制体系、监督体系都存在不足之处,有它难以触及的空间。这时候就需要来自第三方的、来自公众的自觉的观察和批评。德国思想家于尔根·哈贝马斯就他的“公共领域”理论指出:“公共领域最突出的特征,是在阅读日报或周刊、月刊评论的私人当中,形成一个松散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报刊才真正成为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即第四等级的批评机构”。当今时代的网络传播已经具备了以往报刊杂志所不拥有的优势,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公共性特征,这种“交往网络”更加便捷高效,更有利于公众揭露时弊,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有利于敦化风俗、清明政治、净化人心,为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提供意见和参照。
在一个正常的公民社会,总是有它的禁忌和忌讳,不符合公共道德的、不符合法律的、不利于他人自由的信息和言论理应受到限制。我们希望网络和网民自身加强自律,在传播消息、发表评论时,遵从国家法律和公民的道德原则,在追求言论自由的同时,以不损害他人、不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为前提,对任何传播淫秽、暴力、颠覆国家等低俗的网络内容坚决抵制,同时做到自己也不参与、不传播淫秽、暴力的信息。
但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不应当先入为主,以偏概全,动辄得咎,将网民批评官员和批评政府等同起来——好政府里不都是好官员,对不好的官员的劣行、恶迹进行曝光和批评,是政府监督机构的责任,也是公民的义务,何况还有为数不少的官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为官不仁呢!更不应该将揭露时弊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好像老百姓说了些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我们这个社会就混乱了,稳定就没有了,相反,如果社会上的丑陋现象长期存在下去,公众的埋怨积累到一定程度,倒真能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国家发展和民众福祉。与其如此,还不如在它们处在萌芽状态时,就积极发现、提出问题,着力解决,防患于未然,比灾难或混乱发生时临时抱佛脚,要高明千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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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很好!赞一个!
好文章!顶一个!
文笔中肯柔和不偏激,的确是一篇好文章
希望ZF能够看到这篇文章~
怎样保证在国家内部动荡时不受到外国势利的趁火打劫呢,这显然是美国当时没有遇到的问题,作者您怎么看?
当国家内部动荡时外国势力如何进行‘趁火打劫’,请网友解释说明一下,最好举例说明。
!。
我支持反贪官但更要反昏君。
靠堵的办法,历史告诉我们行不通。